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的解释与适用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杨育正  页数:335  

内容概要

  法的生命在于适用,但是法律在立法就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制约,社会的发展也会对法的适用提出新的要求,因此,法非经解释不能适用。从特定的角度思考,法律适用实际上就是法律的适用者将法律文本进行解释使其作用于个案作出裁判的过程。在民法的适用中对民法进行正确的解释,是法官的职责所在,也是社会公众对正义的期盼。本书通过对民法解释的历史进行深入的考察,分析了民法解释的意义,对民法解释的特征、对象、界限的探究,对民法解释的方法进行了梳理,对于法官在裁判民事案件中熟练地运用民法条文对个案进行裁判,并且通过对民法条文的解释揭示其背后的意义,弥补民事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缝隙,消除民事法律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快速发展产生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从而引导和促进民法的自我完善和社会的和谐发展,都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简介

杨育正,1966年8月生,法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现任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长期从事民事审判及民事行政审判的监督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方法论、侵权法学等。

书籍目录

第一章 中国传统民法解释的历史考察
一、我国传统法律解释的理论一一律学
(一)律学的产生与发展简述
(二)中国传统法律解释思想的立场
(三)经例皆重的中国传统民法解释思想的特征
(四)中国传统法律思想中的解释方法
二、中国传统民法在适用中解释的发展
(一)中国传统民法解释的发展脉络
(二)中国传统民法解释的目标
(三)中国传统民法解释的特征
第二章 西方民法解释的历史考察及发展趋向
一、西方法律解释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一)西方法律解释理论的起源
(二)中世纪西方法律解释的演进
(三)三权分立原则对“真正的解释”的限制与无奈
(四)规范性价值标准的提出对法律解释的发展
二、大陆法系适用中的民法解释的演进
(一)关于法官对民法的解释权的确立
(二)适用中民法解释对象、目标与方法
三、普通法系适用中的民法解释的演进
(一)关于法官解释权
(二)普通法系的民法解释方法
四、当代西方民法解释的发展趋向
(一)法律解释理论由认识论向本体论的转向
(二)法律论证理论一一摆脱传统认识论走向自身的存在论
第三章 民法解释的特征
第四章 民法解释的意义探寻
第五章 民法解释的对象一一规范与事实
第六章 民法解释的立场一一理想与现实
第七章 民法解释的边界一一合法与妥当
第八章 民法的解析一一释义性的民法解释方法
第九章 民法的建构一一创制性的民法解释方法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章 中国传统民法解释的历史考察中国是一个崇尚制定法的国家,在传统上,从夏朝开始到清朝末期向民法法系的靠近为止,法律的表现形式是“诸法合体,民刑不分”,没有形成独立的民法法典,因此长期以来,中国传统民法之有无一直是一个论题,中国传统民法虚无论及民法不发达论均颇有市场。虚无论认为,“中国历史上之中华法系,并无法律领域之划分,各种社会关系,均由同一法律调整……其中涉及民事关系者,如户、婚、钱债等,亦仅以采用刑罚制裁者为限,实质上仍属刑法规范。而一般民事关系,主要由习惯法调整”[1]换句话说,从形式上考察,中国古代是没有民法的;有学者从民法存在的土壤上分析认为,政治自由权利是英美法系现代民法的基础,中国古代法律中没有发达的政治自由权利,因此中国古代无真正的民法;[2]还有学者以梅因“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的论点,“说中国古代只有刑法而没有民法,是一个半开化的、文化低落的国家”。[3]上述第一种观点仅注意到了形式民法,忽略了民法之固有内涵,且以近代意义之民法的标准来衡量中国传统民法,难免有失偏颇,李开国先生指出民法含义应区分实质民法与形式民法,中国古代虽无以“民法”命名的形式意义上的民法,但却存在大量的调整民事社会生活关系的实质意义上的民法规范,进而提出一个国家也可以没有形式民法,但是不能没有实质民法的主张,[4]江平先生也持同样看法。[5]

编辑推荐

《民法的解释与适用》以民法的解释及适用为主要研究对象。涉及中国传统民法的历史考察、西方民法的历史考察及发展趋向、民法解释的特征、意义、对象、立场和边界,以及的民法的解析和民法的建构等诸多方面的研究。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民法的解释与适用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践,而不在于逻辑。民法的生命同样在于在实践中的适用。立法和司法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解决纠纷。制定法非经解释不能适用。当今司法实践中的混乱,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因为有些法官在民法的适用中对民法无法进行正确的解释。法官不会解释法律,因为他没有经过这一方面的训练。法律方法论、民法解释学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本书是法官写的书,对民法解释的方法进行了探讨,作者有切身的体会。民法解释能够弥补民事法律规范与社会生活之间的缝隙,消除民事法律由于社会经济生活快速发展产生的滞后性和不周延性,可是法律方法论的不发达,使得不是所有人都能够认识上述问题。本书是好书,对这方面的研究有所助益。
  •   适合实务工作者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