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3-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内容概要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第2版)》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针对各类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展开法律适用的论述分析,并对案件审理方法与技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法学基本理论的评述与典型案例的剖析相结合,案例指导,实用性强。
每一专题梳理了该类纠纷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涵盖了该类纠纷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依据。
北京、上海、广东等调研能力较强的省高、中级法院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撰写。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审读,保证了内容的权威性。
《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第2版)》由唐柏树主编。
作者简介
奚晓明,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
书籍目录
第一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概述 一、道路交通事故概述 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特点 三、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的审理难点 四、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审理要点 五、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相关对策和建议 第二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赔付问题 一、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之保险公司诉讼主体地位问题 (典型案例) 杨某诉张某、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机动车强制险分项赔偿合理性问题 (典型案例) 张某诉王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三、交强险对于本车同乘人员赔付问题 (典型案例)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市大通湖支公司与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纠纷上诉案 四、交强险对出租车司机误工费之赔偿范围解析 (典型案例) 李某、宋某诉王某、高某、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五、交强险财产损失限额的赔付范围 (典型案例) 叶某、周某诉丘某、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 六、车辆被借用时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亓某诉北京某保险公司、孙某保险合同案 七、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能否直接向保险公叫要求赔偿 (典型案例) 李甲、侯某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顺义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八、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无责时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 (典型案例) 颜某诉吴某、王某、陶某、常某、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三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主体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主体问题——名义车主之责任 (典型案例) 冯某诉孙某、李某、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挂靠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问题 (典型案例) 耿某、邢某诉任某、北京风顺路通运输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三、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赔偿主体之确定 (典型案例) 杨某诉乔某、孔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机动车过户登记的法律效力问题 (典型案例) 潘某诉王某买卖合同案 五、交通事故中好意同乘的责任承担 (典型案例) 冀某诉郝某、杜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四章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标准问题 一、交通事故中“同命同价”之探讨 (典型案例) 徐某诉常某、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交通事故后怀孕生育的子女是否属于被扶养人范围 (典型案例) 王甲诉高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三、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问题探讨 (典型案例) 高某诉龙某、某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 (典型案例) 居某诉郓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五、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受害人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典型案例) 宿某诉龙某、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北京某汽车股份公司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第五章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问题 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效力分析 (典型案例) 谢某诉孙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二、交管部门对交通事故没有定责时的机动车之间赔偿责任分配问题 (典型案例) 岳某诉宋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 附 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0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2年修正)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8年) 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年) 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2年修正)(节录) 8.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2012年)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 15.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 16.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 18.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部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受案与审理应以北京市公安局下属各分、县局为被告的通知 1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0.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一) 2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意见 2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公安厅关于《道路交通安全法》施行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3.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2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25.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次手术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84,802.72元;驳回原告颜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宣判后,被告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不服,提出上诉。主要理由为:(1)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本案所涉及的道路交通事故与上诉人没有任何关系,认定上诉人承担赔偿责任缺乏事实依据;(2)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所承保的商业性保险“第三者综合责任险”为“第三者责任强制险”明显有误;(3)原审法院适用法律不当,本案上诉人所承保的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无任何责任,原审法院判令依与该保险车辆的保险合同而成为原审被告的上诉人承担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责任有失公正。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53条(2012年新法修正后为第170条)第1款第(1)项、第158条(2012年新法修正后为第175条)的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中,被告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系王某驾驶的小轿车的承保公司,而根据交通事故认定,普通货车的驾驶人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王某在本事故中为受害人。因此,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对此,本案在审理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既然王某在此次事故中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后果的发生是普通货车的驾驶人造成的,而该车辆未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因此应当由普通货车的驾驶入按照相当于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一般情况下的同等限额内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认为,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应是无过错赔偿,而并非有责赔偿,因此,尽管王某在此次事故中不负事故责任,该投保的平安保险北京分公司仍应按照责任限额承担赔偿责任。 我们同意第二种意见。理由是: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1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该款规定确立了保险公司对保险事故的无过错责任。我们认为,该条款具体内容表现为以下四点: 一是如果肇事车辆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就应当首先予以赔偿,不论交通事故当事人各方是否有过错以及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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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第2版)》内容新颖,针对性强。结合最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针对各类纠纷审判实践中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展开法律适用的论述分析,并对案件审理方法与技能进行了有益的探讨。理论联系实际,实用性强。法学基本理论的评述与典型案例的剖析相结合,案例指导,实用性强。全面梳理,系统性强。每一专题梳理了该类纠纷的重点、疑难、新型问题,涵盖了该类纠纷所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审判依据。专家审读,权威性强。北京、上海、广东等调研能力较强的省高、中级法院具有审判实践经验的法官撰写。最高人民法院资深法官审读,保证了内容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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