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5 出版社:法律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页数:184
内容概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 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为主体法,同时收录与该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最大限度地突出本书的实用性与易用性。立法机关相关专家撰写主体法的导读,帮助读者对每一个法的精神与精髓有更深入的理解。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年3月14日修订 根据历次修正案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二编 分则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九章 渎职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则犯罪刑罚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一百二十条[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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