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12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内容概要
《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运营法律法规汇编(套装上下册)》将与生产经营领域密切相关的哈萨克斯坦法律法规进行整理和翻译,内容涉及到矿产资源法、勘探开发统一规则、矿井建设技术规范、矿产资源监管法、采办法、生态法、工业安全法、资源开采许可证、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劳务签证法规、税法、转移定价法、公司法等一系列法规和政府命令。《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运营法律法规汇编(套装上下册)》对于外资石油公司在哈萨克斯坦的合法运营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书籍目录
《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运营法律法规汇编(上)》目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国情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地下资源法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水利法 合理和综合使用地下资源统一规则 油气田矿井建设统一技术要求 地下资源利用项目清理和封存规则 油气井和其他井注销清理及其费用核销程序 地下资源国家监测规则 地下资源开采作业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规则(2007版) 哈萨克斯坦共和国生态法 危险生产项目工业安全法 油气田开发工业安全要求 …… 《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运营法律法规汇编(下)》
章节摘录
版权页: 58.具有电源的监测仪表和自动化设备和控制面板属于与所使用的电源无关的接地装置。 59.处于调度点控制面板上的监测仪表和自动化设备,标有固定参数和相应的工艺图。 60.生产车间、仪表、设备、管道、附件、安全装置和监测仪表和自动化设备的加热和保温保证,以便零下温度时和恶劣的天气条件下安全可靠运行。 61.当对设备、装置、油库、管道、注入和放出石油产品的平台(终端)进行维护时,采取措施,以防止石油产品和其他组件冻结。 在设备和管道上进行保温检查。排除发现的违规情况。 根据设计方案和制造厂的技术文件规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温度,工艺管道、附件、单向阀门和安全阀应该为隔热的设计。 在低温时期,设备、管道、附件启动前对其技术状态进行检查,控制仪表、监测仪表和自动化设备上没有冻结区,内腔中没有冰塞。 禁止将带有冻结区和冻结元件的设备和管道接通工作。 62.如果发现冻结,要对设备和管道进行外部检查,看是否存在损伤以及是否已经从总加温系统上断开。 如果不能将单独设备或管道的部分区段断开、排除事故发生的危险,就要对其进行停车,并采取措施将冻结现象排除。 加温的程序和操作在技术规程中进行说明。 通过蒸汽或热水从冻结段的末端开始对冰塞进行加热。在阀门打开时禁止使用明火对冻结管道进行加热。 63.不允许用钩子、钎子和管子闭塞阀门、安全阀单程活门和保险活门。 64.根据技术规程的规定,切断设备、容器、管道、供水管和供气管后,将液体倒入排水系统,并用蒸汽、惰性气体吹洗。 65.根据技术规程的要求检查系统和加热设备。按照检查结果形成文件。 66.在对使用具有高粘度油、丰富石蜡、树脂和沥青设备进行维护时: 1)保证管道、工艺设备、容器和油罐的温度和粘度不低于设计方案(规程)的期定: 2)设备、仪器、容器、油罐和管道的保温和加热使用伴热管完成; 3)输送石油和工艺过程的连续性。 67.根据技术规程的规定,石油输送和工艺过程结束后,将具有高粘度石油或石蜡油的设备和管道用低粘度、不凝固石油产品给予习惯冲洗。
编辑推荐
《哈萨克斯坦石油公司运营法律法规汇编(套装上下册)》编辑推荐:作为在哈萨克斯坦运营的外资石油公司,必须全面、及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要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和生产经营的方针和策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同时要确保公司生产经营依照东道国法律法规进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通过依法治理国家,为公司长远平稳发展创建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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