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王继远 法律出版社 (2010-06出版) 作者:王继远 页数:375
前言
在我国,“控制股东”的概念主要适用于学术领域,几乎所有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都采用了“控股股东”的概念,2006年新《公司法》也不例外。更有甚者,新《公司法》第148条只规定了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义务而没有规定控制股东的义务。这也是近年来学术界兴起有关控制股东义务研究之缘起。然而,专门研究控制股东对公司和股东信义义务的著述并不多见。《控制股东对公司和股东信义义务》一书的出版正好填补这一学术研究空白。著者以财产权为核心,以公司法律关系为视角,以历史研究的方法,探讨信义义务的内涵、起源与发展,以概念法学之原理分析了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立法依据;以比较法、实证研究的方法探索了外国法中控制股东在实务上之演变,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保障机制、判断标准和类型化问题;以经济分析的方法探究了信义义务的存在基础。通过多种研究试图找寻控制权的正当行使与股东权的合理配置的理论依据与制度模式,从而构建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体系。其所探讨的问题既紧密联系实际又具有前瞻性,所提出的关于股东权与控制权的“新财产权”观念也不乏创新之勇气。该书是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修改而成,书中资料翔实、论证充分、体系完整、观点新颖。王继远从本科、硕士到博士,先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习法律十年,在我指导下攻读民商法博士,此前他曾做过报社记者、政府公务员。他本人谦虚谨慎,勤奋好学,博学多思,长于思辨,敢于创新。在其书即将付梓之际,应其所邀,特作此序。
内容概要
《控制股东对公司和股东的信义义务》是一本以公司法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为对象的学术沦著。作者在书中以中国转轨经济条件下公司的实际运作和2005年公司立法中存在的问题为主线,以公司契约理论为基础,综合运用历史分析、经济分析、法律规则分析、比较分析和实证分析等方法,对信义义务的基本理论、存在基础、立法根据、判断标准、保障机制和类型化进行了层层深入的分析。同时,该书还还从财产权的层面对股东权和控制权的性质进行了新的界定,以比较法的视角重点考察了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律属性、产生原因、进入公司法的方式,信义关系的表现形式,等等。最后,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系统提出并构建了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和责任体系。
作者简介
王继远,男,1974年生,湖北汉川人,1992年高中毕业后参加工作,1995年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深造,2002年、2007年分别获该校经济法学硕士和民商法学博士学位。从事过新闻记者、政府公务员工作,曾受聘为华东交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院副教授,现为五所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主任。曾参与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和江门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等课题5项,并在《法商研究》、《理沦探索》、《甘肃社会科学》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顾客权》、《论合伙人信义义务探讨》、《商事组织中信义义务的源流及其娥变》等学术论文20余篇。
书籍目录
前言/1第一章 导论/1第一节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律困境/1一、“Berle—Means”命题与控制权的产生/1二、公司法的挑战:公司立法向何处去?/3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立法之争议/7第二节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新课题/10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10二、文献综述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12第三节 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14一、基本概念/14二、研究方法/15第四节 本书的结构安排、创新之处和结论/17一、本书的结构安排/17二、本书的创新之处与结论/18第二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基本理论——一种历史分析方法/20第一节 控制股东的法律界定/20一、各国关于控制股东的立法/20二、对各国控制股东法律规定的分析与评价/25第二节 信义义务的内涵、演进与发展/29一、信义义务的内涵/29二、信义义务的历史演进/47三、现代信义义务的发展趋势/54第三节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立法价值与理论基础/67一、各国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立法概况/67二、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价值取向/72三、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理基础/79第三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立法依据——以公司法律关系为视角/84第一节 公司的本质:公司法研究的核心问题/84一、公司的本质/84二、对公司本质的评价/88第二节 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下的公司法律关系/91一、公司与股东:有限责任与独立责任/92二、股东的角色:股东权及其延伸/98三、管理者的权力配置:公司治理/117第三节 公司监管:自由与强制/127一、放松规制与强化规制:从经济法的角度看公司的外部监管/127二、公司自治与国家强制:从公司法的角度看公司的内部监管/130三、公司内、外监管的互动与协调:现代公司监管的方向/136第四节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立法依据:股权保护和滥用规制/138一、利益平衡:现代公司立法的方向/138二、股东权配置:股权平等与股东平等的协调/140三、公司治理:以信义义务为轴线展开/143四、公司监管:信义义务是公司自治和国家强制的结合剂/144第四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存在基础——一种法律经济学分析/147第一节 公司法中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目的和路径/147一、法律的经济分析的目的/147二、法律的经济分析在公司法中的路径选择/150第二节 契约经济学理论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52一、契约与契约经济学/152二、契约经济学与传统公司法、合同法/153三、公司关系合同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55第三节 委托一代理理论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66一、公司管理人的法律地位与信义义务的产生/166二、委托一代理理论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75第四节 公司利益平衡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80一、控制权争夺与股东不平等/180二、利益平衡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182第五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原则——信义义务的判断标准/186第一节 忠实勤勉原则/188一、忠实勤勉原则概述/188二、忠实勤勉原则的法理基础/190三、忠实勤勉原则的认定标准与适用/198第二节 商业判断原则/209一、商业判断原则概述/209二、商业判断原则的法理基础/212三、商业判断原则的性质与适用要件/217第三节 公司机会原则/226一、公司机会原则的概述/226二、公司机会原则的法理基础/228三、公司机会原则的判断标准/232第四节 信义义务原则与我国公司法的完善/240一、我国公司法中公司管理人的责任体系的立法与缺陷/240二、我国公司法上的信义义务原则的完善/244第六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保障机制/247第一节 程序保障机制:分类表决与股东利益平衡/247一、公司法上的平等:实质公平与程序正义的完美结合/247二、分类表决制度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53三、我国分类表决制度的建立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完善/258第二节 监督保障机制/261一、股东监事制度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63二、独立董事制度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66三、监事制度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70四、独立董事制度与监事会制度的关系/274第三节 责任追究机制/277一、股东代表诉讼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79二、揭穿公司面纱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法律规制/284三、次级债权制度与控制股东信义义务保障/291第七章 控制股东信义义务的类型化——一种实证分析方式/298第一节 控制权滥用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299一、控制权滥用行为产生的原因/299二、国外公司中关于控制股东控制权滥用的法律规制/304三、我国公司中控制权滥用行为及立法现状分析/316四、我国控制权滥用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制度的完善/321第二节 关联交易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325一、关联交易的界定/325二、国外公司法关于控制股东关联交易的立法/328三、我国控制股东关联交易的现状与评析/333四、关联交易中控制股东信义义务及其法律规制/340第三节 公司并购中控制股东的信义义务/342……参考文献/355后记/375
章节摘录
权利可以自由交换,主体积极合作,则无论权利属于谁,权利的配置都会发生有效益的结果。但是零交易成本只是一种假定,现实交易中存在着“实在交易成本”,这种交易成本包括获得准确市场信息所需的成本,讨价还价与签订合同所需的成本,监督合同履行所需的成本。在上述实在交换代价的情况下,有效益的结果就不可能在每个法律规则下发生,此时合意的法律规则是使交换代价的效益减至最低的规则。二是从经济学上经济人和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对每一个有缺陷的合同进行完善就显得至关重要。不完备合同对交易的效率和安全确实是一种困扰,解决这种困扰的思路是充分利用合同网络,以合同来补充合同的不足。但是,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处于网络中的每一个合同如果不能有效补充遗漏条款则交易的不确定性仍未彻底地被解决。因此,根据法律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对个人自由、非正式制度和正式的法律制度之间的效率位阶作出判断,进行合同漏洞的填补是关键。目前对合同漏洞的补充有四种选择:(1)以共同的默示意图补充。王泽鉴先生认为,默示意图要以契约文义为出发点,通观契约全文,斟酌订约时的事实和资料,考量契约的目的及经济价值,参酌交易惯例,并以诚实信用为指导原则,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并使其符合诚实之法律交易。(2)推定的当事人意图补充。科宾认为,一个合同文书,应按使其产生法律效力而不是使其无效的方式来赋予意思。这并非一个要求法院必须对文书赋这样的意思的规则,而只是在其他因素并不导致相反的确信时,赋予文书这样的意思较为妥当的政策。
后记
“为什么眼中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片土地爱得深沉。”就是在这种爱恨交织中,我完成了我的博士论文,但也真正体会到了袁枚“书到用时读已迟”的困惑。这篇论文既让我经受着身体的煎熬,也凝聚着老师、亲人和朋友们对我的关爱之情。本书是在博士论文的基础上经过两年的修改完成的。感恩是我一贯信守的人生准则。首先要感谢我的父母和老师。从汉北河边的小村庄融入到珠江畔的大都市,是父母给了我顽强的生命和健康的身体;从懵懵懂懂的顽童到海纳百川的谦谦君子,是老师们给了我众多荣誉和成功的信念。特别感谢我的恩师覃有土教授。在十年前本科阶段,我有幸结识覃老师,硕士和博士承蒙先生厚爱,投身先生门下,三生有幸。先生不仅学问渊博,治学有方,而且道德高尚,堪为诸生之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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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股东对公司和股东的信义义务》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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