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渠涛 编 页数:444
内容概要
《中日民商法研究(第10卷)》由渠涛主编,为第十届中日民商法研讨会论文集,涉及民法总论、侵权、物权、商法等领域,本卷特别设计了日本民法修改专栏,对最新的日本民法修订作了介绍和评述,尤其是翻译了日本民法修改草案条文,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书籍目录
民 法
法制审议会民法(债权法)部会讨论情况概要
日本民法中的“身心”与“生活”
——作为对接“人法”的线索
中国《侵权责任法》
21世纪人格权法的立法模式
论劳动合同的部分无效
——兼析《劳动合同法》第27条
中国《信托法》与所有权的功能
商 法
公司法上的竞争与债权人保护
公司利润分配中的自治原则与司法干预
粉饰决算、虚假财务中会计监察人的民事责任
董事内部控制义务探析
面向创业板企业的日本商法修改及其借鉴
创业投资契约特别条款的实现与公司法制的完善
日本商法上的商业使用人制度及重要启示
投资法人制度的导入与投资者保护
——以日本法为借鉴
日本票据法上的权利外观理论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追认之于票据无权代理和票据伪造
法律实务
成年人监护制度与司法书士
民事保护令及其本土化的基本构想
中国的贸易融资法律和实务
附 录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第九届(2010年)大会议程
本届大会参会人员名单
中日民商法研究会会务组成员名单
本届大会会议记录
日本法律文献的阅读方法
《中日民商法研究》注释体例(试行)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1)禁止债权让渡的特别约定的效力关于这一效力,围绕下述问题而展开:究竟是如同判例一样维持对恶意受让人否定债权移转本身的绝对效力,还是采取即使恶意受让人债权也发生移转、但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的相对效力。从保护债务人的角度而言,禁止债权让渡的特别约定具有相应的合理性,而且,也可以认为禁止让渡本身就是附着于债权的属性。因此,即使故意违反特别约定的让渡、若受让人为善意时当然有效这一坚持相对效力的方案,难免让人感觉不协调。也有人指出,为促进债权的流动化是否有必要发展到这一步,应当进行实际现状的调查。此外,针对主张相对效力的方案,还有许多批评意见。然而,另外,反驳意见认为,即使被称为恶意受让人,并不是说其存在伦理道德上的问题;作为其与通过特别约定得以自卫的债务人之间的利益调整方式,相对效力的方案也存在充足的理由。也有意见认为,对于对立的两个方案,无论采取哪一个,都只不过是解释上的整合性问题,因此,不如就个别具体的论点展开讨论,应转到具体问题的讨论上来。多数意见赞成出让人破产、被扣押时不影响禁止让渡的特别约定的效力。但也有人提出批评,他们认为,并不因破产等而丧失禁止让渡的利益这一说明非常困难。也有入主张从别的角度来限制特别约定效力的方案,例如,主张履行迟滞后不享有主张特别约定效力的利益;或者是认为,有必要完善令债务人了解破产程序开始的制度设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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