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张文显 页数:346 字数:281000
内容概要
从传统社会走间现代社会,最主要的标二就是权利的^显和张扬、人权的宜示和保障,具体表现为权利与人权俏受关注和酵重,人们越来越习惯于从权利的角度来观察和理解法律与引会叫题;权利话语迅速崛起,并成为流行的社会话妍系统;权利问题以儿何级数的速度增长
权利体系更加丰富;维权玏获得权利救济联合成为诉讼的强大动力;权利论证和权利推理成为立让和司法机关主导的思维方式,在权利体系当中。什力权利一般形式的人权居于核心地位,作者是中国法学界权利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始终把人权与权利神圣作为自己的坚定信念,井把为人权与权利而证成、而呐喊、而斗争作为自己永恒的责任,其关于权利与人权的研究成果正在转化为中国社会迈向权利吋代的精神动力。
作者简介
张文显,1951年8月28日生于河南省南阳市镇平县,我国著名法学家,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院长、副校长、党委书记、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现任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主任、吉林大学资深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法学学部召集人等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他一直活跃在法学研究与法治实践的舞台上,先后出版学术专著和统编教材二十余部,发表文章四百余篇,在法学界和法律界形成了广泛的影响力。《张文显法学文选》共十卷,收入各类文稿351篇。这些文稿从多个侧面反映了改革开放新时期我国法学研究、法学教育、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并体现了作者在法学理论和法治实践方面的创新成就,具有很高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书籍目录
出版说明
著者序学术是我生命中的永恒追求
1.权利及权利本位论纲——现代法哲学基石范畴研究
2.马克思主义与人权
3.什么是人权
4.关于权利和义务的思考
5.权利义务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6.论人权的主体与主体的人权
7.人权.权利。集体人权——答陆德山同志
8.从义务本位到权利本位是法的发展规律
9.“权利本位”之语义和意义分析——兼论社会主义法是新型的权利本位法
10.中国社会主义的人权纲领与实践
11.人权事业的发展政治文明的进步——学习宪法人权修正案的认识
12.人权领域的斗争
13.人权的法律保护
14.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5.关于游行示威问题的立法建议
16.正确认识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和立法
17.认真对待妇女权利
18.公民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19.财产法的合法性基础——财产法的核心哲学
20.抗震救灾彰显党和政府以人为本
21.中国古代的习惯法和习惯权利——评梁治平教授《习惯法、社会与国家》
22.西方的人权概念和人权理论
23.西方法学家关于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逻辑论证
24.在中国大学人权法教学研讨会上的致辞
25.时代的呼唤:法学应是权利之学——法学理论工作者谈法学的重构
26.法学应该是权利之学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作为法哲学研究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是由法律规范明文规定的,或包含在法律规范逻辑中的,或至少可以从法律精神中推定出来的。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权利和义务是“实在”的。虽然人们可以提出“自然权利”、“自然义务”、“天赋人权”等口号,用以主张新的权利或应有权利;虽然法学研究不应局限于罗列或赞美已由法律加以确认或规定的权利,不能对应由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不管不问,但在没有得到法律或法律机关承认、确认之前,法外的权利主张只是一种主观要求,没有客观的法律效力。第二,任何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是社会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或集团的意志的体现,是该阶级或集团及其所代表的社会的价值观念和根本利益的体现,即它们体现着从占支配地位的阶级或集团的价值观点和标准出发,由法律所做出的在人们互相冲突和重叠的利益之间什么是正当的、应由法加以承认和保护的,以及正当行为的种类和尺度。第三,权利和义务都有明确的界限。首先,权利和义务所体现的利益以及为追求这种利益而采取的行动,是被限制在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和社会普遍利益之中的,是受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社会的文化发展水平所制约的,即以社会承受能力为限度的。其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界限的。再次,任何权利和义务在行使和履行时都有程度上的限定,即都有一定的度,超越这个度,权利和义务就失去其原有的性质。权利和义务的界限性告诉人们,权利义务界限确定得适当,符合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提供的可能,可以带来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反之,就会引发政治上的动荡、经济迟滞甚至破坏社会的发展。立法者的基本任务就在于根据政治优选法的原理,正确地划分权利和义务的界限,合理地分配权利和义务。从权利和义务的界限性质出发,我们不赞成“权利滥用”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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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法学文选(卷3):权利与人权》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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