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出版时间:2013-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 编  

内容概要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内容简介:2013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新《刑事诉讼法》的四个配套司法解释也相继公布施行,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特撰写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为了便于读者进一步学习和掌握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精神,《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权威解读,同时收录了《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并根据司法解释修订情况,重新筛选整理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生效后可参照适用的其他重要司法解释并附以这些解释的理解与适用。
《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编纂,为广大读者学习和了解新《刑事诉讼法》,准确适用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开展刑事诉讼活动提供了规范指引,是广大法官、检察官、公安干警和律师办理刑事案件必备的便查工具书。

书籍目录

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理解与适用导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12年12月20日 法释(2012)21号) 二、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5号公布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12月26日)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2012年11月22目 高检发释字(2012)2号)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2012年12月13日 公安部令第127号) 三、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节录)(2012年7月17日 法释(2012)10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服刑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在异地又犯罪应由何地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问题的批复(1998年11月26日 高检发释字(1998)5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信用卡诈骗犯罪管辖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年8月8日 公通字(2011)29号) 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办理流动性团伙性跨区域性犯罪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2011年4月11日 公通字(2011)14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2011年1月10日 法发(2011)3号印发)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上下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关系的若干意见(2010年12月28日 法发(2010)61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办理军队和地方互涉刑事案件规定(2009年5月1日 政保(2009)11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2007年12月18日 公通字(2007)84号印发) 公安机关办理危害税收征管刑事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2004年2月19日 公通字(2004)12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2002年7月8日 法(2002)139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2001年8月23日 公通字(2001)70号) 《关于旅客列车上发生的刑事案件管辖问题的通知》的理解与适用 四、回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11年6月10日 法释(2011)12号) 《关于审判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执行回避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检察人员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2000年7月17日 高检发(2000)18号) 五、辩护与代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1997年11月12日 法释(1997)7号) 《关于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死刑上诉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是否应为其指定辩护人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确保死刑案件办理质量的若干规定(2008年5月21日 法发(2008)14号印发) 六、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关于办理证券期货 违法犯罪案件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2012年3月14日 证监发(2011)30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2011年1月10日 法发(2011)3号印发) 《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节录)(2010年12月22日 法发(2010)60号印发)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节录)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2010年6月13日 法发(2010)20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2000年2月21日 高检发研字(2000)6号) 《关于“骨龄鉴定”能否作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证据使用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CPS多道心理测试鉴定结论能否作为诉讼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1999年9月10日 高检发研字(1999)12号) 七、强制措施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2011年1月25日 高检发释字(2011)1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2010年8月31日 高检会(2010)6号印发) 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2002年8月23日 法释(2002)28号) 《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致人伤亡构成犯罪的赔偿诉讼程序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2002年7月15日 法释(2002)17号) 《关于人民法院是否受理刑事案件被害人提起精神损害赔偿民事诉讼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2000年12月13日 法释(2000)47号) 《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2000年12月1日 法释(2000)40号) 《关于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有关问题的批复》的理解与适用 九、立案 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2001年12月3日 高检发释字(2001)4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2010年7月26日 高检会(2010)5号印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1997年5月29日法发(1997)7号) …… 十、侦查 十一、审判组织 十二、第一审程序 十三、第二审程序 十四、死刑复核程序 十五、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十六、审判监督程序 十七、执 行 十八、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十九、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三百九十四条 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 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 3.国籍确认 当事人国籍的确认是涉外刑事案件审理中的基础性问题。实践中,当事人持有两国甚至多国护照,或者没有有效证件的情况较为普遍。有鉴于此,《解释》第三百九十四条在~@{1998年解释》第三百一十四条有关内容基础上,对国籍确认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外国人的国籍,根据其入境时的有效证件确认;国籍不明的,根据公安机关或者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国籍无法查明的,以无国籍人对待,适用本章有关规定,在裁判文书中写明‘国籍不明’。”适用中应注意: (1)对外国籍被告人通过海关进入我国境内,但其拥有两国甚至多国护照的,应当以其通关时所持的护照确认其国籍。未经海关偷越国(边)境进入我国境内的,以其所持真实有效的证件确认其国籍,必要时需与外国使、领馆联系,根据外国使、领馆出具的证明确认其国籍。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对中国公民以购买等方式取得外国国籍且同时具有中国国籍的,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确认其国籍。也即,中国公民必须同时具备定居国外,以及自动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两个条件,才自动丧失中国国籍,如非同时具备,则不能认定其具有外国国籍,而仍应认定其属于中国公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3)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具有中国国籍,同时持有英国、葡萄牙等国护照的,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几个问题的解释》等确认其国籍。 第三百九十五条 在刑事诉讼中,外国籍当事人享有我国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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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撰写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理解与适用》,该理解适用文本简明、精炼,权威提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核心修改内容及适用要点,使读者在最短时间内掌握条文精义根据两高最新清理的1997年7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制发的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编纂,全面覆盖截止到2013年3月的两高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和重要司法解释性文件。全面收录两高司法解释和重要司法解释性文件的理解与适应,使读者从解释起草背景和经过、制定思路、条文规定理由及含义、文件效力等多方面系统、准确了解两高刑事诉讼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以刑事诉讼法司法的章节设置为框架,以时间和效力级别为线索,便于读者查阅,可作为办案常备工具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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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这本书出得很及时,正好拿来学习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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