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立民 页数:297
内容概要
为了便于读者阅读,作者王立民教授把编入《中国法制与法学教育》的成果作了简单的归类,分为中国古代法制、中国现代法制及相关问题、中国近现代司法和中国法学教育。其中的内容有一定的逻辑联系,而且是按照著作的要求安排结构和内容,与论文成果的简单汇编有所不同,与专著比较相似。由于本书中的成果多数均在这10年中先后发表,有些内容具有较强的时代性,有些注释与现在的要求有些不同,有些发表的时评文章还没有注释,为了保持原样,这些都没有改变,还历史以原貌。
作者简介
王立民,男,1950年生,浙江宁波人。现任华东政法院副校长、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2003年被评为首届“上海高校教学名师”,2005年获“上海市第六届教育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称事情。1979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研究班(试点)。1985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3年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获历史学博士学位。
已出版个人专著《上海法制史》、《唐律新探》、《古代东方法研究》、《法律思想与法律制度》和《上海租界法制史话》等。主编、参编了其他著作35部。在国内外发表论文200余篇,其他文章180余篇。主持、参加了3个国家项目、10个省部级和上海市项目、3个福特基金项目,已获上海市和司法部等的学术成果奖项10余项。
兼任中国法律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监狱史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协调委员,上海市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员、中国国际律师培训中心副主任、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上海市政治学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制史研究会副总干事、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
书籍目录
第一篇 中国古代法制
一、中国的新儒学与法制
汉朝的新儒学开始影响当时的法制
宋、明两朝的新儒学深刻地影响当时的法制
近现代的新儒学渐离法制
值得关注的几个问题
二、中国古代律中条标之演进
条标演进中保持的共同点
条标演进中存在的不同点
条标演进中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三、中国古代刑法与佛道教
有关佛教的规定及其比较
有关僧道的犯罪及其实例
有关中国古代刑法对佛道教规定的特点
四、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考察和分析
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理论
实现司法公正的措施
造成司法不公正的主要原因
与其他古代东方国家司法公正的比较
五、中国古代法制小论七则
“汤刑”是商朝的法典
中国古代大治时期的法制和谐与社会和谐
唐朝刑法化的司法制度
“九卿会审”及其他
“申明亭”调解的思考
中国古代的亲告与相隐
“三刺”与德治
第二篇 中国现代法制及相关问题
一、中国法制现代化诸问题研究
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的三个重要时期
中国现代法制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中国目前在推进法制现代化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及克服的主要途径
二、中国的租界与法制现代化
中国租界的建立为建设现代法制创造了条件
中国租界的现代法制优于中国传统法制
有关中国租界法制与现代化中的一些问题
三、反恐立法及其完善
世界上的反恐立法
中国当前的反恐立法
中国反恐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四、法治与社会管理创新
法治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优越性
依法社会管理创新应遵循的原则
一些相关问题
五、推动社会发展的现代立法
新的个税申报制度与社会进步
物权法与社会和谐
政府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
体育的发展与体育法制的完善
“限塑令”促进现代社会文明
律师法的修订推动法治进程
公务员法与廉政建设
陆资入台与法制准备
六、焦点问题的法律探究
改革开放的30年就是建设宪政的30年
提升执政能力需加强法律控制
牢固树立“依法治非”意识
禽流感与法律控制
汶川大地震后的法治关注
奥运会与CAS体育仲裁
举办世博会与法治的推进
发挥世博会的法治案例作用
法文化建设与城市建设
上访与直诉
陋习与法治
索马里海盗、倭寇与法律制裁
第三篇 中国近现代司法
一、也论马锡五审判方式
马锡五审判方式深受人民群众欢迎的原因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展阶段
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当代司法价值
二、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
通过司法改革来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性
当前司法不公的主要表现
通过司法改革来实现司法公正的措施
三、再论中国审判方式的改革
审判方式改革是世界发展的趋势
中国有必要进行审判方式改革
中国审判方式改革需要解决的问题
四、科学发展观与司法体制改革
用科学发展观来引领中国司法体制改革的优越性
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和解决中国司法体制改革中的问题
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中国司法体制改革所要重视的问题
五、中国现代司法中的四点思考
司法体制改革呼唤思维创新
死刑核准权的收回与法治进步
法律援助及其存在问题的解决
法官素质与司法腐败
第四篇 中国法学教育
一、中国法学教育热议问题的再思考
关于职业教育与素质教育的问题
关于法学教育多样性与统一性的问题
关于法学教育与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问题
二、中国法学教育的职业化趋向
中国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向的背景
中国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向的最新表现
中国法学教育职业化趋向中遇到的困难及其应对办法
三、诊所法律教育的思考
诊所法律教育的诞生地在美国
美国诊所法律教育的开展及其存在的问题
中国的教学实习与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要区别
前瞻中国的诊所法律教育
四、诊所法律教育与相关法律教育的关系
诊所法律教育与传统法律教育的关系
诊所法律教育与律师实务课的关系
诊所法律教育与法律援助的关系
五、诊所法律教育的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意义
诊所法律教育的主要方法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的优越性
诊所法律教育方法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六、中国法学教育的其他思考
法学教育与构建和谐社会
助司法权威与法学教育一臂之力
世界法律大会与法学教育
课堂上的梁祝剧与法制
后记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二,在过程中,满足了人民群众透明公开的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一种与调查研究结合在一起的审判方式。马锡五会根据审判的需要,深入群众,实地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弄清案情,在群众参与的情况下,进行审判。整个过程都透明公开,没有暗箱操作。这种透明公开也为审判结果的公正打下了程序基础。“骑骡人的尸体”一案所反映的情况即是如此。1946年夏天,八路军某部采购人员周定邦从延安出发,去南泥湾,途中经过一片森林,遇到一个骑骡人。他见那人身强力壮,“遂生歹意,将骑骡人杀死”。案发后,经过侦查,周定邦被捕、归案。延安司法处审理时,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此案上报边区高等法院复核时,马锡五发现,虽然周定邦供认不讳,但证据不足,认为“仅凭被告口供不足以定案”。于是,他带领同事们“实地勘查”,多次到犯罪现场,寻找尸体埋藏的地点,“终于从一棵树底下挖出了骑骡人的尸体”。大家都目睹了马锡五透明公开的办案过程,佩服他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公正的审判。第三,在结果上,满足了人民群众公平正义的需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是一种在审判中使用的方式,是司法的组成部分,也为司法服务。公平正义是司法追求的目标,也是司法所应具备的一种属性。革命根据地的人民群众通过诉讼,渴望公平正义,得到满意的结果。马锡五通过自己的审判方式,可以给诉讼当事人公平正义,能够体现诉讼的价值。人民群众深深感到这是一种诉讼成本低,但又是一种诉讼价值高的解决纠纷办法,当然很欢迎。“一起无头命案”即是如此。抗日战争时期的一个秋天,马锡五从干部办的农场返回时,碰到了苏发云。他来自陕甘宁边区陇东专区下属的一个县,因.为家中有人被县司法处误判了,找马锡五来申冤。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中国要走上一条与传统不同的治国道路,须将与德治、人治相悖的法治作为治国方略,树立法律的权威。我们进行的现代法学教育,其理念则要在重视理论教育的同时,不忽视、不轻视法律实践教育,甚至更要突出这种法律实践教育的作用和重要性。 ——王立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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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制与法学教育》: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点招生三十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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