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5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罗灿 页数:341 字数:276000
内容概要
本系列图书完全以“解决问题”为中心,与读者处理纠纷、维护权益的思路和想法彻底吻合。着眼于日常生活中高频出现的法律纠纷,主要包括工伤、医疗、交通、拆迁、劳动、社保、离婚等领域。围绕着“索赔技巧”和“赔偿计算”,一步到位、直截了当地解决读者最关心的问题。
书籍目录
第1章 你应当了解的工伤知识
一、什么是工伤
二、发生工伤后怎么办
三、遭遇工伤,莫入维权误区
第2章 索赔技巧
技巧一:明确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要工伤赔偿
技巧二:掌握可以认定为职业病的情况
技巧三:工伤保险,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技巧四:注意工伤认定程序
技巧五:了解劳动能力鉴定
技巧六:善于利用工伤保险基金的先行支付
技巧七:索要工伤赔偿的六种途径
技巧八:学会撰写、熟悉相关文书
技巧九:善于利用免费法律帮助
第3章 赔偿计算
一、工伤赔偿的项目
二、医疗费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
四、交通食宿费的汁算
五、辅助器具费的计算
六、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福利
七、生活护理费的计算
八、各级伤残待遇(伤残津贴、伤残补助金、退休)
九、丧葬补助金的计算
十、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计算
十二、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特殊处理
十三、因非法用工遭受工伤的赔偿
十四、再次发生工伤的待遇
十五、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的待遇
第4章 计算标准
第5章 真实案例
第6章 法律依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一)申请劳动仲裁的时间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比如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时效快要结束时,突然遇到山洪或泥石流导致不能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则诉讼时效中止计算,等到阻碍劳动者去提起仲裁的原因消除时,仲裁时效继续计算。 但要注意的是,在实践中,如果劳动者主张自己一直向单位要求赔偿而使得诉讼时效中断,就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而很多单位会利用劳动者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口头上表示正在研究处理职工的工伤待遇问题,但只是为了拖延时间使劳动者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提起仲裁。为避免这一点,工伤劳动者要注意要求单位出示书面意见,以取得证据,才能防止超过诉讼时效,正当权利受到侵害。 (二)管辖和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果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由此可见,在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所在地不一致时,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管辖优先选择劳动合同履行地,而不是用人单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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