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人大法律评论》编辑委员会 编 页数:305
内容概要
《人大法律评论》2011年第1辑终于面世了。在这半年中,我们一共收到200余篇稿件,从中遴选出15篇稿件组成本辑《评论》。本辑作者来自于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山东大学、中南大学、东南大学、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以及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地区“司法院”。
书籍目录
论文
中国行政规制改革的若干地方经验及其背景分析
从社会国原则谈劳动权的国家给付义务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经济学解读
论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因恶行而失权――以证人不出庭作证为视角
临时眭救济程序功能的比较研究
隐形的“法律”――行政诉讼中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异化及其矫正
评论
科学立法语境下的刑事立法协调
醉驾行为刑法规制的体系性思考
质疑刑法“事后法”
检察权性质的“法律监督权说”驳论――从科学划分国家权力的角度
近代以降西方人的中国法律研究――兼谈中国法学的反思与出路
德国民法修正后医疗纠纷的现况分析
译丛
近代日本的城市化浪潮与土地征收
逻辑方法与法律
明德讲堂
宏观洞见精致思维――苏永钦教授访谈
编后小记
《人大法律评论》稿约
《人大法律评论》注释体例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4.要树立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公共服务的观念由管制型、秩序型、管理型政府转向服务型政府是一场静悄悄的深刻变革。在传统计划经济时代,政府俨然是企业、市场、社会的主宰者,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是不平等关系,全然以行政计划、行政审批、行政强制等单方意志和手段来实施行政管理、维持行政秩序,成为行政管理的基本模式。随着市场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推进社会自治,就成为完善行政管理、健全行政法制、创新社会管理、健全治理规范的重大课题。公务人员应当树立服务意识、改进管理方式,顺应由管理行政、秩序行政、指令行政转向服务行政、给付行政、指导行政的时代潮流,由单一的行政管理转向社会治理,积极为公民提供信息、政策、专业技术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以及各种公共服务。这也同国家、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性质是一致的。在此背景下,2004年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方针。服务型政府体现了中国人民主权国家的国家性质,彰显了政府“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主导行政价值观,有助于“让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有尊严”(温家宝语)。5.要树立政府诚信、社会诚信、官民互信的观念政府不是社会上的无赖,而应是最讲诚实信用的正式组织机构,政府机关的行为应有连续性和可预期性,不能朝秦暮楚、随意改变;即便出于重大公共利益的考虑需要征用财产、调整政策、改变行为,例如收回政府机关颁发的许可证照,也应按照信赖利益保护原则,对合法权益受到影响的行政相对人给予公平补偿(公平补偿是一种运用或贴近市场机制的、得到公正评价的补偿原则)。因为行政相对人出于对政府机关的信任,按照政府机关的意愿去行动,难免付出一定代价,而且会形成一种信赖利益,这应当受到政府机关的尊重和保护,一旦受损,应予补救,此谓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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