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法律 作者:陈瑞华 页数: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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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卓越,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作者简介
陈瑞华,男,1967年2月生,山东聊城人,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刑事诉讼法、刑事证据法、司法制度和法律程序基本理论问题的研究工作。独立出版的著作有:《刑事审判原理论》、《刑事诉讼的前沿问题》、《看得见的正义》、《问题与主义之间——刑事诉讼基本问题研究》、《程序性制裁理论》、《刑事诉讼的中国模式》、《程序正义理论》、《比较刑事诉讼法》、《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论法学研究方法》、《量刑程序中的理论问题》、2004年11月,被中国法学会评选为“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2010年2月,获聘为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书籍目录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
法官的思维方式
程序法的基本理念
证据法的九大原理
什么是程序正义
程序法的制裁方式
刑事诉讼中的人权问题
刑事诉讼的几个前沿问题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立法设想在法学圈几乎取得了众口一词的赞同,并对立法者和一部分司法界人士产生了较大影响。然而,这些理念和立法构想却始终面临着一种重大的争议:这种立法思路会不会造成放纵犯罪的后果?在很多人看来,几乎所有刑事诉讼理念都是以保护嫌疑人、刑事被告人为宗旨的,这些理念在立法中贯彻得越充分,刑事诉讼制度越是发展和完善,人们就越会担心打击犯罪不力的问题。而更强烈的异议还在于,法学者动辄强调保障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但犯罪被害人的权利怎样得到保护?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如何得到保障?另外,随着数起冤假错案的披露,公众对于刑事司法制度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批评,这一方面为司法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提供了难得的契机,但同时也使得司法机构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于是,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确保案件的“正确处理”、防止冤枉无辜者,开始成为法院、检察机关所要追求的头号目标。这尽管非常符合社会公众的口味和诉求,却也使得本来就十分脆弱的程序正义理念,受到更加严峻的挑战。作为西方“舶来品”的程序正义观念,原本是近十年来被引入中国的法律理念,其基础还很不牢固。但在普通民众的质疑和司法界人士的挑战下,甚至在个别法学者的理论非难之下,越发显得“曲高和寡”,甚至就连其正当性都面临危机。而处于这种“反程序正义运动”潮流之中的大多数法学者,似乎对于这种挑战和非议,也并没有给予足够的估计和理论准备。结果,一旦遇到那种带有爆炸性的刑事个案的出现,一种法律人与普通人的观念冲突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当然,这种对决的结果,几乎肯定是那种掌握着舆论话语权的普通人的思维方式占据了上风,一些随风而动的“公共知识分子”,也借机对诸多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提出了非难和挑战。几乎不可避免地,法律人连同他们所信仰和坚守的基本理念,都处于危难和困境之中。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中国法律人今天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就是从事不同法律职业的法律人,竟然在一些基本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不仅如此,一些社会公众基于对中国法治状况和个人处遇的反思,对法律人的思维方式提出质疑,对法律人提出批评。对这些问题的深深感触,成为作者此部作品的灵感之源。作者期望在“法律人的思维方式”这一富有强大生命力的标题之下,为读者奉献一系列新的思想和心得。 ——编者所谓自由裁量权,其实是法官透过法律条文去发现正义。法官裁判的秘密在哪里?其实就是经验、理性和良心。坚持正义,可能最初为某一方所不容,但却最终是避免了社会各界同声讨伐的命运,避免陷入司法公信力的危机。从实质上看,司法裁判结果的正确性并不必然等同于裁判的合法性,甚至裁判结果合乎实体法的要求,也并不必然意味着该结果就是完全正当的。只有在诉讼程序上具有公正性和合法性,裁判结果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才能得到保证。在中国目前的司法实践中,一个案件一旦受到举国关注,民众的呼声一旦成为主流,审判就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审判就会面临追求正当的过程还是理想的结果的艰难选择。 ——陈瑞华
编辑推荐
《法律人的思维方式(第2版)》:法学家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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