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志华 页数:198
前言
公司是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产物,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和现代企业的基本形态。公司的发展不仅决定着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水平,而且也反映所在国家社会制度和文化传统的历史变迁。我在20世纪50年代初去当时的苏联学习法律,当时还没有商法的概念,更不用说公司了。当时的苏联如同我们国家的60-70年代,可以说整个国有企业就像国家一样,只是一个法人,众多的国有企业只不过是它的车间、经营场所,是全国统一核算的一个单位而已。因此,只有有了私营资本,只有有了独立核算的法人,才真正有了现代意义上的公司。中国国有企业公司化也不是从改革开放一开始便选择的道路,而是几经周折才摸索出来的。俄罗斯自苏联解体而独立出来之后,最重要的举措就是实行全面私有化,从1992年到1996年不到5年的时间内,一多半国有企业进行了私有化改造。在国有企业和国家财产私有化过程中,公司作为私有化工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与俄罗斯的“激进式改革”和“休克疗法”不同,中国实行了“渐进式”的改革,而渐进式的改革最终也是通过公司的形式。
内容概要
本书侧重于对俄罗斯公司法的研究,同时与中国公司法进行比较,这种比较不仅会填补公司法研究方面的空白,也会推动中国对俄罗斯其他部门法的研究,从而服务于中国现代法治建设。公司法研究之热在中国法学界有目共睹,这包括对中国公司法律制度的发展与完善的探讨,也包括对外国公司法的译介和理论研究,诸如英、美、日、韩、法、德等国的公司法,译著、专著及相关文章都很多,唯独对俄罗斯公司法的研究少人问津。这对于曾深受苏联法影响的中国来说是不正常的。而且中国与俄罗斯都是转型国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能否顺利,公司制度不可或缺。中俄两国公司立法理念和模式选择均有不同,公司法实践和效果也存在很大差异,正可互相借鉴。
作者简介
王志华,1960年生,祖籍辽宁,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院副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主要研究领域:民商法、俄罗斯法、比较法。翻译《我的父亲贝利亚》、《俄罗斯联邦公司法》、《俄罗斯刑事诉讼教程》(合译);勘校《中国商事习惯与商事立法理由书》、《民律释义》;出版专著《中国近代证券法》;发表“中国商法百年1904-2004”、“一部私法草案的公法情结”、“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权力障碍”、“俄罗斯公司种类及其特点分析”、“转型时期的俄罗斯陪审制度”、“苏联法影响中国法的几点思考”、“论俄罗斯民法典的编纂及其历史继承性”、“苏联法学家约费的学术人生”、“论俄罗斯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典化”等论文多篇。
书籍目录
序(江平)引言第一章 公司 一、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二、公司种类 三、中俄公司种类比较第二章 公司立法 一、俄罗斯公司法的产生与发展 二、俄罗斯公司法的特点 三、中俄公司立法比较分析第三章 公司法基本理论 一、公司法的概念和性质 二、公司法律关系 三、公司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第四章 无限公司和两合公司 一、无限公司 二、两合公司 三、“人合公司”的比较分析第五章 公司的设立 一、公司设立的条件 二、公司发起人 三、公司设立文件 四、公司设立程序 五、公司的设立登记第六章 公司改组 一、公司改组概述 二、不同类型公司改组的特别规定第七章 公司的清算 一、公司清算的种类 二、清算委员会 三、公司清算程序第八章 股东 一、股东资格 二、股东人数 三、股东权与股份权 四、股东义务第九章 份额和股份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 二、股东份额 三、公司股份 第十章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一般理论 二、公司的股东(大)会 三、公司董事会 四、公司执行机关 五、公司的监督机关余论
章节摘录
俄罗斯作为传统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对公司种类的划分上也体现了这一传统特点。沙俄时期,《俄罗斯帝国法律汇编》第10卷中的第2131-2135条规定了3种公司,即无限公司、两合公司和股份公司。1922年《苏俄民法典》增加了有限责任公司。俄罗斯现行公司立法既有历史因素的传承,也有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借鉴,规定公司的种类有无限公司、两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又具体分为封闭式股份公司和开放式股份公司2种)、补充责任公司五种。前4种是大陆法系国家公司的基本形式,而补充责任公司则取法于英国法上的保证责任公司,为大陆法系国家所无。而且,将股份公司分为封闭式股份公司和开放式股份公司,更是借鉴了美国的公司制度。与此同时,由于国有企业进行私有化改造的需要和使更大多数人在私有化过程中受益,还专门规定了股份制的所谓“人民企业”,称为员工股份公司。因此,俄罗斯现行公司法体系不仅囊括了欧洲两大法系所规定的几乎所有公司种类,而且还有自己的独创。这为经营者提供了众多可供选择的经营模式。实践中,不同种类的公司各有其不同的功能,在经济改革与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中文“公司”一词在俄语中有多个词与之相对应,并且因种类不同,还存在称谓上的差异。在理论和现实经营活动中,一般称公司为KoMnaHH~~,意为结成伙伴合作经营以获取利益。另一个与拉丁文Corporation相对应的词Kopnopamta,在中文中通常也译为公司,但实际上其含义要较公司为广,主要义指社团,而公司只是社团的一种。在俄罗斯现行公司立法中,该词只作为国有商业组织名称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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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公司法》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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