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张天轮 页数:431
前言
放下这部书稿,望着窗外初春的阳光静静地挥洒在每一株树和花草的叶尖,感受到了生命的力量和光芒,恍惚中好像是经历了天轮同志的政法岁月,心中充满沉甸甸的感觉,是感动、感慨,抑或是尊敬和钦佩,甚觉无以言表,在这样一个看似平凡普通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不平凡的人生经历面前,任何语言都是乏力和单薄的。 天轮同志是我所工作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的同事,也是一位资深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作为“文革”中的“老三届”生,因家庭出身不好,虽考试成绩学校第一、有着美好的人生梦想和远大志向,但不得不在农村插队八年,还做过多年建筑力工和卡车装卸工,经历了诸多当代年轻人无法想象和承受的人生艰难和困苦。但筚路蓝缕的经历却并没有使他放弃自己的人生信念和追求,正直、执着、朴实的个性棱角没有被摧毁也没有被磨圆。相反,他却愈挫愈勇,将每一段苦难经历视作自己人生的宝贵经验,并总记得灾难、艰苦经历中的美好部分。他在“文革”后政法机关面向社会招考时进入法院工作,满怀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对党组织、对法院领导的感恩之心,努力学习,刻苦钻研,逐渐从一名普通的法院干警成长为一名优秀的基层法院副院长,创造了自己从坎坷磨难走向丰富精彩的人生。 临近退休,作为一名1981年就参加法院工作的老三届法官,他将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思考和人生感悟整理成这本《淘沙集》。该书的内容总体而言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成长篇”,通过对过往岁月的回忆,记录了他从咿呀学语到学生生涯、插队生涯、法官生涯的成长过程片断,虽然篇幅不长,但笔下却不乏亮点,如临其境地让我们一同回到那段难忘的艰苦岁月,同时又被天轮同志苦中作乐的人生情趣所感染。他深深认识到被颠倒总归会再回复归来,歧视和不公只是浮沫和喧嚣,终归会归于沉寂和散去,而他的毕生使命更是直抵社会问题的核心,为社会的公平、公正而工作。第二部分“工作研究篇”收录了他1981年以来在法院从事或分管行政、商事、民事审判工作以及综合工作中所撰写的论文荟萃和实务集锦。其中有关诉讼调解部分记录了长宁法院关于“涉诉纠纷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的探索创造全过程,反映了他在这方面的前瞻性思考。他在2002年撰写的《关于建立法院审判效率、质量评估指标机制的思考》一文,是上海法院和全国法院审判质量评估机制探索的先期铺路石,其中有关审判效率质量考核评估指标机制的概念内涵和设定原则等见解,已经为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制度所吸纳。第三部分“新闻写作篇”则收集了天轮同志历年所写的法制新闻作品和部分故事作品。 性本勤勉运艰辛,淘尽黄沙始见金。《淘沙集》作为一本具有鲜明个人特点的文集,不仅忠实记录了天轮同志六十年的人生坎坷经历,也记录了其亲历的众多政法历史事件和思考;不仅是天轮同志三十年政法工作历程的完整记录,更是中国基层法治蹒跚进程的缩影,从一个侧面向我们展现了中国法治建设尤其是司法制度逐步探索完善的成长路径。该书看似个人成长经历、政法工作经历及个人思考著文,实则中国法院审判工作发展历程的一个侧面,从中我们看到了三十年来法治建设逐步发展、逐步进步取得的成果,更看到了一名司法实践者、一名基层法院工作者一路走来的坚持不懈、勤奋刻苦的清晰足迹和可贵贡献。 天轮同志六十年人生历程,不仅书写了一部厚重多彩的人生阅历,更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永远乐观向上、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生精神。正如他撰写的文章中所提到的那样:“胜不骄、败不馁,要通过勤奋工作为希望的种子提供成长的沃土”,这也是他自己一直以来孜孜以求、奋发向上的人生写照。在阅读本书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学习和采撷其政法思想的闪光果实,更是要学习其豁达、开朗、永远不向命运低头的人生态度。这样的人生财富值得我们珍藏和敬重! 是为序。 邹碧华 2011年5月
内容概要
张天轮同志是一位资深的基层法院副院长。临近退休,作为一名1981
年就参加法院工作的老三届法官,他将自己多年的法院工作思考和人生感悟整理成这本《淘沙集》。该书的内容总体而言主要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个人成长篇”,通过对过往岁月的回忆,记录了他从咿呀学语到学生生涯、插队生涯、法官生涯的成长过程片断,虽然篇幅不长,但笔下却不乏亮点,如临其境地让我们一同回到那段难忘的艰苦岁月,同时又被天轮同志苦中作乐的人生情趣所感染。
性本勤勉运艰辛,淘尽黄沙始见金。《淘沙集》作为一本具有鲜明个人特点的文集,忠实记录了天轮同志六十年人生历程,不仅书写了一部厚重多彩的人生阅历,更向我们展示了一种永远乐观向上、绝不向命运屈服的人生精神。
作者简介
张天轮,1951年5月生,大学毕业,现任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曾任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长期分管民事审判工作,致力于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研究和民事审判应用理论研究,响应并倡导“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积极探索建立中国特色的纠纷解决替代机制,长宁区人民法院“涉诉纠纷院内委托人民调解”设想的主要策划者、组织制度的主要设计制定者之一。先后在《人民司法》、《法学》等全国核心期刊和《上海审判实践》等刊物上发表有个人独到见解的审判实务文章,并为主编写了《中国法院附设社会调解在长宁的创设与发展》一书。其于2002年11月撰写的《关于建立法院审判效率、质量评估指标机制的思考》一文,为上海法院和全国法院的审判质量评估机制的探索和创立,起到了先期铺路石作用。
书籍目录
个人成长篇
过往岁月的记忆
七宝老街——童年的印象
“文革”袭来——噩梦的开始
插队八年——人生的磨炼
“文革”结束——苦尽始甘来
干部交流——柳暗花又明
即将退休——离职时感言
工作研究篇
刑事审判
审理严重经济犯罪应重视适用没收财产刑
对政法机关查处经济犯罪的工作必须加强监督
对刑法第269条中“当场”的理解
企业蓄意收赃诱发盗窃犯罪
郊区水上盗窃的新特点和打防刍议
对当前农村酒后性犯罪的剖析
行政审判
警察阻止公民自救行为的合法性研究
关于拆迁不成套公房价格评估中存在问题的法律思考
对动迁户在行政诉讼中跨区群体哄闹问题的思考
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范围
商事审判
人民法庭审理简易经济纠纷案件好处多
跨省经济联系中的法律问题
一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合法
析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会的召集权
析无因管理担保人向债务人的追偿权
对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理解与适用
关于本案的被告主体把握与举证责任分配
关于公司法第149条第五项竞业禁止规定的理解与适用
房产审判
关于商品房预订书群体纠纷案的裁判思考
关于商品房交付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
房产公司在代缴契税纠纷中是否应负赔偿责任
当前农民自建住房确权案件的审理难点及思考
物业公司诉业委会履行服务合同案件的审理思路
城市住宅相邻采光妨害纠纷的审判实务探讨
关于老年人公房一调二纠纷的司法调整尺度
如何把握94方案公房产权争议的司法调整
房产商在小区足球场建变电房应负合同违约责任
对换房案件中若干争议的探析
如何把握因房屋质量问题可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范畴
房屋认购协议的性质认定及解约损失赔偿
合同法第402条在商业房屋租赁合同主体认定中的适用
中介公司提供虚假售房信息之民事责任
关于商品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规定梳理
民事审判
关于辞职解约飞行员培训费用确定问题的实务探讨
对受损承重墙是否危及住房安全及应否恢复原状的判断
民三庭采取强制措施查明管道井渗水原因
对涉及兄弟法院裁决效力的案件在审结时须格外谨慎
他院生效判决对我院案件具有拘束力时应实体驳回诉请
对于债权人再次起诉欠款利息应如何处理
干细胞公司参与经营脐带血库业务的主体合法性问题
关于探望子女权纠纷的裁判问题民事程序
原告死亡后其诉讼继受人的确定
关于当事人民事行为能力几个问题的思考
关于案外人财产保全异议的司法审查
医生鉴定伤势必须实事求是
承办人对于委托评估鉴定内容应作准确把握
律师事务所脱钩改制遗留问题不属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因企业改制转制引起纠纷不宜由法院受理
军队待退干部因住房改建纠纷起诉军干所不属地方法院受理
地方法院应否受理涉军医疗、房产纠纷
民事案件中止诉讼应当注意的问题
析当事人自认的撤回条件
当事人不适格情况下的裁判原则及法律适用
关于被告反诉成立要件的审查
在案件裁判前要注意检索有无相关案件 防止同案异判
当事人对于在港澳形成的证据应如何履行证明手续委托调解
发挥人民调解的诉讼替代作用探索诉讼调解适度社会化新途径
诉前辅助调解机制的探索与实践
长宁法院涉诉纠纷委托调解机制的探索
司法能动与中国特色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构建——以长宁法院附设社会调解模式为视角
文书写作
关于民事判决书写作改革的思考
民事裁判文书写作中应注意问题
戒用宪法条款作裁判说理
审判管理
法官职业化建设与基层法院民事法官的员额设置
关于基层法院审判长、审判员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工作思考
谈谈审判长的工作责任及其他
关于建立法院审判效率、质量评估指标机制的思考
围绕“综合评估指数”找定位抓整改全面提升审判工作水平
在本院法律适用能力轮训会议上的讲话
提升业务实力 努力发展自我做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法官
胜不骄败不馁要通过勤奋工作为希望的种子提供成长的沃土
要少一些个人得失算计多一些工作进取心
勤于梳理审判实务问题善于把握二审审判思路
加强预估研判力争案结事了
法官在办案中应当尊重和善待每一位人民
逆向劝导时先要取得当事人信任
其他工作
对强化人民代表参政议政作用的思考
对法院经审、执行工作中廉政问题的思考
谈民事审判在以德治国方略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关于十六大报告与当前法院审判工作关系的几点感想
谈谈担任法院副院长的体会
谈谈如何看待我们面临的工作压力
谈谈法官的日常健康保护
新闻写作篇
司法新闻
受委托冒雪寻踪追欠款为执行五次扑空不回头
上海县经济审判庭运用法律手段保障乡镇企业合法经济权益
每周坐进信访室深入群众察民情——上海县法院院长张荣根二三事
法官律师踏雪登门息争讼多年冤家拆障言欢
汇款单寄到法院收款人遍寻不见抚养费事关紧要
且看好法官——审单
冲破地方保护主义障碍上海县法院依法变卖债务人房产
一个能工巧匠的遭遇
养鸡户权益失而复得——大队违约毁合同 法院依法护正义
队干部承担法律责任专业户利益得到保护
经济庭秉公论断家具厂绝处逢生
巨额欠款催讨多年已成死账打赢合同官司追回大笔资金
十二万元被骗货款追回记
杨阿三告状记
贵州经理上海打官司记
揭开万元借据之谜
站长执法意气用事法院判决赔偿损失
乡长以权乱法社队企业遭殃
轻率担保吞苦果
乡村企业的“护财神”
婚姻家庭
寡母再嫁以后
寡母再嫁有何罪亲生儿女太绝情
“大丈夫”治好疑心病
庭长圆镜记
从“硬要离”到“舍不得离”
寒了的心终于又热了
嗜赌如命不回头一个家庭被拆散
如此恶棍不办何待!
一个重婚者的结局
她在被告席上醒来
她玷污了“人类灵魂工程师”称号
“毛脚女婿”的一把火
出走的姑娘回家了
抚养
亲娘被儿逐出门法律保护老母亲
媳妇凶狠似虎法律保护婆婆
“忤逆儿子”回了头
闽江来鸿纸薄情深上海老太喜得螟蛉
一个棒打阿婆的霸道媳妇
一个凶狠的“坐家囡”
女儿改姓起风波法院耐心开导爸爸肯付抚养费了
非婚生子生活无靠生父岂能甩手不管
藏子索子
财产
孤儿尚在襁褓中这份遗产应归谁?
从“分家文告”到“让房协议”
屋顶上的黑铁匣——记杜行乡一起婆媳藏金纠纷案
婚债未还又办“满岁酒” 同胞妹妹 竟偷姐姐财
吃窝边草的“毛脚女婿”
病房内外
法官不为假象所迷惑伪造协议者诡计被戳穿
邻里损害
“扒房案”始末
争夺宅基地丧了一条命小事酿成大祸的惨痛教训
闹出一场人命以后
打架打出了“癌症”以后
仅仅为了一只鸭子
退休后赌博入迷输了钱泄恨放火
“讨债人”变成了偷鸡贼
五百零八枚出土“鹰洋”
满河鱼鲜惊酣梦有人欢喜有人愁——七宝镇上奇异“鱼汛”
一只1500元的高价西瓜
人身权利保护
当她蒙受不白之冤的时候
帽子风波
骑马场里的一场诉讼
无事生非的房东
法官下乡融“冰”记
由爱燃起的恨
写匿名信的“师傅”
刑事案例
三林镇制恶虎群众拍手称快
闯进茶馆滋事伤人未及顶替却进监房
“看相算命”危险陷阱
魔窟捕“狼”记
这个“技术指导”何以能横行无忌
如此“妇产科医生”
借死人丧葬诈活人钱财
恋爱诈骗犯的下场
“检察官”显形记
粉红色的“圈套”
送货单上多了一个“0”——黑心货主郑柏生入狱记
无赖行骗人法网
“蛇师”行骗记
江湖骗子的招财术
骗子经理万里行
一对贪婪的“盗花女”
坐轮椅的盗贼
为办婚事起歹意 郎舅同谋不义财
篡改档案侵吞房产许文裕蜕变成罪犯
神秘的夜半捉赌人
深夜爬在剧院楼顶的“醉汉”
“黑手”就擒始末
检察官在洛阳紧急行动
故事创作
记工员霞芳
保育员老婶妈
祥林嫂的故事(沪语故事)
章节摘录
(一)组织机构的建立 将法院受理的部分民事纠纷案件在法院内委托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资源,建立人民调解在诉前、审前、审中的辅助调解替代诉讼机制,具有一定的体制创新性和现实可行性。但就该模式创建当时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体制而言,存有一定的体制性障碍。首先,以往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主要根据乡镇、街道、居委、企事业单位等区划情况进行设置,因此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的权限范围仅局限于其所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之纠纷,具有一定的地域局限性。而区法院受理的案件则是来源于全区范围内的各类纠纷,其受理的案件已远超出各街道、居委人民调解组织的调处权限范围。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纠纷权限的地域局限性与区基层法院受理案件的社会性之间存有一定的冲突。其次,由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纠纷的职能及运行属各自为政,对于法院委托调解的民事纠纷案件,经人民调解员调解达成协议,并需以人民调解协议书形式对该协议结果进行确认的,人民调解员均各自以其所在基层调委会名义向当事人出具,由此产生委托调解中出具的人民调解协议书印章不统一、格式不统一的问题,影响人民调解协议书形式上的公信度,影响法院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的权威性。,降低了当事人对于涉诉纠纷委托调解的接受度。 由此,长宁模式的建构中,突破了上述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之既有的设置定式,建立了区域性的联合人民调解组织机构——长宁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其协调、调处全区范围内疑难、复杂民间纠纷和跨地区、跨单位的民间纠纷。突破了以往人民调解员调解民事纠纷权限的地域局限性,并统一由该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名义来接受法院委托,对民事纠纷案件进行调处,实现涉诉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运行机构的统一化和人民调解协议书出具单位名称的统一化。 (二)运作平台的创设 建立区域性的联合人民调解组织机构后,长宁模式通过在法院内设立人民调解窗口,作为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派设机构,并以此作为法院附设人民调解机制的运作平台,由司法局选聘综合素质较高的人员担任窗口人民调解员,接受法院委托,进行民事纠纷案件的诉前、审前、审中辅助调解工作。该种模式较以往的纠纷解决替代模式而言,具有一定的优势:首先,在纠纷解决的规范化方面,人民调解窗口设在法院内,在法官指导下开展辅助调解工作,遵循法院设置的纠纷解决规则制度,强调调解的规范性、合法性,在程序上、实体上均有别于基层的人民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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