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刘春田 页数:280
内容概要
本书为知识产权判解研究2009年第二卷第一期,包括本期专论、司解评析、案例讨论、专题调研、学位论文选、域外裁判等栏目。本期专论部分探讨了非典型知识财产的法律保护,司解评析对新专利法司法解释草案进行点评,案例讨论对最新的典型知识产权案例进行评析,专题调研收录了知识产权领域的相关调研课题,学位论文选收录了有突破意义的学位论文,域外裁判则对国外相关裁判案例进行评析。书稿既抓住了当前知识产权审判实务中所面临的热点和难点,又对知识产权领域的典型疑难问题进行研究、评论,可供知识产权领域的学者、律师、法官参考和借鉴,也是知识产权立法、司法的一份重要参考资料。
书籍目录
本期专论 [非典型知识财产的法律保护] 刘春田 商业机会之争的正当性判断与法律适用——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对日出口海带商业机会”纠纷案截然不同的裁决 郭禾 从一起域名争议案看商号在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地位——兼评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CND2006000259号裁决 蒋志培 吴 林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保护 张伟君 单晓光 从网络广播看我国网络传播著作权制度的完善司解评析 莫修 张广良 汪叶 首届“IPR沙龙”综述——新专利法“司法解释草案”讨论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 孙海龙 姚建军 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字号突出使用构成侵权 芮松艳 论深层链接/搜索服务直接侵权的认定标准——以用户标准为原则,以技术标准为例外案例讨论 李顺德 NIKE商标侵权案评析 薛峰 樊雪 商标权和企业商号权利冲突研究——赵某诉北京好苑唐宫海鲜舫有限公司侵犯商标权纠纷案评析 朱兰春 中美公司简繁体“采乐”注册商标纠纷案法理述评 周云川 专利侵权诉讼中现有技术抗辩的适用——舒特公司、王爱民诉容和公司侵犯专利权纠纷案评析 赵志强 论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 袁真富 视频搜索结果内嵌播放模式的法律问题——梦通公司诉衡准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一审判决评析 专题调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年知识产权审判新发展 陈锦川 关于网络环境下著作权审判实务中几个问题的探讨学位论文选 李玲玲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审判中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姚鑫 基因的可专利性研究 域外裁判 罗莉 将他人商标用作关键词是否构成侵犯商标权——从德国Bananabay案件说起 金海军 法国塞伊公司等诉谷歌公司侵犯著作权案判决及其评析
章节摘录
本文认为,最高人民法院的上述关于权利要求解释的规定与其他国家的做法和国际发展趋势接轨且符合我国国情,应该予以肯定。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基本原则是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是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自己选择甚至是自己“发明”,用以界定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是其权利要求中技术术语的编撰者,因此,当对权利要求中的技术术语的含义有争议时,首先应当根据专利说明书及附图进行解释,其次依据专利审查档案和其他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解释。这些解释技术术语的证据在美国法院判例中被称为内部证据,只有内部证据仍不能确定技术术语的含义时,才允许借助外部证据确定技术术语的含义,外部证据包括专家证人的证词、字典与工具书的解释等。在双方当事人对权利要求中的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有争议时,要在根据内部证据不能确定技术术语含义的情况下,才允许借助外部证据确定技术术语的含义,原因在于技术术语的含义应以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自己的理解与界定为准,既然根据内部证据不能确定某一技术术语的含义,就应当推定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对该技术术语的含义理解就是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通常的理解,故可借助外部证据确定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对技术术语的通常理解。本文认为,如果权利要求中出现的“通用”术语,根据说明书的解释所得出的含意与该术语通常的含意不同时,说明书的解释优先于该术语通常的含意。如果权利要求中使用上位概念限定了一个技术特征,而通过阅读说明书附图,通过将背景技术、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及其技术效果进行整体考虑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说明书中对权利要求中所使用的上位概念范围内的某部分内容作出了明确的排除,此时,可以将权利要求的范围解释为不包括该排除的内容。此外。对权利要求中未涉及的特征不允许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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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判解研究(2009年第2卷第1期)》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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