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研究

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孙长永^等  

内容概要

  本书在阐述了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之后,重点对犯罪嫌疑人的九项基本权利即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无罪推定、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律师帮助权、会见交流圈、知悉权、证据保全申请和司法救济权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综合分析立法和实践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较为全面的立法建议。

作者简介

  孙长永,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兼研究生部主任和法律硕士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书籍目录

绪论  犯罪嫌疑人的确认及其法律意义
一、犯罪嫌疑人的确认
二、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法律意义
第一章 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的基本原则
一、作为形式保障的法律保留原则
二、作为实质保障的比例原则
三、作为程序保障的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第二章 人格尊严
一、人格尊严的由来及一般法理
二、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的意义
三、保障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的最低标准
四、我国犯罪嫌疑人人格尊严的保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五、改进建议
第三章 人身自由
一、保障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意义
二、我国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保障现状及存在问题
三、我国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保障所存在问题的原因
四、改善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权保障的具体建议
第四章 侦查阶段的无罪推定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价值和内容
二、无罪推定原则在侦查阶段的基本要求
三、我国刑事侦查阶段侵害无罪推定原则的具体情形
四、立法变革建议
第五章 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
一、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的定义及其适用范围
二、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特权的起源
三、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与侦查讯问
四、反对强迫自证其罪的特权与中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章 律师帮助权
一、犯罪嫌疑人律师帮助权之内涵及发展历史
二、犯罪嫌疑人律师帮助权的域外考察
三、我国犯罪嫌疑人律师帮助权的立法现状及其完善
第七章 会见交流权
一、对外交流权的含义、性质和意义
二、关于会见交流权的国际司法准则及其实践
三、会见交流权的域外法例比较
四、我国关于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交流权的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五、我国在押犯罪嫌疑人会见交流权的完善与保障
第八章 知悉权
一、知悉权的含义及其价值分析
二、国际公约及外国立法中犯罪嫌疑人的知悉权
三、我国犯罪嫌疑人知悉权的立法完善
第九章 证据保全申请权
一、证据保全申请权的价值
二、侦查阶段证据保全申请权的比较法考察
三、我国证据保全申请权的构建
第十章 司法救济权
一、司法救济权的理论基础及价值
二、司法救济的基本内容
三、我国犯罪嫌疑人司法救济权存在的问题
四、我国犯罪嫌疑人司法救济权所存在问题的根源
五、完善司法救济权的建议
主要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2.侦查机关的告知义务没有得到全面确立,以致犯罪嫌疑人知悉权的实现缺乏现实基础。《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法律解释仅仅规定了对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的权利尽告知义务,对于其他诉讼权利则没有进行告知的要求。3.对于告知或者知悉的程序没有作出规定。告知应当采用什么样的方式进行,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应当是事前告知还是事后告知?所有的法律规定几乎都没有涉及这些问题。4.对侵犯犯罪嫌疑人知悉权的行为没有规定程序上的后果。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情况来看,对犯罪嫌疑人的一些重要诉讼权利,侦查机关如果不尽告知义务,其后所收集的证据将不得作为证据使用,或者所进行的程序将归于无效。而我国《刑事诉讼法》却没有规定侦查机关违背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相关程序是否归于无效、相关的证据是否可采,完全由办案机关自由裁量。5.犯罪嫌疑人对采取限制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财产权利的强制性措施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缺乏知悉的途径。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限制人身自由、通信自由和财产权利的措施主要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搜查、扣押、查封、冻结等,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适用这些措施时,并不需要说明理由和依据,因此,犯罪嫌疑人几乎无从知晓侦查机关为什么要对他采取这些强制措施以及对他采取这些措施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不仅如此,侦查机关冻结犯罪嫌疑人存款、汇款或者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子邮件时,根本不向犯罪嫌疑人宣布,事后也无须进行解释,在这种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根本不知道侦查机关正在或曾经对他采取这些强制性措施。6.诉讼程序过于简单,以致犯罪嫌疑人缺乏知悉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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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研究》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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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老题目,结合中国的国情,才能写出新意。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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