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王竹 编 页数:316
内容概要
条文解读 以主体法条文为核心,撰写法律术语、条文注解、实用问答和配套索引,介绍相关的法律概念,对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予以注释和解析。 配套规定 根据配套索引所列关联法规,本丛书广泛收录行政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对于新近修改的法律附录新旧条文对照表。 法律文书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收录、编写相关法律文书的示范文本或者参考样本,供广大读者予以参考,以便充分主张合法权益。 流程图表 根据法律条文及其配套规定,本丛书还按照法律实务操作的具体要求,制作流程图表,方便广大读者依法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
书籍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适用提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立法目的 第二条 侵权责任一般条款和民事权益的范围 第三条 侵权责任法律关系当事人 第四条 法律责任的并存规则与民事财产责任的优先性 第五条 特别法优先规则第二章 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第三章 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第四章 关于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第五章 产品责任第六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第八章 环境污染责任第九章 高度危险责任第十章 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第十一章 物件损害责任第十二章 附则配套规定
章节摘录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连带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行为。连带责任,是指受害人有权向数个责任人中的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请求赔偿全部损失,而任何一个人或数个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的赔偿责任;数个责任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已全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则免除其他责任人向受害人应负的赔偿责任。条文注解本条是对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一般规定。本法特殊侵权行为类型部分列举了四种特殊的连带责任,参见第36条、第51条、第74条和第75条的规定。本法第86条第1款的规定是不真正连带责任而非连带责任(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概念,参见第43条的法律术语),详见本书第86条的条文注解部分。实用问答01受害人可以向任何一个侵权人提出赔偿请求吗?根据本条的规定,共同实施侵权行为的致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核心就在于“连带”。何谓连带责任?最直接的理解就是大家一起承担该责任。对于受害人而言,侵权人是一个整体,不论张三还是李四,只要其参与了共同侵权的行为,就应当承担责任,不论轻重,受害人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提出赔偿要求。确认这种连带责任,使受害人申请损害赔偿简便易行,举证责任负担较轻,受害人不必因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难以确定,或因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没有足够的财产赔偿而妨碍其获得全部赔偿。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