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付子堂 编 页数: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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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教学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重视教材建设,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2005年,教育部以1号文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教材建设,确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对发展迅速和应用性强的课程,要不断更新教材内容,积极开发新教材,并使高质量的新版教材成为教材选用的主体”,而且特别强调教材应当“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教材是课程及教学内容的载体,是在校大学生获得知识的重要途径。教材的编写过程本身,有利于教材及时反映变化了的社会状况和学术研究的最新成果,有利于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增强科研能力。这都是对教学与科研的反思和总结。通过教材的编写,还可以促使教师总结教育教学规律,了解学生的知识需求,培养热爱教学和关爱学生的教育情怀,实现教师、教材与学生三者的有机联结与良性互动。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高等法学教育是国家法治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国高等法学教育大众化的快速推进,引发了人们对法学教育质量的疑虑,进而促使法学教育工作者深刻思索如何改革法学教学方式、如何完善法学课程体系等问题。法学教育必须适应法律职业对法律人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实际需求,而法学教育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又必须以法学核心课程教材建设为基础。如果说法学核心课程的确立,是对我国法学教育历史经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对养成法学思维方式所需基本知识体系的科学总结;那么,编撰高质量的法学核心课程配套教材,就是目前高等法学教育工作者不可推卸的责任。西南政法大学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以刘伯承元帅为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1953年,以西南人民革命大学为基础,合并重庆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重庆财经学院的法律院(系)成立西南政法学院。1958年,中央公安学院重庆分院又并入我校。特殊的建校背景,使学校汇集了当时西南地区法学和法律界的主要资源,也因此被誉为“新中国政法类的西南联合大学”。在我校的发展历程中,先后经历了多次隶属关系变更。“文革”期间曾一度被迫停办。1977年,经中央批准恢复法学本科招生。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是司法部部属政法院校中唯一的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开始招收法学硕士研究生,是改革开放以后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
内容概要
《法理学进阶(第三版)》主要在原版的基础上,进行细致改造,增加了新的内容,删改了一些旧内容,特别是把“法与幸福”列入法的基本价值,成为国内率先将之加入教科书的做法。同时,在最后一章以“法律全球化”作为结语,具有开阔的学术视野和思想期待。
书籍目录
导论第一编 法律本体论 第一章 法律与意志 第一节 现代法律的意志基础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法律与意志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 法律权利 第二节 法律义务 第三节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 第三章 法律与利益 第一节 利益与法律概说 第二节 法律的利益调控机制 第三节 法律对利益关系的处理 第四章 法律功能 第一节 法律功能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功能的分类 第三节 法律功能的实现第二编 法律价值论 第五章 法律价值 第一节 价值与法律价值 第二节 法律价值体系与法律价值冲突 第六章 法律与正义 第一节 正义释义 第二节 关于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 第三节 作为法律价值的正义 第四节 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第七章 法律与人权 第一节 人权释义 第二节 法律的自由价值 第三节 法律的平等价值 第四节 法律的人权价值 第八章 法律与幸福 第一节 幸福释义 第二节 作为法律价值的幸福 第九章 法律与秩序 第一节 秩序与社会秩序 第二节 法律秩序 第三节 法律的秩序价值第三编 法律方法论 第十章 法律方法 第一节 法律方法释义 第二节 法律方法的地位与作用 第十一章 法律解释 第一节 法律解释概述 第二节 法律解释的目标与原则 第三节 法律解释的方法 第十二章 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推理概述 第二节 法律推理基本方法 第三节 法律推理运行进程 第十三章 法律论证 第一节 法律论证概述 第二节 法律论证基本方法 第三节 法律论证的司法过程第四编 法律社会论 第十四章 法律与社会 第一节 社会释义 第二节 法律以社会为基础 第三节 通过法律控制社会 第十五章 法律与经济 第一节 经济释义 第二节 经济与法律的关系 第三节 当代中国法律与市场经济 第四节 法律与全球性经济危机 第十六章 法律与政治 第一节 法律与政治的基本关系 第二节 法律与国家的基本关系 第三节 执政党政策与国家法律 第十七章 法律与文化 第一节 文化与法律文化 第二节 法律与道德 第三节 法律与宗教 第十八章 法律与科技 第一节 科学技术释义 第二节 科学技术对法律的影响 第三节 法律对科学技术的作用 第四节 信息社会的法律新问题 第十九章 法律与全球化 第一节 全球化释义 第二节 法律全球化 第三节 法律本土化与法律全球化推荐阅读书目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三、法律方法论人们关于世界是什么的根本观点是世界观;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去改造世界,就成了方法论。同样,人们关于法律是什么的根本观点就是法律观;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去运用法律,就成了法律方法论。所谓法律方法论,就是关于法律方法的一种系统化的理论。它是整个法理学系统的不可或缺的部分。首先,在整个法律理论体系中,法律方法论处于由抽象的法律理论过渡到法律实践的中间环节,它将法律理论与实践联系起来,其作用大致相当于人的关节。如果没有这些关节,轻者法律理论运转不灵,理论与实践相脱节;重者导致法律理论被悬置高阁,对于法律实践毫无指导作用。其次,法律方法对于法律的发展至关重要,它还对于抽象的法律理论能够起到很好的补充作用。众所周知,在英美法系,“法律推理”这一重要的法律方法不仅是一种法律适用的方法,它同时也是一种“创制法律”的方法,它本身就是法律发展的手段。在大陆法系,“法律解释”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方法,它不仅有保障法律得到正确应用的功能,而且具有“漏洞补充”与“续造法律”的功能。在我国传统法文化中,作为法律方法的“经学方法”与“比附方法”同样具有弥补法律之缺漏、发展法律的功能。再次,法律方法论是现代法律理论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传统的法律理论一般只是介绍了法律解释方法,对于其他的法律方法普遍不太重视。而在现代法理学中,法律方法的地位日益突出,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与近现代以来哲学领域的“方法论转向”有很大的关系。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法理学领域似乎正经历着“方法论转向”,人们越来越多地将目光从抽象的理论问题上移开,转向司法领域,尤其是法律方法领域,法律方法研究已经成为法理学研究的热点之一。最后,法律方法论对于法律职业人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习惯、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法律思维水平有很重要的作用。由于法律方法是正确适用方法、实现法治的重要手段,因此,法律方法论的重要性自不待言。法律方法体系到底包括哪些具体的法律方法呢?学者对此争论很大。因为从广义上讲,法律方法就是法律适用的方法的总称,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人们为了解决法律问题,往往会使用很多方法,包括一些自然科学方法与社会科学方法,这些方法种类繁多,难以尽述。本书介绍的是狭义的法律方法,即法律职业者用以解决法律问题的一些专门的技巧的总称。虽然学界对于这种专门技巧的种类问题仍有很大的分歧,但是,本书本着求同存异、删繁就简的宗旨,主要介绍那些已经得到学界公认的、在实践中广为应用且理论较为成熟的法律方法。其中主要有:法律解释、法律推理与法律论证。
后记
《法理学进阶》与《法理学初阶》是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组编写的一套供大学本科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理学”使用的教学用书,连同2008年4月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研究生教材《法理学高阶》,形成西南特色的“法理学教材三部曲”。《法理学初阶》适用于大学本科一年级学生;《法理学进阶》适用于大学本科高年级学生;《法理学高阶》主要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及法学各专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选用参考。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理论学科于1979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属于全国最早一批设立硕士学位授予点的二级学科。本学科于1992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00年被重庆市确定为市级重点学科,2003年被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点,2004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是重庆市“十五”和“十一五”重点学科。本科专业课程《法理学》于2006年被评为重庆市精品课程,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评为国家级精品课程;2008年1月,教育部批准《法理学进阶》入选“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西南政法大学历来重视基础学科建设中的学术积累与学术传承。我校的法学理论学科点在卢云教授、黎国智教授、王明三教授、薛伦倬教授、钮传诚教授、王方仲教授、李权教授和吴光辉教授等老一辈学者的创建、经营、带动和培养下,师承相继,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经过多年的辛勤劳作,本学科点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优秀教学科研人才,并持续保持着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理论功底扎实、具有探索精神的学术梯队,在现代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研究、法哲学、法律社会学、立法学和西方法理学等学术领域做出了重要贡献。
编辑推荐
《法理学进阶(第3版)》编辑推荐:阐述基本知识,夯实学生基础;触摸学术前沿,拓展学生视野;注重实务训练,提高学生能力;设计课后习作,启迪学生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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