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法律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页数:362 字数:280000
内容概要
为方便读者进一步了解现行法律法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丛书以现行有效的常用法律法规为核心,结合日常生活中的常见法律问题,收录与其相关的常用文书范本,并予以精要解读,以便于广大读者充分利用法律文书实现自身合法权益。为此,本丛书在内容和体例上作如下安排:
①条文解读选取法律法规的标准文本,编写条文主旨、名词解释和条文注解,介绍相关立法背景、法律实务及其关联条文,以帮助读者理解法律条文,撰写法律文书。
②文书范本根据法律条文的有关规定,结合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委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编辑整理法律文书示范文本或参考样本。
③应用指引从法律实务的现实需要出发,根据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释明文书范本的基本格式、适用要点及其他注意事项,以方便广大读者理解使用。
④关联规定根据关联索引所列关联条文,本丛书广泛收录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供广大读者查阅、参考和适用。
⑤流程图表结合法律实务操作的具体要求,编制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适用提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调整对象
第三条 公司的界定
第四条 股东权利
第五条 合法经营和合法权益受保护
第六条 公司设立的准则主义
[文书范本0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第七条 公司营业执照
第八条 公司的名称
[文书范本0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文书范本0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九条 公司形式变更的准则主义与债权债务承继
第十条 公司的住所
第十一条 公司的章程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
……
关联规定
流程图表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五条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连选可以连任。股东担任的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时,方能产生或更换股东方监事。职工担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监事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进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由出席职工代表大会的职工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时,方能产生或更换由职工担任的监事。第六条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监事连续两次不能亲自出席监事会会议的,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股东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应当予以撤换。第七条监事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的,遵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八条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第九条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的工作并对监事会的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代表监事会向股东大会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可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第十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审阅;审阅公司月份、季度财务报表;可深入公司业务部门及被投资企业了解财务状况;可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财务异常状况作出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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