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史生丽 页数:263
前言
由当代大型公司的问题所引发的公司治理运动,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因商业银行的问题被扩展至金融业。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学界开始意识到,大量金融创新所蕴含的新的风险可能导致对银行公司治理重要性的重新评估。2008年的全球性金融危机将学界研究推向了新的阶段:200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奥利弗·威廉姆森认为,危机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监管不力而不是市场失灵;全球最具规模的国际专业会计师组织ACCA在其题为“走出信贷危机”的报告中指出,信贷危机的根源是银行公司治理方面的失败。 近年来,随着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逐步推进,完善银行公司治理和银行监管作为改革的两个关键问题受到国内学界和业界的关注,研究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但对更深层次的问题——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和银行监管之间的相互关系,现有研究还不够系统、深入。史生丽博士的著作《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监管》恰好选择了这一新视角,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产生的制度需求出发,较系统地深入研究了银行监管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和作用。作者借鉴和运用相关理论,论证了“在我国经济转型时期,完善银行监管相关法律制度是改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这一主题,对提高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完善我国银行监管有较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内容概要
本书共五章,第一章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其制度需求进行了论述,第二章从银行监管制度适应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需求的角度进行了论述,第三章论述了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问题,第四章论述了完善银行监管制度是改善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第五章对以增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为目标的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制度完善进行了论述。本书研究银行监管与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内在联系,从银行监管的角度研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利于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性的理解,有利于寻找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途径,也有利于银行监管研究的深入。该稿件较为整齐,文字质量较高,资料的可靠度高,建议出版。
作者简介
史生丽,女,1975年7月生,辽宁省沈阳市人。2001年、200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今供职于国家开发银行,现任国家开发银行法律事务局合同管理一处副处长、高级经济师,一直从事银行法律事务相关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法和金融法。
2000年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十余篇,撰写的论文曾获2004年中国金融青年论坛二等奖,2001年13省、市,自治区法学会经济法研讨会学术论文一等奖。参与撰写法律类著作三部,参与与公司治理研究相关的省部级科研项目三项。
书籍目录
摘要前言 一、缘起 二、选题的意义 三、研究现状综述 四、本书主题 五、创新性 六、研究方法第一章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及其制度需求第一节 一般公司治理的基本问题 一、公司治理的含义 二、公司治理的目标 三、法律视野中的公司治理手段第二节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 一、商业银行的特殊性 二、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特殊性第三节 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制度需求 一、一般公司治理手段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困境 二、商业银行对公司治理新途径的需求本章小结第二章 银行监管制度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需求的适应第一节 商业银行监管及其制度体系 一、商业银行监管的理论与实践 二、商业银行监管制度体系第二节 银行监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一、国际组织对银行监管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作用的规定 二、银行监管对商业银行股东、董事和高管“权义责”的影响 三、银行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特殊地位 四、银行监管机构介入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法律价值本章小结第三章 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中的问题第一节 政府主导下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 一、中国商业银行历史沿革与公司治理变迁 二、政府主导对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第二节 特殊的内部人控制 一、特殊内部人控制问题 二、特殊内部人控制问题成因的分析第三节 特殊的内部组织机构及有限的外部治理环境 一、特殊的内部组织机构 二、有限的外部治理环境本章小结第四章 完善银行监管制度是改善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途径第一节 银行监管机构是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当前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 二、改善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面临的体制困难 三、中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主体状况分析 四、银行监管机构是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第二节 中国银行业监管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促进作用 一、总体评价 二、实例分析本章小结第五章 以增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为目标的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完善第一节 银行监管法律制度在促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对控股股东的规制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监督董事会履行职责的具体方式不够明确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问责制度可操作性不强 四、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及外部监事的报告义务不明确 五、监管措施的实施条件不够明确和具体 六、以会谈备忘录确定的监管协调机制约束力不强第二节 立法建议:以增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为目标 一、修订商业银行法 二、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三、制定《金融监管分工合作条例》 四、制定《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第三节 配套改革:中国银行业监管机构的自身治理 一、银行监管机构自身治理的优化 二、监管权行使中的问题及改进本章小结结论附录 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 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2]第15号) 《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试行)》的通知(银监发[2005]61号2005年9月5日) 《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及相关监管指引》的通知(银监发[2006]22号)主要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普遍意义上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问题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同样存在,一般公司治理手段也不足以解决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特殊问题。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对银行监管也有制度需求。除此之外,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还有自身的问题。从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历史沿革来看,不是自发的市场化选择结果,而是在经济转型大背景下由政府主导、兼顾各方利益平衡的结果。我国商业银行中国有银行占主体地位,所有者监督实质缺位和控股股东滥用控制权现象同时存在、管理者选任方式具有中国特色、内部组织机构特殊和外部市场制约力量薄弱,这些因素使得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面临的问题有自身的特色。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建立健全尚待时日,经济转型时期董事会和监事会受体制因素制约未能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笔者认为,通过银行监管机构制定关于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要求的监管标准和要求,加强对管理者履行职责的监督,对完善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有重要作用。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目前存在问题的分析,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治理力量的考察,笔者发现银行监管机构是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力量。在此基础上,笔者从总体评价和实例分析两个角度对我国银行监管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影响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分析,发现银行监管对我国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并发挥着积极作用。 第三,银行业监管法律制度是银行监管对商业银行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的重要基础,完善我国银行业监管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通过改进银行监管促进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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