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宋冬林 编 页数: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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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的确确将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拥有较为悠久历史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在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在历史进入21世纪初始的2000年,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为核心所组建的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经过严格的评审被教育部批准为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随后,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2001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重点学科,被纳入“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在2004年,以法学理论学科为依托,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在整合了政治学、国际政治学、国际经济学等学科的基础上组成的吉林大学法律与经济全球化研究所被批准为国家985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基地。2007年,在这样的三大平台基础上以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团队被教育部确定为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
内容概要
本书收录的为2009年第七届中国法经济学论坛的论文。此次论坛的参加者主要以经济学和法学学者构成。其论文大体可以分为三大类,一类是以经济学视角研究法律问题,一类是以法律视角研究经济问题,一类是从法经济学的哲学层面迫索法经济学的基本问题。但无论从什么角度探讨问题,大家都试图从法律与经济的关系中寻找二者的交集并从中回答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问题。
作者简介
宋冬林,男,汉族,1957年生,吉林财经大学校长,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在《经济研究》、《求是》、《管理世界》。《经济学动态》、《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企业管理》、《经济学家》、《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等国家级学术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100余篇,其中—些论文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经济年鉴和新华社内参等转载或转摘。主编国家教委重点教材《政治经济学》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奖。
书籍目录
【基础理论研究】 信息不充分条件下的立法策略——从信息约束角度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政策的解读 以人为本的经济发展观——效率与公平相统一的法经济学视角解读 加强区域法制建设促进区域协同发展 《易经》的诚信原则——古代经商宗旨与现代经济理念的双重分析 非对等资源禀赋和真实制度均衡过程 法律父爱主义在权力运作中的困境 科斯范式的意识形态问题 科斯法律经济学本土化路径重构 不完全契约、法律协调失败与自我约束机制 “发展一和谐”价值观诉求——以教师教育价值观的主体过程转向为视角 公共利益反向排除模式的反思【财产权】 我国不动产确权制度的经济学分析——法经济学语境下的反思 国有资产法律保护的政治经济学的分析 海峡两岸动产抵押公示制度之比较 论网络虚拟财产的权利保护 论经济发展与现代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 浅析绑架罪的目的及认定 中日不动产登记制度之比较 罚金刑易科制度探析【公司与企业】 走出国际金融危机困境 中国出口企业尚需更多自主创新 国有企业改制的法律思考 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的现状及调整对策 商法视野下的企业社会责任【税收与政府管制】 修订《税收征管法》的若干法律问题 东北老工业基地企业集团运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研究 论吉林省的资源税改革 论政府经济工作的执行力 消费升级与服务业的法律制度保障问题研究 旅游开发中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研究 我国旅游立法刍议【金融】 发展东北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立法完善 论保险法告知义务——兼评新《保险法》的修订 金穗惠农卡现存问题及对策分析——以中国农业银行吉林 省分行调查为例 金融危机下中国金融法制理念的重塑 我国保险法重复保险适用问题的探悉【劳动与社会保障】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规范功能分析 浅析《劳动合同法》的人力资本激励效应 关于社会救助工作的思考【“三农”问题】 农民工社会保障权保护的法律思考 论我国农产品市场发展的法律对策研究
章节摘录
二、改革开放事业所面临的知识、经验、信息的匮乏对立法政策的影响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一项前所未有的新事业,面临着严重的知识、经验和信息匮乏,这是中国的政治家、立法者思考和处理一切问题的基本约束条件。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政治家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清醒地意识到了这一点。用邓小平的话来说就是:“我们现在所干的事业是一项全新的事业,马克思没有讲过,我们的前人没有做过,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也没有干过,所以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学。”①在这种信息约束条件下,中国的改革开放是不可能建构理性主义或规划主义的,即按照事先一揽子地设计出的一整套构想缜密的理性规划从容不迫地推进,而只能是进化理性主义或实践理性主义的,或者用最流行的说法是“摸着石头过河”。在这一过程中,政府和其他社会主体通过各种形式的有代价的摸索、试验、试错、检验活动,才能逐渐地积累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知识、经验和理论。邓小平反复强调改革的试验性和试错性:“我们现在做的事都是一个试验。对我们来说,都是新事物,所以要摸索前进。既然是新事物,难免要犯错误。我们的办法是不断总结经验,有错误就赶快改,小错误不要变成大错误。”②过去30年的历史表明,这种试验式和试错式的改革道路确实是在知识、经验和信息匮乏的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规避改革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的最佳选择。③就本文的主题而言,我们只考察这种知识、经验和信息整体上的匮乏对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立法政策和实践所产生的各种不易为局外人感知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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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济学热点问题论集》是吉林大学理念法学研究中心学术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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