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罗瑶 页数:219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起源于19世纪末,在法国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如果说这一理论在19世纪末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因不动产交易发展而出现的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其20世纪中叶在代理(代表)等领域的扩张,同样是为了满足因商业贸易繁荣而深化的同一需要的话,那么,20世纪下半叶这一理论在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则最终反映了其根本制度目的在于实现事实与法律冲突中的第三人合理信赖保护。《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研究》对此进行了研究。本书由罗瑶著。
作者简介
罗瑶,四川宜宾长宁人。1994年至2001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于民商法学院。2004年至2007年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至2006年参加“中法欧洲法”项目,留学法国巴黎第一大学。2007年至今,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概论
第一节 “外观”与“外观理论”
一、“外观”的概念
二、“外观理论”的含义
第二节 外观理论的起源及发展
一、《拿破仑民法典》之前
二、《拿破仑民法典》之后
第三节 外观理论的特征(一):优先性
一、优先性特征概述
二、外观理论的绝对优先性
三、外观理论的相对优先性
第四节 外观理论的特征(二):辅助性
一、辅助性特征概述
二、外观理论和“就动产而言,占有相当于权源”规则
三、外观理论的演变性
第二章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的基础
第一节 早期学说
一、错误说
二、虚伪行为说
第二节 中期有力说
一、过错责任说
二、风险责任说
三、准合同说
第三节 当前通说:“安全说”
一、起源
二、内容
第三章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的适用范围
第一节 所有权外观与外观所有权理论
一、所有权外观的渊源
二、“就动产而言,占有相当于权源”规则
三、不动产公示制度
四、外观所有权理论
第二节 外观理论适用范围的扩张
一、代理权外观与表见代理理论
二、“人”的外观与外观身份理论
第四章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的制度构成
第一节 外观理论的适用条件
一、“双重要素说”和“单一要素说”
二、物质要素
三、心理要素
四、法国最高法院的审查控制权
第二节 外观理论的法律效果
一、第三人:权利的取得
二、外观权利人:义务的承担
结语
一、法国外观所有权理论的启示
二、法国表见代理理论的启示
三、法国外观身份理论的启示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因此,如果认为善意第三人权利的取得方式为传来取得的话,那么很容易得出结论说善意第三人是从外观权利人处取得了相应的权利。然而,这一观点具有极为明显的缺陷:首先,这一观点明显有悖于自罗马法以来就一直存在的著名法律格言“无论何人不得将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事实上,外观权利人并非标的物的真正权利人,他不能也不应该能将不属于自己的权利让与他人。其次,如果认为善意第三人是从外观权利人处取得了权利的话,那么,我们可以逻辑地推论认为,在善意第三人受让该权利之前,外观权利人是权利的享有人。这样的结论显然是荒缪的。在外观理论适用的大多数情形下,外观权利人往往对外观的产生负有相应的责任,其行为甚至可能构成侵权或欺诈,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不但不追究其责任反而追认其权利的话,法律之正义何以能体现?“外观理论不能使外观权利人取得权利……这种做法很容易解释,因为外观权利人知道事实的真相:他的恶意足以排除他成为外观理论的受益人。”事实上,正如法国学者A.Rouiller所指出的那样,“如果说外观理论有悖于‘无论何人不得将大于自己所有的权利让与他人’的话,那么这种违背仅仅在善意第三人保护层面发生,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将之扩张至外观权利人”。②从真正权利人处继受。如果说认为善意第三人是从外观权利人处取得相应权利的观点,是明显不合理的话,那么主张善意第三人是从真正权利人处继受权利的观点,却有其合理性的一面。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编辑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中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著作之入选丛书,不论作者职称、地位、亲疏,以学术性为唯一考量。 ——梁慧星
编辑推荐
《法国民法外观理论研究》:法国民法外观理论起源于19世纪末,在法国已经经历了100多年的发展:如果说这一理论在19世纪末的产生,是为了满足因不动产交易发展而出现的保护交易安全的需要,其20世纪中叶在代理(代表)等领域的扩张,同样是为了满足因商业贸易繁荣而深化的同一需要的话,那么,20世纪下半叶这一理论在婚姻家庭等领域的进一步拓展,则最终反映了其根本制度目的在于实现事实与法律冲突中的第三人合理信赖保护。所有权外观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外观所有权理论弥补了法国不动产公示制度效力上的不足,确保了对不动产交易安全的保护。代理权外观产生的主要原因,同样根源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表见代理的构成,不以被代理人的“过错”或“可归责性”为要件,从而超越了传统的民事责任保护模式,强化了对第三人合理信赖的保护。外观身份产生的主要原因,仍然根源于事实与法律的冲突。法国外观住所、外观行为能力、外观婚姻等外观身份理论,能够有效地解决因传统民事身份制度规范失效而发生的第三人合理信赖保护问题。《中国民商法专题研究丛书》……编辑宗旨是,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经济的实际出发,广泛参考发达国家和地区民商事立法的成功经验和最新判例学说,深入研究民商法的基本理论和实践中的重大法律问题,为中国民商事立法的现代化和民商事审判实务的科学化提供科学的法理基础。提升民商法理论水平,推出民商法理论研究人才,使中国民商法理论研究尽快赶上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水平。著作之入选丛书,不论作者职称、地位、亲疏,以学术性为唯一考量。——梁慧星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