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法律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页数:174
内容概要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保险的定义
第三条 适用范围
第四条 合法原则
第五条 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经营主体
第七条 境內投保
第八条 分业经营
第九条 监管机构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条 保险合同、投保人和保险人
第十一条 合同订立的原则
第十二条 保险利益
第十三条 保险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第十四条 保险合同的效力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之一
第十六条 如实告知义务
第十七条 格式条款提示与说明义务
第十八条 保险合同的內容
第十九条 无效的格式条款
第二十条 保险合同的变更
第二十一条 出险后的通知义务
第二十二条 提供资料义务
第二十三条 事故保险责任的核定赔偿
第二十四条 拒绝赔付
第二十五条 先行赔付
第二十六条 诉讼时效
第二十七条 保险合同的解除之二
第二十八条 再保险
第二十九条 再保险与原保险的独立性,
第三十条 格式条款的解释
第二节 人身保险合同
第三十一条 保险利益范围、不具有保险利益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 申报年龄不实的后果
第三十三条 死亡保险的限制
第三十四条 死亡保险合同的订立和转让
第三十五条 保险费的支付
第三十六条 逾期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后果
第三十七条 合同效力的恢复,
第三十八条 诉讼方式的例外
第三十九条 受益人的指定
第四十条 受益人的顺序及份额
第四十一条 受益人的变更
第四十二条 保险金作为遗产的情形
第四十三条 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之一
……
第三章 保险公司
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五章 保险代理人和保险经纪人
第六章 保险业务监督管理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适用提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保险业在快速发展、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问题。原保险法的一些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有必要进一步修改完善。2009年2月28日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保险法。这次修订,与2002年采用修正案形式对少量条款所作的修改不同,是对保险法的一次全面修改,条文数量由修订前的一百五十八条增加到修订后的一百八十七条,绝大多数条款都有修改。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 关于保险合同 新修订的保险法对于保险合同,在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效力的附条件、附期限,对保险合同的解释,进一步加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等方面作了修订,如完善了因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而行使合同解除权的规定、保险投保人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知情权、规范保险合同的格式条款、完善关于保险理赔的规定、明确财产保险的保险标的转让后合同权利的承继问题、完善责任保险的保险人直接向受害第三者赔偿保险金的规定以及完善对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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