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视野下生态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凌欣  页数:222  

内容概要

本书是针对我国正在进行的生态省建设展开的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的研究思路是:历史考察——学理分析和经验教训总结——对策研究。
在进行生态省建设的试点省份中,本书以海南、吉林、山东和浙江为例,对生态省建设取得的成绩、面临的制约因素以及建设生态省的经验启示进行了研究。通过实践研究,可以看出我国生态省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对于我国生态省建设除给予肯定评价,也应该用实事求是的眼光去看待,既要发现其合理性,也要正视其存在的某些问题。建设生态省这一系统工程需要相关社会主体付出努力,由政府、企业和公众等主体承担与其角色相适应的义务和责任。在对生态省建设新认识和生态省建设主体责任思考的基础上,本书为如何进一步促进生态省建设的顺利进行提出对策建议,并完善相关制度或措施以保障所提出的对策建议有效实施。

作者简介

  凌欣,1980年7月出生于山东省临清市,中国海洋大学博士,现为天津财经大学法学院讲师。先后在《学术交流》、《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要参与国家社科、国家软科学等多项课题研究。

书籍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我国生态省建设的提出及其内涵
 第一节 我国生态省建设的提出
  一、我国生态环境现状
  二、由生态示范区到生态省建设的发展
 第二节 生态省建设的内涵 
第二章 生态省建设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 以生态学原理指导生态省建设
  一、生态平衡原理
  二、生态系统原理
  三、生态承载力原理
 第二节生态经济学原理
  一、生态经济学
  二、以生态经济学理论为基础建设生态省
 第三节 可持续发展理念
 第四节 系统工程学方法
第三章 生态省建设的基本诉求
 第一节 妥善解决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
 第二节谋求生态、经济、社会综合效益最大化
 第三节 生态省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优质的生态环境
  二、发展良好的生态产业
  三、建设和谐的生态人居
  四、建设先进的生态文化
第四章 生态省建设的实践研究
 第一节 海南生态省建设实践
  一、海南生态省建设规划
  二、海南生态省建设取得的成效
  三、海南生态省建设采取的措施
 第二节 吉林生态省建设实践
  一、生态省建设成效显著
  二、吉林建设生态省采取的措施
 第三节 山东生态省建设实践
  一、山东生态省建设规划
  二、山东生态省建设的成效
  三、生态省建设的主要措施
 第四节 浙江生态省建设实践
  一、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
  二、浙江生态省建设的成就及采取的措施
 第五节 四省生态省建设的主要成就和基本经验
  一、四省生态省建设的主要成就
  二、四省生态省建设的基本经验
  三、生态省建设的制约因素
第五章 对生态省建设的基本认识和生态省建设主体的责任思考
 第一节 对生态省建设的基本认识
  一、生态省建设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
  二、生态省应是一种建设模式
  三、生态省建设需要全国一盘棋
  四、生态市、县建设是生态省建设的组成部分
 第二节 生态省建设主体的责任思考
  一、生态省建设之政府责任
  二、生态省建设之企事业单位责任
  三、生态省建设之公众参与
第六章 加强生态省建设的对策建议
 第一节 树立生态省建设的正确观念 
  一、生态省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思想
  二、生态省建设应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的观念
  三、以建设生态文明的理念推动生态省建设
  四、生态省建设要树立环境保护优先的观念
 第二节 完善生态省建设的组织管理体系
  一、完善生态省建设的目标责任制度
  二、健全生态省建设的综合协调机制
  三、完善生态省建设政绩考核制度
  四、建立生态省建设的经济与环境综合决策机制 
 第三节 以生态功能区划和主体功能区划指导生态省建设
  一、以生态功能区划为指导因地制宜制定生态省建设的任务和目标
  二、用生态功能区划指导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冒
  三、实行差别化的区域开发政策
  四、实行有区别的绩效评价体系
 第四节 建立和完善生态省建设的生态补偿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是生态省建设的需要
  二、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生态补偿机制
 第五节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公众参与生态省建设1 
  一、加大生态省建设的新闻舆论宣传力度,营造氛围 
  二、加强环境教育,培育全民生态意识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反馈机制
  四、切实保护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
  五、举办活动,引导公众参与形式多样的生态建设活动
 第六节 完善生态省法制建设
  一、生态省建设的综合立法
  二、其他有关生态省建设的配套法规体系
附录1 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纲要(1996—2050年)
附录2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1 
附录3 生态县、生态市、生态省建设指标(修订稿)1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生态省建设是一项涉及社会生产和生活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不是单一环保部门可以组织和协调的,这就要求将组织管理的综合协调作为重点,形成生态省建设的综合协调机制。  目前,开展生态省建设的省份都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要求成立了由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有的省还为办公室专门拿出人员编制,充实力量,市县一级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为生态省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初步建立了各部门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在综合协调上,各省生态办在总局生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的指导下,发挥了承上启下、综合协调的作用。各省生态办针对当前仍存在的一些部门职能交叉、条块分割、政出多门的管理体制和制约因素等,结合生态省创建工作和政府机构改革,完善生态省建设的综合协调机制,易于形成统一领导和合力。例如,海南省由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由计划厅和资源环境厅联合牵头成立了生态省建设联席会议和综合协调办公室,扬州、日照等市也都建立了生态市建设领导小组和综合协调办公室,在分管市长主持下协调各类超越环保部门权限的统筹兼顾事宜。实践证明,综合协调工作做得好,就会得到党政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地方和群众的支持,生态省建设工作进展就会顺利,就会见到成效。如果缺乏综合协调机制,将影响生态省建设工作的进展速度。王如松教授通过调查了一些正在开展生态政区建设的地区最后得出结论,凡是主要负责人不重视,没有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没有落实人员编制、资金渠道和管理办法的,其生态规划都如同虚设,生态建设只是一个口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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