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指导案例与审判依据

出版时间:2011-3  出版社:法律  作者:王振民//吴革  页数:221  字数:268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最高人民法院加强审判指导,统一司法标准的六种较为有效的方式是:司法解释、审判监督、案例指导、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对全国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的指导性案例,由最高人民法院确定并统一发布。对于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该参照。
本套丛书是以上述方式为出发点,汇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过的指导性案例和相关参考案例,通过对同类案件的集合、整理,为统一司法标准提供参考。
丛书体例如下:上篇为指导案例和参考案例,这些指导性案例和参考案例在法律适用中大多存在着一些疑难问题,多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是在理解上可能有分歧的。通过参照既有判例可以引导类似的案件同案同判。下篇为审判依据,收录了包括司法政策、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等重要的司法审判政策和文件,它们在司法审判中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办案人员提供较为全面的政策依据。

书籍目录

上篇 指导案例
 一、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纠纷
 二、物业公司与业主纠纷
 ……
下篇 审判依据

章节摘录

版权页:金罗马公司对中海雅园管委会之反诉辩称:不同意被告解除双方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和要求我方支付10万元的履约保证金的反诉请求,因为该合同尚未生效。我方要求被告把未生效的条件继续履行。对方所主张的象征性的经济损害没有依据。其要求本案第三人撤离小区的请求和本案无关。第三人中海世纪公司述称:(1)原告要求被告履行协议并退还押金,是因中海雅园管委会的行为造成的,和我方无关。另外该管委会是否花费了投标企业的押金和我方更是无关。(2)我方是在2001年5月18日注册成立的合法企业,于2002年3月资质年审中顺利通过,并获准对中海雅园进行物业管理。因此我方是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合法物业管理公司,不存在和其他任何单位交接事宜。(3)经我公司财务统计,胡某、李某、薛某3人均已超过6个月未交物业费。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有关法规的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每一个业主,更是所有管委会委员的义务。任期内欠缴物业管理费3个月以上的,已不具备管委会委员资格,无权代表小区广大业主或管委会行使权利或进行招标。就该问题我方已经另行起诉。综上所述,本案虽将我方列为第三人,但本案和我方没有任何关系,即中海雅园管委会不去小区办备案、不退原告的押金只是原、被告之间的纠纷,和我方无关。

编辑推荐

《物业纠纷指导案例与审判依据》:指导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类似案件时应该参照,从而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形,提高裁判结果的公信度。司法审判政策人民法院根据国家政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的工作方针、工作重点及一个时期的审判工作方向,是国家政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体现领导讲话答记者问权威解读相关法律政策会议纪要记载、传达重要审判工作会议的情况和议定事项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物业纠纷指导案例与审判依据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9条)

 
 

  •   案例数量不少,不像很多案例书籍总是拿法律法规来充字数。案例评析有点简单,不过对已经学过法律的来说应该不是问题。部分案例有点旧。
  •   编写的方式很好,有用。
  •   能在此本书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   挺好用的,特别是近义词反义词
  •   还不错吧同事再看
  •   案例翔实,但是可擦偶哦行待检验
  •   这本书很实用的,真的不错。
  •   很实用,很好,很有针对性
  •   给做物业的朋友买的,朋友说很有用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