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史晓丽 页数:334 字数:3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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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研究(1952-2012)》是一本综合运用现代系统科学的思想和方法,对北美自由贸易区贸易救济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的学术著作。全书分为六章,从“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模式”、“NAFTA保障措施法律制度”、“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制度”、“NAFTA贸易救济制度与WTO规则的相符性”、“NAFTA贸易救济争端案件引发的管辖权问题”及“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及对NAFTA的借鉴”这几个方面进行详细论述。全书体例清晰,资料翔实,学术价值颇高。
作者简介
史晓丽,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国际经济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WTO研究中心主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WTO专家组指示性名单成员,中国法学会WTO研究会副秘书长,中美富布莱特项目高 级访问学者。 学术专长为国际经济法,出版国际经济法著作和教材多部,发表学术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导言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二、研究内容及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一章 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模式
第一节 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蓝本
一、《加拿大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
二、《加拿大与美国自由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应用
第二节 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形成
一、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谈判
二、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模式及其评价
第二章 NAFTA保障措施法律制度
第一节 NAFTA保障措施机制的模式
一、区域贸易协定保障措施机制的类型与模式
二、NAFTA保障措施机制的模式与实践
第二节 NAFTA全球保障措施制度
一、区域贸易协定全球保障措施机制的模式
二、NAFTA全球保障措施的适用对象和标准
三、NAFTA下的全球保障措施豁免问题
四、NAFTA全球保障措施下的贸易补偿义务与报复权
第三节 NAFTA双边保障措施制度
一、区域贸易协定双边保障措施机制的模式
二、NAFTA双边保障措施机制的类型
三、在美墨之问和加墨之间适用的双边保障措施机制
四、在美国与加拿大之间适用的双边保障措施机制
五、NAFTA纺织品和服装双边保障措施机制
第四节 NAFTA保障措施争端解决机制
一、适用于保障措施争端的NAFTA规则
二、NAFTA保障措施争端解决程序
三、NAFTA下的保障措施争端案件
第三章 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法律制度
第一节 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的法律适用
一、区域贸易协定反倾销和反补贴机制的模式
二、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的法律适用
第二节 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争议的解决
一、双边专家组程序
二、双边专家组复审的争议事项
三、双边专家组复审机制的保障
第三节 双边专家组对最终反倾销裁定和反补贴裁定的复审
一、双边专家组对最终裁定的复审与国内司法复审的关系
二、双边专家组复审程序的申请人
三、双边专家组复审的适用标准
四、双边专家组对最终反倾销裁定和反补贴裁定的复审裁决
第四节 特别异议程序
一、特别异议程序的性质
二、特别异议程序的启动
三、特别异议委员会的裁决
第五节 对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机制的评价
一、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案件的特点
二、美国国内对NAFTA第19章的态度和应对
三、NAFTA第19章的改革建议和借鉴
第四章 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相符性
第一节 WTO规则对区域贸易协定的规制
一、GATT第24条对缔约各方之间内部关系的要求
二、GATT第24条对缔约方与非缔约方之间外部关系的要求
第二节 NAFTA贸易救济法律制度与WTO规则的相符性
一、WTO对NAFTA的审议
二、NAFTA保障措施制度与GATT第24条的相符性
三、NAFTA反倾销和反补贴机制与CATr第24条的相符性
第五章 NAFTA贸易救济争端案件引发的管辖权问题
第一节 管辖权问题的提出
一、“墨西哥对原产于美国的高果糖玉米糖浆反倾销案”引发的管辖权问题
二、国际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权冲突的处理及其可借鉴性
第二节 WTO和NAFTA争端解决机制中的管辖权制度
一、WTO争端解决机制对管辖权冲突问题的态度
二、NAFTA争端解决机制在管辖权问题上的做法
第三节 司法经济原则的适用
一、“墨西哥对原产于美国的软饮料税收措施案”引发的司法经济问题
二、司法经济原则在管辖权问题上的适用
第六章 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及对NAFTA的借鉴
第一节 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
一、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模式
二、中外区域贸易协定保障措施制度
三、中外区域贸易协定反倾销和反补贴制度
第二节 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机制
一、中外区域贸易协定中的争端解决场所选择条款
二、中外区域贸易协定争端解决机制的适用范围
三、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争端解决程序
第三节 未来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选择
一、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谈判
二、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法律制度的谈判原则
三、中外区域贸易协定反倾销制度和反补贴制度的选择
四、中外区域贸易协定保障措施制度的选择
五、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争端解决机制的选择
第四节 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条款在中国的执行
一、中外区域贸易协定的签署与批准
二、中外区域贸易协定在我国的执行
三、我国对中外区域贸易协定贸易救济条款的执行及相关立法的完善
结论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区域贸易协定(Regional Trade Agreement,RTA)开始大量增加。半个世纪以来,区域贸易协定和区域安排以一种多边贸易体制(Multilateral Trading System,MTS)①奠基者们无法预见的速度迅速发展。②根据各成员向WTO的通报,几乎所有WTO成员至少参加了一个区域贸易协定。③区域贸易协定不仅在数量上迅速增长,其涵盖的范围也从关税优惠扩大到非关税优惠。④目前,全球贸易体制由系列的、日益增多的区域贸易协定和多边贸易协定组成,而这些协定都遵循着一个共同目标即促进贸易自由化。⑤ (一)《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影响 1994年1月1日生效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North America FreeTrade Agreement,以下简称“NAFTA”)是众多区域贸易协定中最具代表性的协定,也是世界上最为成功的区域贸易协定之一。NAFTA是全球范围内第一个南北合作型的区域贸易协定,⑥缔约方不仅包括作为发达国家的美国和加拿大,也包括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墨西哥。同时,NAFTA也是现代区域贸易协定的典型代表,它是一个内容全面的综合性自由贸易协定,不仅规范了传统的货物贸易,也规范了投资、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问题。NAFTA不仅确立了缔约方在区域内逐步取消货物贸易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的目标,而且还改善了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条件,建立了投资规则,强化了知识产权保护,创设了独具特色的争端解决机制,尤其是规范了劳工问题和环境保护问题。实践证明,NAFTA的签署和实施是成功的。自NAFTA于1994年1月1日生效后,缔约三方之间的贸易额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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