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湖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编 页数:258
内容概要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省级政府规章,并创了政府服务法治化的先河。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读本》以《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为基础,详细论述了《规定》的起草背景、基本原则以及主要内容,以帮助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规定》的内容。
书籍目录
第一讲政府服务概述
第一节行政模式的演变
第二节政府服务的界定
第三节政府服务的法治化
第四节政府服务法典的内容和框架
第二讲政府服务原则
第一节政府服务原则概述
第二节政府服务原则的内容
第三讲政府服务主体
第一节政府服务主体概述
第二节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第三节其他主体
第四讲公共服务
第一节公共服务概述
第二节公共服务的主要内容
第三节公共服务的组织实施
第五讲管理服务
第一节管理服务概述
第二节社会管理服务
第三节市场监管服务
第四节经济调节服务
第六讲政府服务平台
第一节政府服务平台概述
第二节电子政务
第三节政务服务平台
第四节社区服务平台
第五节社会求助服务平台
第七讲政府服务公开
第一节政府服务公开概述
第二节行政机关服务公开
第三节企业事业单位服务公开
第四节基层自治组织服务公开
第五节社会组织服务公开
第八讲政府服务保障
第一节政府服务保障概述
第二节财政保障
第三节组织保障
第九讲政府服务监督管理
第一节政府服务监督管理概述
第二节政府绩效管理
第三节行政效能监督
第四节服务监管
第五节法律责任
附录
1.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
2.关于《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草案)》的起草说明
3.关于《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草案)》的起草和修改说明
后记
章节摘录
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 西方国家没有明确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提法,但多数国家在提供各类公共服务时都力求公平公正,并且为确保提供公共服务的均等性,都有相应的制度和政策安排。如德国提出的“生活条件一致性”,成为德国基本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国家政策目标,是我国的首创。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首次明确提出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要求;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则进一步强调要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党的十七大报告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公正的基本途径,放在了重要地位。关于“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含义,我国理论界和实务界比较一致的提法是:政府通过完善公共财政体制,为本地区居民提供的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既是一个不断缩小地区差距的过程,也是一个体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终结果,是对我国长期实施的公共服务城乡二元体制的改革,也是实现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手段和机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是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特点 1.范围的基本性。公共服务的范围很宽泛,其范围界定受政府财力、能力和市场发育程度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从我国当前所处发展阶段和政府财力看,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范围只能界定在“基本”上,即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生存和发展需求而提供的最基础和核心的公共服务,或者说是各类公共服务中最应该且可以得到优先保障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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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学习读本》推进政府服务法治化,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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