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任瑞兴 法律出版社 (2010-06出版) 作者:任瑞兴 页数:270
前言
时代的伟大实践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理论。而真正适合时代需求的理论又的的确确将会引导时代的社会实践。可以说,自1978年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拥有较为悠久历史的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始终是在跟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而不断发展成熟的;可以说,在改革开放的三十年间,吉林大学的法学理论学科积极地发起、推动和参与了一系列对于我国整个法学的基础理论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都具有非常重大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的法学的观念变革、方法更新和理论进步的重大活动;可以说,吉林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的发展本身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理论需求和理论发展的一个缩影,也是理论关注实践、参与实践、推动实践、指导实践的一个例证。
内容概要
目前我国的诉权研究徘徊于诉权的价值与诉权的技术之间,不是单向度地强调诉权的价值,就是一味地考量诉权的技术,黑现出价值与技术的剖裂趋势。《在价值与技术之间:一种诉权的法理学分析》力图回到诉权的生成语境和我国公民的权利诉求现实,既关注诉权的价值又探究诉权的技术,寻求中国语境下诉权的价值与技术的衔接途径。即追溯诉权的历史之源,探究诉权的法理之基,思考诉权的中国问题,寻求诉权的中国之道。
作者简介
任瑞兴,河南省延津县人。法学博士,现为河南大学法学院教师,河南大学环境与民商法研究所研究人员。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与法哲学。在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十余篇。
书籍目录
引论一、问题的提出二、研究意义与研究方法三、本书基本概念的界定第一章 诉权的想象与现实:我国的诉权研究述评一、当前我国的诉权研究概况二、徘徊于价值与技术之间:当前我国诉权研究中所存在的问题三、回到诉权的生成语境与我国的权利诉求之现实第二章 诉权的历史之源:诉权的生成轨迹与制度演变一、罗马法中的诉权二、大陆法系中的诉权三、英美法系中的诉权四、诉权的宪法化与国际化五、小结第三章 诉权的法理之基:诉权的价值理性与技术理性一、诉权与自然法理论二、诉权与权利观念的变迁三、诉权与司法权四、诉权的属性与价值第四章 诉权的中国问题:诉权的发展与困境一、我国的诉权发展二、我国诉权发展中的问题三、我国诉权发展问题的复杂性第五章 诉权的中国之道:诉权的价值与技术之衔接一、我国诉权发展的一般性思路二、我国诉权的主体精神塑造:公民法律素质的培养三、我国诉权的制度完善:诉权的宪法保障四、诉权空间的拓展与权利的时代景观结语在价值与技术之间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它的要求对世界各地任何人都有约束力……人类世界不应当因其正义体系不同而建立不同的城邦国家。他们创立了一种以人人平等的原则和自然法的普遍性为基础的世界主义哲学。”①罗马法学家西塞罗深受斯多葛学派的上述观点的影响,他把“自然力量”赋予那真正的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的法律,同时提出“智者的理性和思想应当是衡量正义与非正义的标准”,他强调,“国家实施的‘有害’的法规,理所当然不配被称为法律,因为这种法规无异于一伙强盗在其集团内部所可能制定的规则”。②此外,古罗马许多著名的法学家也受到了斯多葛哲学的影响,他们所使用的自然法概念有时在某种程度上比较接近于西塞罗意义上的自然法定义。这些法学家所参与编纂、解释适用的法律就多少体现了上述自然法观念,从而间接地有助于诉权的发展。作为斯多葛派自然法观念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的平等原则主张,“人在本质上是平等的;因性别、阶级、种族或国籍不同而对人进行歧视的做法是不正义的,是与自然法背道而驰的。”这种人人平等的思想与罗马帝国的人道主义、平均主义思想有着某种因果关系,人人平等的原则对奴隶制以及罗马的法律改革产生了影响,使得奴隶的法律地位和社会地位有了一定改善。比如,安东尼厄斯·皮厄斯国王规定,受奴隶主虐待的奴隶可以向地方法官控诉。公元212年大多数罗马行省的国民都获得了公民权,这体现的正是斯多葛派在自然理性基础上所提出的只有一种共通的公民资格的观念。
后记
本书是在我的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的。虽然自己下了不少工夫,但还是感觉有不少缺憾。只能留待今后进一步提高、完善了。本书的完成是与师长、同学、家人的诸多鼓励、帮助和支持分不开的。在此,我必须感谢他们。首先要感谢我的导师姚建宗教授,我写作论文的每一个环节都伴随着他的谆谆教诲,其学识、师德和人品成为我坚持不懈的极为重要的动力。我也要特别对张文显教授、邓正来教授、马新福教授、霍存福教授、崔卓兰教授、黄文艺教授表示深深的谢意,他们对我的论文写作及日常的学习也都给予了许多宝贵的教诲;感谢赵新华教授、冯彦君教授、马新彦教授、徐岱教授、林喆教授和齐延平教授,他们在博士毕业论文答辩会上针对我的论文提出了宝贵的批评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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