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 编 页数:206
内容概要
本书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规的内容。
书籍目录
一、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8.27修正)(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节录)(2009.8.27修正)(70)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1.13)(7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2007.4.9)(75)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2007.7.12)(85)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2001.421)(89)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3.11.24)(95)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1.22)(11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2007.11.30修订)(12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12.28)(139) 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12.20)(145) 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200611.22)(149)二、矿山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009.8.27修正)(155)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2005.93)(16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7.228)(171)三、特种设备安全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1.24修订)(175) 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1996.12.20)(200)附: 申请工伤认定操作示意图(205) 工伤待遇确定操作流程示意图(206)
章节摘录
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第三十条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在城市市区内的建设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第三十一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第三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 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第三十三条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第三十四条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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