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研究

出版时间:2013-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司法研究》编辑委员会 编  

内容概要

《司法研究(2012年第3卷)(总第9卷)》从司法实务第一线的视角,分设特稿、司法公信、调查报告、司法改革、司法改革、理论探讨等多个板块,将司法理论与实务方面的最新研究成果集为一体,角度多样,内容广众,既是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多年工作的总结与展现,又可使读者了解到我国司法实务界的最新研究成果。

书籍目录

【特稿】 全面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努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文明 在吉林省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经验现场会上的讲话 【司法公信】 司法公开与民主政治间关系 诉与非诉的灵动——以Logit二元选择模型的主动引导为视角 检视与重塑:司法公信视野下法官培训机制研究 冲突与调和:大众传媒与司法公信建设 理性诉讼文化:法院呈递与社会认同的契合与互动 建筑“自上而下”的司法公信力 论司法公信力与法官品格修养 法律之爱:司法公信的灵魂底蕴 刑事审判中如何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论司法核心价值观在司法公信力建设中的作用——由“最美”司机说开去 【调查报告】 关于建立健全我省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制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和龙市涉农土地纠纷的调查报告 【司法改革】 法院书记员单独序列管理的困境与出路 【审判管理】 当前我省审判管理软件应用状况研析 我国法院管理工作的弊病及排解 【理论探讨】 和谐司法语境下的民法解释客观化——以交谈理性的审判思维为导向 论纠纷解决的语境变迁与弥合 理性期待中的稳步推进——论我国民事诉前调解制度的构建 化干戈为玉帛:民俗在解决纠纷中对法律的阻 抗与应对 宽严相济——减刑、假释阶段破解涉财执行难的路径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的几点设想 调整违约金适用标准问题研究 债权人破产申请权及债务人异议处理 中国死刑案件证明标准的实证研究 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再探讨 【法院文化】 论我国法院文化建设的完善——以青年法官为视角 城市化进程中的法治文化培养 【案例分析】 车辆营运性质及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认定 析抢劫罪与强迫交易罪的界定——被告人朱喜、赵仁杰抢劫案 析述商品房预售备案登记——原告周绍鉴与被告吉林澳星海房地产有限公司房屋买卖纠纷案 正确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妥善处理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费纠纷 刍议企业职工参保纠纷之救济途径 本案合同可否解除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宽严相济的“宽”,主要是指对罪行轻微的犯罪,判处较为轻缓的刑罚;对罪行较重,但被告人具有坦白、自首、立功等法定和酌定情节的,亦可判处较轻之刑,有利于犯罪人改造。具体到刑事审判中,有以下几个重要内容:一是一些轻微的犯罪,虽然刑法规定为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刑事司法中,可以对这种行为不作为犯罪处理。如盐酸曲马多属于国家二类精神管制药品,某被告人用于家人治病后剩余两盒,其以高于正常价几倍的价格卖给了某吸毒人员,根据《刑法》贩毒数量无论多少,均应定罪处罚,但结合本案情节,不宜以犯罪处理,可处以罚款、行政拘留等。二是依法适用非监禁刑。我国历来重视监禁改造,对非监禁适用较少。对轻微犯罪,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不大,被告人认罪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对具备条件的依法适用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罚,并配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三是注重刑事和解。刑事和解是指采用调解方式对刑事案件进行结案,是一种在正式的司法程序以外处理刑事案件的方式。对犯罪情节较轻或者因邻里纠纷等引发的刑事自诉案件,要发挥调解的作用,尽量使当事人达成刑事和解,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便案结事了,有助于化解矛盾,也体现了对轻微犯罪的宽缓处理。 宽严相济的“严”,主要是指对于罪行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应当判处重刑或死刑的,要坚决地判处重刑或死刑;对于社会危害大或者具有法定、酌定从重处罚情节,以及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被告人,要依法从严惩处。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组织犯罪、邪教组织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恶势力犯罪、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等严重危害国家政权稳固和社会治安的犯罪,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强奸、绑架、拐卖妇女儿童、抢劫、重大抢夺、重大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和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毒害人民健康的犯罪,要作为严惩的重点,依法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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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研究(2012年第3卷)(总第9卷)》是由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编写的司法类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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