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郑斌  页数:437  字数:3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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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作者郑斌)是“国际法译丛”之一,分为了对外国人的拒绝和驱逐;条约关系中的诚信;行使权利中的诚信(禁止权利滥用理论);诚信原则的其他适用;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确定管辖权范围的权力;原告的声明及宣誓等内容。

作者简介

郑斌,伦敦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终身名誉教授,曾任伦敦大学学院法学院院长。 韩秀丽,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 蔡从燕,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书籍目录

中文版序言
前言
序言
缩略语表
导论
第一编 自保原则
第一章 原则的领土适用
第一节 对外国人的拒绝和驱逐
第二节 促进公共福利的措施
第三节 保证公共安全的措施
第四节 结论
第二章 原则的对外适用
第一节 必要
第二节 自卫
第三节 自助
第四节 结论
第二编 诚信原则
第三章 条约关系中的诚信
第一节 条约的缔结
第二节 尚待批准的条约
第三节 有约必守
第四节 条约义务的履行
第五节 退约
第四章 行使权利中的诚信(禁止权利滥用理论)
第一节 恶意行使权利
第二节 虚假权利行使
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相互依赖
第四节 滥用自由裁量权
第五章 诚信原则的其他适用
第一节 通知政策变化的义务
第二节 维持现状的义务
第三节 自相矛盾的人不予听取
第四节 没有人应当从自己的不法行为中获益
第五节 欺诈使一切归于无效
第三编 责任概念中的一般法律原则
第六章 一般概念
第一节 作为法律概念的责任
第二节 国际法上的不法行为
第三节 国际法上的可归责性
第七章 个人责任原则
第八章 过失原则
第九章 全部赔偿原则
第十章 近因原则
第四编 司法程序中的一般法律原则
第十一章 管辖权
第一节 仲裁员不得越权行事
第二节 对附带问题的管辖权
第三节 指示采取临时保全措施的权限
第十二章 确定管辖权范围的权力
第十三章 任何人不得在其为当事人的案件中担任法官
第十四章 听取双方之词
第十五章 法院知法
第十六章 证明与举证责任
第一节 司法认知
第二节 推定
第三节 证据接受与评估
第四节 原告的声明及宣誓
第五节 言词证据
第六节 文件证据
第七节 “最佳证据”规则l
第八节 间接证据
第九节 表面证据
第十节 举证责任
第十七章 既判力原则
第一节 含义
第二节 限制
第三节 范围
第四节 无效与可撤销
第十八章 消灭时效
结论
附录一:一般法律原则法典草案
附录二:接受一般法律原则、衡平或自然法的国内法典(以颁布时间为序)
附录三:《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一书的内容及评价(译者整理)翻译分工

章节摘录

版权页:   第五章 诚信原则的其他适用 第一节通知政策变化的义务 通常,一国独立自主地实施内外政策,并且在认为适当时可以改变其政策。然而,根据诚信原则,在某些情况下,一国可能负有把拟议的政策变化通知他国的义务。 关于条约关系中的诚信,我们已经看到,很大程度上,诚信原划保护一国可以合理地相信他国承诺。诚信的保护同样不仅扩展到对协议的合理信心和信赖,而且扩展到对他国的信息或其他确定行为的信心和信赖,如果甲国有意令乙国相信其将执行某一政策,乙国基于此种信任而采取行动,一旦甲国决定改变其政策——尽管其有完全的自由这样做,但其有义务把这一拟议的政策变化通知给乙国。当甲国知道或应当知道乙国会继续据此信任行事,却没有通知乙国,则甲国要对乙国因此蒙受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诚信原则保护的是乙国对甲国的合理信赖。所以,一旦乙国已经知道了变更的情况——不管从什么渠道,乙国就不能再要求甲国对可能发生的进一步的损失给予赔偿,因为,在知悉事实的情况下,乙国不再是根据错误的信任行事,乙国继续信赖甲国以前的信息不再具有正当性。 在英国与法国之间的“Blockade”of Portendic案(1843年)中,大约在关闭(被称为封锁)波尔特纳蒂克港(Portendic)之前十个月左右,法国的海军与殖民地部长已通知英国大使,法国不打算关闭该港口。裁决的执行部分(operative part)如下: “我们认为,如果在给塞内加尔总督(Governor of Senegal)发去设立封锁的命令时,法国政府同时也向英国政府通知法国将采取这一措施,则原告就不会遭受的损害和损失应由法国政府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尽管法国没有向英国发出封锁的正式通知,但对那些已经确实从其他渠道获悉波尔特纳蒂克港封锁的信息后,或至少由于英国政府从其非洲的机构获得确凿信息,他们可能已经被告知封港信息之后,被告对原告从事商业过程中发生的那些损失。不承担赔偿义务。” 该裁决与案件中英国的主要论点是一致的: “海军部长不能就他的政府将做什么做出保证,但他完全可以宣布他所主持的海军部不打算做什么。该案中不存在(确切地说)一个保证,但有一个机密文件(confidential communication),在法国政府另做解释或有与该文件相抵触的说法或做法之前,从最诚信的角度看,该文件是可以被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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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国际法院与法庭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能对中国国际法专业的学生和同道,以及任何有兴趣之读者具有广泛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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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郑斌是很有名的学者,很可惜过去了解不多。这本书很好。就是快递不怎么样。和其他书一共买了8本。在4月5日给我打电话说pose机不够,第二天送来。结果一直拖到4月8日才送来。
  •   书还是最新的书,正版,纸张给力,内容给力。就是封皮有点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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