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江平 页数: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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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学家的讲演,强调秩序与和谐、自由与权利、公平与正义,其理念之创新,精神之卓越,或使民主更趋进步,或促社会更尊民权,其意义在于国家更显强盛,人民更为幸福。 本社推出此“法学家讲演录”,殷殷之情,端在于增进建设社会秩序之共识,端在于为和谐发展增利器,为建制助其力。当此,我们也向勇敢且智慧的法学家致敬,向年轻的法律人致敬,向关心民主法治的公民致敬。这一群作者和读者,是此社会中的理性发光体。
作者简介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省宁波市人。1948年至1949年就读于北京燕京大学新闻系;51年入莫斯科大学法律系,1956年毕业现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曾任北京政法学院副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1983年-1 988年);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1990年);七届全国人大代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七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88年-1993年);中国法学会副会长(1988年-1992年);中国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1985年至今);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1995年至今)。曾赴比利时根特大学、香港大学、意大利第二罗马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讲学,获比利时根特大学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并任秘鲁天主教大学名誉法学教授。
书籍目录
第一编 法治及其思想支点 中国法治的现状与展望 转型期的中国法治 社会权力与和谐社会 论我国的司法及宪法改革 从构建社会权力的大环境中看仲裁事业的发展第二编 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律师的思维 法律职业人的底线 中国律师的环境与资源 四面八方说诚信第三编 市场经济之法律理念 金融市场与企业的法制环境 企业改制中的法律问题 企业家的“四不”责任 有关金融企业的立法问题 矿权立法及市场运作 21世纪民法的走向与中国民法典的起草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框架(摘要) 私有财产权的保护附录 随感 法律:制度·方法·理念 杂忆留苏 法律公平三要义 法治和中国传媒的出路 访谈
章节摘录
插图:第二个轨迹就是集权和自治,集权是国家集权,自治就是社会自治。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有一个特点,就是国家的权力非常大,强调国家无孔不入的干预,经济生活、教育、医疗都要干预,甚至有一段时间吃饭到哪去吃都要干预,我们把它叫做国家无孔不入的干预。但是我们要看到,我们终究是社会主义,不是国家主义,国家主义跟社会主义是有区别的,社会主义是以社会为本位,国家主义就是一切靠国家强制的手段来干预社会生活。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就是要改变成国家不要搞得太强,我不是讲国家富强的那个强,而是国家干预的力度不要太强,要给予社会更多的自治空间。这样我们就要思考,从历史发展来说、从世界其他国家来说、从我们的封建社会来看,哪些是国家并不太干预的领域?你要犯罪了,国家当然要干预;税收,国家当然要干预。哪些是国家不太干预的呢?我想我们思考一下这个问题就可以看到法治的领域,法律就是国家干预的手段,你要解决好法律究竟在社会中起什么作用,就必须解决好这个问题。这就是我们过去常说的市民社会的概念。一个自治一个管制,这两个东西的矛盾怎么解决?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至少有一条,人为了自己的生存需要吃饭、生产、分配、消费,这个领域通常来说由长久自治完成。这些东西即使国家不管,自从有了社会以后人们就会自主完成。当然现在绝不是说国家一点都不管。过去管太多了,外国那时候把中国的计划经济叫“全国就是一个大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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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终究要有一个独立的判断,应该有不同的见解。他们的一个可贵作用,就是能够发出不同的声音…… 人格最重要的是独立。独立者,不说违心的话,不做违心的事。 ——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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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终究要有一个独立的判断,应该有不同的见解。他们的一个可贵作用,就是能够发出不同的声音…… 人格最重要的是独立。独立者,不说违心的话,不做违心的事。 《我所能做的是呐喊》第一版推出后获得诸多关注及好评,并入选《重庆晨报》“2007年度十佳图书”,获得《新京报》“2007年十佳图书”提名。 现根据作者近年最新演讲内容重新整理推出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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