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李翔 编 页数:837
前言
历时两年的策划与编写,“案图说法”系列教材终于与读者见面了。这套系列教材由华东政法大学负责编撰,是华东政法大学法学教育改革的阶段性成果之一,并得到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法学教育高地项目课程建设经费的资助。系列教材以16门法学核心主干课程为基础,以我校核心课程的教材、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为依据,按照相关法律的编排体例,选取近年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典型案例,集成与教学内容相关的知识和案例并加以评释和注解,同时配以生动而简明的知识、法律图表,系统而全面地讲述和分析了法学核心主干课程的教学体系中的知识精粹,是一套以案例与图表形式教授本科法学知识的创新型教材。在本书的编撰中,我们力求做到:(1)案例崭新而典型。选取案例重点突出、繁简适当,与知识点结合紧密。使学生在短时间内掌握有关知识的重点、难点,同时又体现出较强的时效性;(2)分析深入而精到。在以案例阐明有关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时,强调深入剖析立法意图和法律关系,以案例指导教学,加深知识印象,重在培育学生的法律思维;(3)图表清晰而全面。图表是对既有法律与法理的科学分类与整理,并加以系统分解,使之条理化、清晰化、简要化,能起到加深理解和帮助记忆的作用;(4)引据权威而翔实。所涉法律条文均引自最新的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理论阐述均以学界通说为准,所选案例均为立法、司法实例。
内容概要
本书在知识扩展面上甚至体例上都与刑法教科书有较大的区别。 “案例与图表”的形式,以理论为支撑,以法律为依据,以设问为形式,以案例为导引,达到了“以案说理、以图释法”的教学效果。 同时,考虑到广大同学参加司法考试之需,因此,作者又尽量按照司法考试用书的难度进行编写,并将张明楷教授著作《刑法学》(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和法律出版社另外一套司法考试辅导教材(俗称“三大本”)作为主要参考书目。
作者简介
李翔,1976年6月出生,江苏省泗洪县人。上海市曙光学者,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第二届“韬奋学者”。兼任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华东政法大学比较刑法与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中共上海市杨浦区委工作特别助理。在《学术论坛》、《法学论坛》、《刑法论丛》、《法学家》、《法学》、《政治与法律》、《理论界》、《中国刑事法杂志》、《河北法学》、《江西社会科学》、《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及《人民法院报》等杂志、报纸上发表专业论文8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独著、合(译)著、参著《情节犯研究》、《国际刑法中国化问题研究》、《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国际社会治理腐败的法律基石》、《美国联邦刑事法典及其规则》、《权力制约与反腐倡廉的理论与制度研究》、《当代新型犯罪比较研究》、《商业领域犯罪的刑法规制及其防范》、《经济犯罪司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刑法学》、《刑法案例与学理研究》、《经济犯罪和经济刑法研究》等著作、教材十多部(本)。目前主持《国际反腐败公约与国内法协调问题研究》、《刑事和解制度的挑战与应对——以重罪案件适用中的价值冲突及裁判平衡为中心》、《刑事法治视域下的社会信用问题研究》等多项课题研究。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第二章 犯罪概说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第三节 犯罪论体系第三章 构成要件该当性 第一节 构成要件该当性概述 第二节 行为主体 第三节 行为 第四节 行为对象 第五节 结果 第六节 因果关系第四章 违法性 第一节 违法性概述 第二节 正当防卫 第三节 紧急避险 第四节 其他违法阻却事由第五章 有责性 第一节 有责性概述 第二节 责任能力 第三节 故意 第四节 过失 第五节 目的与动机 第六节 责任阻却事由第六章 犯罪未完成形态 第一节 犯罪未完成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预备 第三节 犯罪未遂 第四节 犯罪中止第七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要件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四节 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第八章 单位犯罪 第一节 单位犯罪概述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定罪 第三节 单位犯罪的处罚第九章 罪数 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第十章 刑罚概说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第十一章 刑罚的体系 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概述 第二节 主刑 第三节 附加刑第十二章 刑罚的裁量 第一节 量刑概述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第十三章 刑罚的执行 第一节 刑罚执行的概述 第二节 减刑制度 第三节 假释制度第十四章 刑罚的消灭 第一节 时效 第二节 赦免第十五章 罪刑各论概说 第一节 刑法分则体系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我国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第十六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重点罪名 第三节 普通罪名第十七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二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二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三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之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八章 贪污贿赂犯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三十九章 渎职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第四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一节 重点罪名 第二节 普通罪名
章节摘录
插图:2.实质侧面包括三个方面的要求:(1)明确性:刑法对于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规定必须明确,使公民形成合理预期,使司法机关不至于罪刑擅断。明确性主要是指语言的表达,能被别人看懂并适用,且必须在立法和解释中均有所体现。(2)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以及罪重罪轻必须通过刑法加以判断,且刑法的处罚范围和程度必须具有合理性,不能将轻微违法行为认为是犯罪;不能对轻微犯罪行为科以重刑。(3)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刑法必须是良善之法,不能在刑法中规定有违人道的残酷刑罚,同时刑罚的设计和运用也必须科学合理,不能畸轻畸重。二、平等适用原则平等适用原则,是指对于任何人犯罪,不论犯罪人的社会地位、家庭出身、财产状况、政治面貌、职业性质、才能业绩等,都应平等地适用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定罪量刑,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平等适用原则体现在三个方面:定罪上一律平等、量刑上一律平等以及行刑上一律平等。这里要注意平等适用原则并不要求立法上的平等,刑法中很多犯罪必须要特定身份的人才能构成,例如渎职类犯罪。在刑法立法过程中如果不考虑一系列社会的、政治的、经济的以及个人的因素而搞“大一统”,做出不加区别的规定,反而是违背了平等适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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