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刘典 页数:285 字数:23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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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天行健。不以尧存,不以桀亡。一切逝去了的,都是历史。 自从人类社会渐渐步入文明,法律就作为社会的一种规范,随着国家的建立进入了社会意识的核心领域。法律的形态,揭示着社会运转的自在规律和结构形式;法治的兴衰,主宰着一个民族繁荣与衰落的命运。 现如今,中国法律人向西方学习法治理念,不断完善和重建中华民族的法律体系,自清末以来,已有百余年的历史。落后与腐朽的标签已经牢牢地打在了封建制度的身上,现在的我们很少知道,中华民族的先贤们曾经构建起一套无比辉煌的法律体系,完备的法律曾经代表着地球文明法治的最高水平。 两千年来,西方法学家在罗马帝国的残骸里追寻罗马法昔日光辉的同时,东方中华民族的智者早已将法律的观念上升为国家的意志.用具体的律法与政策保障法律的实施。当西方法学家艰难地进行治国法律体系的理论探索,在黑暗的中世纪踽踽独行时,中华法系旱已发扬光大,波及四海,朝鲜、日本等周边国家纷纷效仿中国的律法,推动了整个东亚文化的发展。 王朝兴衰。政权更迭,中华法系在一次次社会变迁中涅榘重生、与时俱进,中国社会也在中华法系的维系下。一次次从衰落走向复兴,铸造了中华文明一千多年的辉煌历史。 时间是残酷的,一切先进的制度与理念都会在时间的长河中逐步走向衰落,中华文明如此,中华法系亦如此。一千多年的历史耗尽了中华法系的生命力,使它失去了自我修复与更新的能力,在时代潮流的发展中,已经不再适应工业化大生产的社会。随着清末修律运动的开展,全面学习西方的法律体系之后,中华法系寿终正寝。 今天的我们站在昔日中华法系的文明遗迹之上,应当更加客观地审视过去的那段历史,用全新的角度去看待中国历史上的法律。 法律是严肃的,但是围绕着法律发生的很多事情却很好玩.而这种真实历史的幽默,比那些文学作品创作出来的幽默更具有时间维度的厚重感,更能引起读者心是的震撼。 当年儒法两家治国理念的冲突与对抗,古代法官判案时的趣闻.古代法律法规之中的猫腻,还有很多的有趣的地方。领略当年叱咤风云的政治家们在法治上的创举,感受引领时代潮流的法学家们对法律独到的思想与见解,笑谈中国古代法律的奇闻轶事,为大家提供新鲜的历史见闻。 正如意大利著名历史学家、哲学家克罗齐所说:“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我们在品读古代法律时,可能会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为读者带来一些新的思考。用清新的语言叙述那段厚重的历史,用现代人的眼光揭开笼罩在古代法律身上的历史迷雾,为大家带来全新的历史视角.时今天的我们更深层次地理解当代热点法律事件有所裨益。 如果说写作是十月怀胎.出版就是一朝分娩。拙作《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如今由法律出版社出版面世了,这对我来说自然是一件幸事。两千年浩荡的法律历史,史海钩沉,耗费我太大的心血。各位看官阅后如果有小小的收获,则是对我莫大的鼓励与鞭策。因水平有限,书中未尽如人意之处自是不在少数,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内容概要
《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编著者六典。
《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内容提要:本书分四部分,第一部分:法史奇闻笑古今。发掘法律史上鲜为人知的奇闻趣事,对读者有所启迪。
第二部分:千秋法治谁引领。讲述法律史上传奇人物故事,读之令人扼腕,一唱三叹。使读者在获取历史知识的同时,或悲天悯人,或感慨奠名。
第三部分:叱咤风云法天下。介绍法律史上的实践者的所作所为,使人们在轻松阅读中掌握历史。
第四部分:法海溯源踏浪行。刨根问底,生动揭示一些律法的来龙去脉与鲜为人知的故事。
作者简介
刘典,90后山西人士,天津大学文法学院本科生。知名博主,文章常被推荐至新浪、腾讯、凤凰、搜狐、网易等门户网站首页,发表作品数十万字,散见于众多报刊及《读史》系列丛书等。
书籍目录
自序 一切历史皆是当代史
第一部分 法史奇闻笑古今
古代律师:刀笔之下断生死
少林寺曾公然抗拒朝廷“拆迁令”
引发商朝灭亡的三大奇案
解决财产纠纷的古代幽默判词
关于男女那点事的古代雷人判词
苏轼弟弟嫁女为何嫁得倾家荡产
宋代进士们为什么老被捉去当女婿
梁山好汉们为什么不怕坐牢
具有法律效应的巫蛊奇术
惊堂木里学问多
古今中外几次十分荒唐的禁猪令
唐宋徒刑为什么很少超过两年
包公判案时鲜为人知的糗事
因一场版权官司而热销的“武侯秘籍”
第二部分 千秋法制谁引领
谁是史学家公认的法家始祖
历史上法律界真正的平民代表
指导皇帝怎么收拾大臣的法学家
认为法律无用的伟大哲学家
唯一提倡法治的儒学宗师
让秦始皇疯狂崇拜的法家牛人
最早反对祖宗之法的青年学者
第一个用儒家经典判案的法官
逆天而行的法家狂人
狄仁杰是如何成为“中国福尔摩斯”的
第三部分 叱咤风云法天下
春秋第一相管仲的法治创举
中国律师行业的祖师爷
同时玩转政治、军事、法律的战国达人
敢在“太岁”头上动土的大改革家
助秦始皇一统天下的法治能臣
古代首位言出法随的绝代女强人
唯一废除残酷肉刑的皇帝
诸葛亮是如何“依法治国”的
曹操“割发代首”的诈术表演
连骂两任皇帝的状元法官
白居易竟然曾是唐朝大法官
成吉思汗鲜为人知的法律智慧
于成龙:侦查高手与断案奇才
第四部分 法海溯源踏浪
象征法律的神奇独角兽
世界上最文明的监狱制度
古代最早公之于众的法律
中国最早的财产税法
古代法律是如何惩罚盗贼的
十恶不赦究竟是哪“十恶”
古代法律中的婚姻规则
古代超越法律的免死金牌
世界史上水平最高的古代法典
古代斩首为何选在“午时三刻”
毁灭文化脉络的可怕法令
古代违反户籍法的“高考移民”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战国晚期及汉代,由于民族的迁移与混合,巫术之风由草原地区浸染中原,逐步由下层流行至上层。京都长安(今陕西西安市)成了神巫聚集之地,汉初有梁巫、晋巫、秦巫、荆巫等,汉武帝时又立越巫,甚至还有胡巫。神巫教人埋偶人、行祝诅,还进入宫廷活动。战国后期著名的哲学家、思想家邹衍就是一位大巫。武帝时的大儒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书中也有五行及祈雨巫术。儒家一向以理性见称,但汉儒则多信巫术。可见其时巫风浸润之广。 两汉时期,诅咒术十分盛行,蛊祸频发。武帝元光年间,皇后陈阿娇失宠,曾使用巫蛊之术诅咒其情敌卫子夫。武帝觉知后将她废黜,《史记•外戚世家》有详细记载:“(陈皇后)闻卫子夫大幸,恚,几死者数矣。上愈怒。陈皇后挟妇人媚道,其事颇觉,于是废陈皇后,而立卫子夫为皇后。”而其中的“挟妇人媚道”,唐朝史学家司马贞在《索隐》中解释道:“《汉书》云:‘女子楚服等坐为皇后咒诅,大逆无道,相连诛者三百人。’”就是指巫蛊之术。 虽然株连三百多人,但比起汉武帝后期的“巫蛊之祸”来,还真是“小巫”见“大巫”了。 因巫蛊之术而毙命的倒霉太子 事件起于征和元年,即公元前90年,公孙贺是当时汉朝丞相。为了替儿子赎罪,他答应为汉武帝捉拿阳陵大盗朱安世。朱安世被捉后,为了报复,向汉武帝写了一封揭发公孙贺的信,朱安世在信中写出了公孙贺的种种罪行,甚至说公孙贺密谋要取代皇上;在皇上经常出入的甘泉宫路下埋下木偶,巫蛊皇上。很快,这封信便转到武帝刘彻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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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非常法史:历史上的法律趣事》,您会读到教科书里读不到的法律历史,真实而幽默、博古而通今、启智而犀利……清新的语言叙述那段厚重的历史,现代人的眼光,揭开笼罩在古代法律之上的历史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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