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渠涛 编 页数:481 字数:432000
内容概要
本书以日本发生“3·11”大地震和海啸以及日本正在展开的民法典大规模修改为背景,主题为“大规模灾害法及日本和中国民商事最新立法与修法研究”。但是,在中日民商法研究会各届大会上的报告以及讨论均不严格限制在主题范围之内,因此,本书收录的论文以及讨论等还有其他方面的内容。特别是,在法实务单元,不仅发表研究报告的人数多,而且会后还有一些高质量的研究论文,由此也为本书增加了一个新的亮点。
书籍目录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成立十周年纪念庆典暨第十届大会开幕式
民法
立法问题
关于日本民法契约法修改
法律行为无效后的清算
现代中国人格权法的复兴
面向21世纪的东亚成年人监护法
补正请求权立法趋势之探讨
——评日本《债权法改正的基本方针》中的相关规定
一般理论
财产权的三维价值
——论财产之于人生的幸福
关于抵押权之保全
侵权法
论日本侵权行为法的功能与目的
中国《侵权责任法》中一般侵权的请求权基础
——司法对立法的补充与发展
大规模灾害与法
关东大地震及其后的日本民法学
——以借地借家为素材
论日本原子能损害赔偿法上“异常巨大的自然灾害所生之”的含义
——无过错责任与不可抗力
东京电力公司福岛核电厂原子能事故与《原子能损害赔偿法》
商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商法立法分析
——兼论商法的存在价值
合并对价的灵活化与股份收购请求权
日本的营业转让规制及启示
对外部董事制度的反思兼谈确保其活用的新型机关设计
——关于最近的论题
未出资或未全部出资、抽逃出资、抽逃资金之股东及相关主体的义务与现任
——最高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2条~第14条评析
论公司发起人的连带责任
票据行为实质要件之否定
市场型间接金融研究
——以集合投资计划规制为中心
法律实务
了解中国法就懂得日本法
外商投资企业重组、撤资中的劳动问题
活跃于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
日本涉外夫妻财产契约的登记及其问题
其他
中国近代商事纠纷解决制度概观与今后之研究课题
金融纠纷的非诉解决机制探析
——以日本金融ADR为借鉴
企业事务数字网络化法律问题探讨
日本知识产权基本法
附录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十届大会暨成立十周年纪念庆典议程
参会人员名单
自由讨论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但是,如果我们反过来看一看《物权法》,里面仍然包含了很多的国家控制资源,在市场方面仍然还有很大程度上的阻拦、阻碍。尤其是在我们的土地市场管理方面,我们到现在《土地管理法》与《物权法》对接的修改还没有完成。这说明我们在贯彻《物权法》的过程中,国家的权力仍然起着很大的作用。 我觉得这里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人们的权利意识还并不是太强。我所说的权利意识是指的我们的行政工作人员,国家的公务人员,他们的权利意识还不强。我们知道,市场自由的机制基本的问题是自治。刚才家福也讲了,讲的是一个买卖的关系,是一个平等的关系,这个关系应该首先肯定,而平等关系里面最核心的是自治。我们现在在这一点上,国家的干预太多。拿我们的《行政许可法》来说,在通过的时候,报告里明确讲了,当事人之间能够自己来解决的尽量自己去解决,当事人之间自己不能解决的,可以由社会组织来解决。只有当当事人之间无法解决,社会的力量又不可能解决,我们才用国家的强力去解决。而到现在,我们可以看到,某些情况正好是相反的。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我们还是仍然缺少这样的一种社会自治精神。没有社会自治的精神,也就很难在中国贯彻民法的精神。 《物权法》我自己觉得还有一个非常大的障碍,这个大的障碍就是我们的《物权法》里的主体混淆不清。我们1986年的《民法通则》明确讲了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也就是自然人和法人的概念关系。而到《物权法》被改成国家、集体和私人。不要小看这个矛盾,我是非常担心这个矛盾是不是会成为将来立一个真正的法典,统一的科学体系的法典的障碍。我们知道这两种体系一方面是自然人和法人,另一方面是国家、集体和私人,这两组概念是格格不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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