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法律 作者:许章润 页数:520 字数:392000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本书辑译《哈佛法律评论》原刊论文十三篇,自1897年霍姆斯大法官的“法律之道”,到1993年玛莎·纳斯鲍姆的“法律和文学中对于实践理性的怀疑”,时间跨度超逾百年。作者主要为英语世界的法学家,同时并包括埃利希和凯尔森两位欧陆背景的学者。他们的著述,在陈述一己学思的同时,反映了百年之间西方世界的法律思考,特别是英语世界有关法律之道的探索和追问,而以地方性知识分享着关于生活世界的意义体验。
作者简介
作者:(美国)霍姆斯 等 编译:许章润
书籍目录
法律之道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许章润译
科学中的法律与法律中的科学
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 王进文译
法律社会学
尤金·埃利希 翟志勇译
孟德斯鸠与社会学法学
尤金·埃利希 翟志勇译
纯粹法理论与分析法学
汉斯·凯尔森 张书友译
法律与诸社会科学(尤其是与社会学)
卡尔·N.卢埃林 王进文 周林刚译
道之以乐
杰罗姆·纽·弗兰克 任华敏译
司法先例:一个简短的比较法研究
约翰·奇普曼·格雷 王进文翟志勇译
法律和文学中对于实践理性的怀疑
玛莎·C.纳斯鲍姆 泮伟江译
实证主义和法律与道德的分离
H.L.A.哈特 支振锋译
实证主义与忠于法律:答哈特教授
朗·L.富勒 支振锋译
判例法中的理性与命令
朗·L.富勒 俞静贤译
私法裁判中的形式与实质
邓肯·肯尼迪周林刚译
章节摘录
版权页:我并不是说不存在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从此视角,则法律与道德的区别乃属次要,或无足轻重,恰如所有数学上的差别在无限面前之消隐无形。但是,我确乎要说,此一差别对于吾人刻下考虑的课题——将法律视为一项事业精研细究,而对其有限性却又明察秋毫,一组容涵于确定界限内的训诫性质的原理——而言。实乃最为重要。我刚刚揭橥了如此言说的实际原因。如果你只想知道法律而非其他什么,你必得将人当做一个只在乎法律知识允其得以预测之物质后果的坏人,而非一个好人,其秉依冥冥中良心制裁的训谕,懂得自己行为的理由,不论其为法律或非法律的理由。如若阁下推论无误,则此种区分的理论重要性亦甚彰明。法律中充满了转借于道德的语词,凭借语言之力,除非我们对其各自界域常铭于心,否则,一如我们确切无误之如此行事时,我们实际乃在毫无意识间,从一个领域转向另一领域。法律讲述权利、义务、恶意、故意和过失等等,我可以说,在法律推理中,没有什么比在论辩的某些阶段自其道德意义来运用这些语汇,从而将其斥为谬论更容易,也更普遍的了。例如,当我们从道德意义上说某人的权利时,我们意指对于个人自由的干涉限度之界定,凡此个人自由,我们以为。是由人类良知或吾人之理想来界定的。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许多往日施行的法律,很可能一些现今仍在施行,均受到当日最为超卓明慧之见的谴责,或者,无论如何,它们越过了诸多人类良知所划定的干涉的界限。因此,显而易见,对于道德意义上人的权利与宪法或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乃一般无二的肯认,只会导致思想的混乱。毫无疑问,不难想象会出现这样一些简单而极端之例,即尽管尚无成文宪法性禁令,但因为社会必起而抗之,所以,立法者依然惮于施行法律。这便在一定程度上佐证了法律如果不是道德的一部分,也要受到道德的限制这一命题。但是,此种对于(法律)权力的限制,并不同等适用于任何道德体系。
编辑推荐
《哈佛法律评论:法理学精粹》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