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郝学余 编 页数: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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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巴山蜀水,人杰地灵,乡土的情结,魂牵梦里。余幼时负笈求学,御外侮投笔从戎,离开故土,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瞬间一甲子! 2009年8月中旬赴蓉参加全国律师论坛,顺道参访,看到家乡的变化,沧海桑田,令人惊叹,令人振奋!历史的发展证明,没有共产党、没有毛主席的领导就没有新中国;没有小平同志的卓越思想和伟大魄力,没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也就没有今天昌盛的中国。在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改革开放、以人为本致力于经济、文化的建设,富民强国、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必定指日可待!巴山蜀水也会更加光彩夺目,在神州在世界引人人胜! 一方水土养二方人。我深爱哺育了我的巴蜀人文。在川参访时得知惠诚律师事务所是我曾工作多年的中国政法大学在川的一实习基地,在郝学余主任和诸位律师的热情邀请下,我专程往访座谈。当我迈进惠诚古朴典雅、庄重和谐、窗明几净的办公室,被这一批年轻学者的情结感染了。惠诚人执法律为利器,“言人所不愿”为己任,“言人所不能”为永恒追求目标,以哲学家之头脑去追求真谛,以传教士之热忱去传播真理,以经济学家之眼光去建立事业,以学者之姿态去审视社会,以文艺家之心灵去感受生活。斯为惠诚之人,为了现代文明与法治,非以律师业为谋生之手段,乃将其视为共同之事业,锐意进取、团结协作、披荆斩棘。孔子《论语·述而》言“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周易》有云“厚德载物”,我理解并欣赏惠诚人之发展观。 “惠则畅,诚为心,事惠诚也!业惠诚也!蔚为大观!”惠诚人诚为心声,推赤心而置腹,将真心示人,真心待人,惠泽四方。因惠诚人深深明白如西谚所云“人须日日不停开拓生活和自由,尔后方配有生活与自由之享受”。惠诚人有开国鼻祖润之先生的“吃得菜根,百事可为”之精神,诚如斯!有为青年应该不畏艰辛开拓奋进!
内容概要
本书共分65个章节,主要对银行风险控制实务知识作了介绍,具体内容包括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最高额抵押担保下合同变更风险、金融机构抵押权实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存款单质押的风险控制、担保公司融资担保风险控制等。该书可供各大专院校作为教材使用,也可供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参考用书使用。
作者简介
郝学余,男,苗族,法学硕士,全国百名金融证券律师,国家知识产权管理师,世界法律专家联合会金融证券委员会专家委员。多年来,致力于金融、证券、公司法律事务的研究,倾心打造法律文化传播,并有两项国家专利。
书籍目录
第一编 金融法律实务主体风险控制 第一章 金融法律关系诉讼主体风险控制预防实务 一、借款人 二、担保人 第二章 国有独资公司信贷风险防控 一、贷前审查 二、贷款方式的确定 三、关于项目政策风险防范的法律问题 四、实践操作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第三章 从律师角度看集团客户关联性的风险管理 一、对集团客户关联性的理论定位 二、实践中集团客户风险管理所涉及的法律手段 第四章 借款人与贷款实际使用人不同的法律风险防范 一、合同相对性概述 二、贷款合同中的相对性与实践情况 三、风险防范的具体策略 第五章 政府隐性举债之贷款风险 一、个案的参照比对- 二、案件风险分析及防范措施 三、经验总结和实践启示 第六章 夫妻贷款金融风险防范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及夫妻债务的承担问题 二、夫妻代理问题 三、风险防范 第七章 金融机构表见代理风险之一——如何防范行为人表见代理行为的风险 一、袁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条件 二、案例分析 三、表见代理风险防范 第八章 金融机构表见代理风险之二——如何防范内部员工表见代理行为的风险 一、案例分析 二、表见代理的表现形式 三、表见代理风险形成的原因 四、表见代理风险应对之策第二编 金融机构贷款合同中常见失误、风险与法律救济 第九章 合同相对性原则 一、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含义 二、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内容 三、案例分析 第十章 委托贷款问题 一、概念及分类 …… 第十一章 借款人超越经营范围 第十二章 撤销权的行使 第十三章 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第十四章 印章的法律意义 第十五章 代位权的行使第三编 金融法律实务抵押风险控制 第十六章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共同抵押问题 第十七章 最高额抵押在金融实务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十八章 最高额抵押担保下合同变更风险 第十九章 浮动抵押在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中的风险分析及对策 第二十章 如何预防因抵押登记瑕疵导致的金融风险 第二十一章 银行信贷业务中的重复抵押问题 第二十二章 金融机构抵押权实现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第四编 金融法律实务质押风险控制第二十三章 应收账款质押风险防控 第二十四章 存款单质押的风险控制 第二十五章 寿险保单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十六章 收费权质押应注意的问题 第二十七章 股权质押贷款风险分析 第二十八章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法律风险分析与对策第五编 金融法律实务保证风险控制 第二十九章 担保公司融资担保风险控制 第三十章 中小企业保证担保的适用与风险防范 第三十一章 金融机构在混合担保项下的法律风险防范第六编 金融法律实务房地产贷款风险控制 第三十二章 律师视角下房地产抵押价值评估风险的防范 第三十三章 个人购房担保贷款风险防控 第三十四章 商品房按揭贷款法律风险分析及防范 第三十五章 保险介入按揭贷款的法律分析 第三十六章 按揭贷款“回购”及“保证金”扣除问题 第三十七章 在建工程抵押权与其他优先权的法律冲突 第三十八章 土地储备贷款法律风险防控 第三十九章 房地产开发贷款与个人按揭贷款担保方式的选择及其风险的防范第七编 金融法律实务保全风险控制 第四十章 债务承担对债权风险影响力分析 第四十一章 法人人格否认与银行债权保全 第四十二章 如何正确利用催收维护金融债权 第四十三章 金融机构如何防范企业利用改制逃废金融债务的风险 第四十四章 逾期贷款资产保全处置预案风险调控 第四十五章 抵债资产处置风险及防范 第四十六章 利用非讼手段保护金融债权 第四十七章 金融机构扣划客户存款法律问题分析第八编 金融操作风险控制 第四十八章 债权凭证在实践中的应用与法律风险防范 第四十九章 银行保险代理业务风险防范 第五十章 加强银行票据风险管理 防止金融机构违规汇兑 第五十一章 “私贷公用”风险分析及防范 第五十二章 金融机构在处理贷款展期过程中的风险分析及防范 第五十三章 以贷还贷法律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第五十四章 屋顶花园的权属认识及抵押问题 第五十五章 银行信贷业务中存在的共性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第五十六章 抵贷资产风险防范及管理 第五十七章 银行支付结算风险控制第九编 金融风险控制前沿问题 第五十八章 网上信用抵押的法律思考 第五十九章 国内保理业务中无追索权保理之法律问题分析 第六十章 汽车合格证融资的风险防范与控制 第六十一章 银行卡被盗刷风险防控第十编 金融风险控制中的法律诉讼技巧 第六十二章 银行风险防控中的律师作用 第六十三章 从一桩诉争长达十年之久的委托贷款纠纷案谈法律适用及过错责任问题 第六十四章 票据纠纷诉讼风险防控 第六十五章 第三人代位偿还 执行时效及呆账激活问题后记
章节摘录
二、贷款方式的确定 银行进行该项贷款应选择适当的贷款方式,以确保资金回笼,防范法律风险。银行向企业贷出的资金大都存在贷款期限较长的特点,为提高签约效率、降低合同成本、方便信贷管理,笔者建议对此种期限较长的贷款实行最高额担保授信。最高额担保合同是借款合同的从合同,因此,应同时签订最高额授信合同和最高额担保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1条的规定,“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不包括抵押物因财产保全或者执行程序被查封后或债务人、抵押人破产后发生的债权”。也就是说,担保物因财产保全或执行程序被查封、扣押后,以及债务人、抵押人破产或被撤销后发生的债权等情形下,债权人不能对新发生的债权优先受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7条也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被执行人设定最高额抵押权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自收到人民法院通知时起不再增加。人民法院虽然没有通知抵押权人,但有证据证明抵押权人知道查封、扣押事实的,受抵押担保的债权数额从其知道该事实时起不再增加。”因此,银行发放贷款后,在借款人因其他经济纠纷导致抵押物被财产保全,而银行又对抵押物现状缺乏了解的情况下,依债务人申请再次发放贷款,据此而形成的债权依上述规定已不属于担保范围,也就丧失了优先受偿权。所以,银行发放最高额抵押和最高额质押担保贷款时,必须加强对担保物、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状况的监管,一旦发现债务人、担保人任何一方出现破产、撤销或担保物被查封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后续款项的发放,并书面通知主债务人、担保人,同时将书面通知的回执固定,作证据使用。 但是,从第8l条中还可看出,最高额抵押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不包括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实践中,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往往优先在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中扣除,因此,不宜将这部分费用纳入最高限额范围内,挤占担保额度。因为如果将此费用算人最高限额,就会增加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余额,而一旦这一债权余额超过最高限额时,就会导致抵押权人的部分债权演变成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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