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桂敏杰 编 页数:1004
前言
对于资本市场,人们更多关注的往往是股价的涨与跌,指数的高与低,交易的盈与亏,融资的多与少等,而较少注意这些经济现象背后的法律制度和法治建设。事实上,市场与法治是一对孪生姊妹,资本市场的发展须臾离不开法治。如果说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那么,资本市场就是法治市场。作为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资本市场是一种比较高级的市场形态,社会财富高度集中,财产关系错综复杂,市场主体之间的利益既相冲突又相依存。资本市场中发生的情况和问题,事态急、牵涉广、变化快、风险大,可能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资本市场对于法治建设有着内在的动力和渴求,完善的立法、有效的执法以及公正的司法,是资本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和前提。考察世界上不同国家和地区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与现状,我们不难看出,在资本市场的建立、发展中,法治的意义和作用常常以非常直接的方式表现出来。市场的地位需要依法巩固,市场的体系需要依法构建;市场的行为需要依法规范,市场的创新需要依法确认;市场的秩序需要依法维护,市场的风险有赖于法律的有效防范和化解;更为重要的是,法治可以为市场的信心提供最为可靠和稳定的支撑。离开法治,资本市场的秩序和理性将是不可想象的。我国资本市场正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重要发展时期,法治建设的任务非常繁重,法治建设的意义尤为重大。无论是要处理改革发展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还是妥善解决各种历史遗留的老问题,都要求必须有与其相适应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机制,都必须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有效的法律手段。要发展我国资本市场,必须走法治的道路,这是大家在总结资本市场发展的经验教训之后,收获的重要体会,形成的基本共识。从一定意义上说,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历史,也是我国资本市场法律制度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从简单到系统的演进历程,重视和加强法治建设,历来是资本市场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十多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就,逐渐摸索出了一条适应资本市场发展需要,符合资本市场规律要求,有中国特色的资本市场法治建设道路,为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资本市场法治建设的成就首先表现为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以《公司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制定和修订,以及一系列配套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制定、修改为标志,资本市场法律规则体系进行了一次全方位的清理和重构,已经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多层次的、基本适应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需要的我国资本市场法律体系。
内容概要
《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09)》总结了2009年我国资本市场法制建设的主要成果,并力图反映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发展的整体状况、发展水平和所处阶段。《报告》在编辑体例和内容上,基本遵循了2008年《报告》的做法。
书籍目录
第一部分 重要文献 全面推进依法监管 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2009年5月4日) 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维护资本市场和谐发展(2009年12月31日)第二部分 领导讲话第三部分 法律法规第四部分 执法实践第五部分 派出机构法制工作第六部分 市场自律组织及相关机构法制建设第七部分 监管专题第八部分 综述评析第九部分 案例评析第十部分 司法文书选编第十一部分 法律意见书选编附录
章节摘录
插图:在行政执法责任监督工作中,我会还结合垂直管理体制,创新层级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先后出台了《派出机构工作职责》以及按照上市公司监管、证券公司监管、基金公司监管、期货公司监管和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在内的分类辖区监管工作指引。从2007年开始,我会制定《派出机构监管工作评价办法》,全面启动实施派出机构工作评价工作,进一步健全辖区监管责任制的责任标准、问责体系,推进了证券期货监管体制的完善。在此基础上,各派出机构从辖区监管工作实际出发,制定具体制度,按照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人员的要求,将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三是强化行政监察责任制。坚持制度为本,规范监管干部的从政行为,制定了《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守则》、《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勤政廉政六项要求》等各项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机制。通过任期离任审计和月报表系统统计,加强审计监督,提高预算执行情况的约束力。持续推进专项性的“每季一查”,如检查工作人员执行禁止买卖股票规定,全系统累计开展该项活动达600多次。组织开展全面性的执法监察50余次,不断加强对系统各单位依法行政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狠抓行政复议监督和接受司法监督。在行政复议组织方面,针对我会原级行政复议监督难的特点,我会较早成立了行政复议委员会,由会领导担任主任委员,由各业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吸收市场专业人士参与行政复议,保障了复议监督的独立性、权威性和专业性。在复议应诉制度方面,建立原行政行为承办部门负责人接受复议委员会质询制度,承办部门负责答复答辩制度,承办部门与法制工作机构共同派员出庭应诉制度,以及复议诉讼意见书和建议书制度,强化对前端监管执法行为的监督和制约。五年来,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39件,其中作出撤销、变更决定的20件,占14.4 %,经过行政复议,95%的案件申请人不再提起行政诉讼或者申请国务院裁决。五年来,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涉及我会的行政诉讼案件6件,至今无一例败诉。(六)以案结事了为目标,积极探索和谐为本的矛盾解决机制资本市场是公众投资场所,参与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需要我们在监管执法工作中妥善处理好各种矛盾和纠纷,切实做到“案结事了、和谐为本”。一是不断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稳妥处置各类信访事件。五年来,我会一直重视加强信访制度建设,健全信访工作体制。相继出台了“一个信访规则,两个指导意见,一个工作通知”,建立起全证监会系统统一组织部署、辖区责任落实、自律组织配合的信访工作体制。系统各单位也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信访的相关制度。山东局倡导“大信访”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既保护投资者利益又服务监管工作的双向共赢信访工作机制。陕西局编制了“信访流程图”,制定信访事项格式文本16件。深圳局自行研发并启用了“信访管理系统”,实现信访办理全过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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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资本市场法制发展报告(2009)》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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