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作者:雷建昌,唐清利,高晋康 编 页数:310
内容概要
《光华法律(第1辑)》是一本主要以法学院在读研究生和司法实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作者和读者的刊物。对读者群和作者群的定位使它更像是我们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之间搭建的一座桥梁,我们希望有更多的人从桥上走过并留下他们关注的目光。 法学院的研究生在课堂教学和导师的指导下打牢理论基础、提升研究能力的同时,引导他们更多地关心司法实践,培养法科学生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职业责任,是我们必须正视和加以重视的课题。希望研究生能够在学习阶段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分析问题的水平和解决问题的智慧,正是《光华法律》所期待的。 在司法改革的时代背景下,司法体制、工作机制如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使其成为文明进步的推动力,如何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法治诉求使其成为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每一个司法工作者乃至决策者正在面对、竭力探索以寻求最佳实现途径的问题。《光华法律》期冀记录那些在执法办案第一线的实践者思想的火花和探索的足迹。
书籍目录
【检察长论坛】运用检察职能服务经济发展的思考当前利益诉求的特征与社会稳控——兼论检察环节之应对【司法改革】关于通过全国人大立法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的思考论我国刑事再审制度的缺陷与完善试论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刑罚体系的意义与原则【理论探讨】违约责任归责原则之比较证明标准视野中的证人出庭研究警察盘查措施研究试论车辆无偿出借人的民事责任——以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的司法处断为中心制定我国《石油天然气法》之思考从《刑事诉讼法》第46条看共犯口供的证明力对于非法强拆行为刑事界定的思考刑事检察人性化:价值与适度国有资产流失与职务犯罪研究政策监管在调控证券市场风险中的作用——以世界金融危机为背景从对辩护权的保护看刑事司法环境之改善论刑罚目的多元化在量刑中的体现试论犯罪客体——兼谈对“否定论”的一些再思考完善我国征地补偿制度的法律思考编辑的法律意识【检察实务】金融诈骗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研究刑事证人出庭问题研究涉赃案件罪名问题探究检察机关办理劳动争议案件的现状和对策分析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监督的思考论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查逮捕工作中的运用试论如何确保公诉庭审质量如何完善对强制性侦查措施的监督运用目标管理体系引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思考自侦干警做好初查工作应具备的七种能力正确认识监外执行罪犯与犯罪嫌疑人杜绝和减少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基层检察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之刍议公安机关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对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实现路径的思考与剖析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发挥检察预防的作用关于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思考当前开展量刑建议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及对策研究【法检关系】从基层法院、检察院关系看冲突与默契中的司法权力【信息化应用建设】大规模信息化建设应用给基层院信息化队伍带来的挑战及对策【案例评析】用被扣押银行卡的配套存折取走赃款该如何定性铁路运输货物留置权法律问题研究【法警天地】依法履行司法警察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基层检察院司法警察如何严格执行看管任务,确保办案安全
章节摘录
各国《刑法》均将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作为犯罪构成的要件之一。人辨别是非的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其中重要的一条是年龄。人在幼年时期没有辨别能力,到了成年时期以后,除精神病患者以外,都具有完全的辨别能力。而处于幼年与成年时期之间的青少年,多数不具备完全的辨别能力。如何确定这一时期未成年人辨别能力的高低,各国《刑法》都无一例外地采用年龄作为判断依据。各国根据历史、文化、人种、传统、经济发展情况,以及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程度和犯罪严重程度等来确定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起点年龄。进一步讲,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影响着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辨别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低,其反映出来的主观恶性就小,社会危害性也就轻。因此,世界各国《刑法》对未成年人犯罪均采取了较之成年人较轻的刑罚。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其人生观、世界观均未形成。所以在未成年人犯罪中,偶然犯罪,因好奇犯罪,冲动性犯罪不占少数。在这类性质犯罪中,未成年犯罪人的主观恶性小,易于纠正。只要正确引导,加强教育,往往不需要适用与成年人同样的刑罚,而适用较轻缓、更低成本的刑罚就达到改造的最佳效果;再者,就刑罚本身而言,还存在一些负面的作用。例如,刑罚从拘束自由、剥夺财产等措施体现出来的惩罚性容易使未成年犯罪人增加对社会、国家的对立情绪。而在刑罚行刑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可避免的“监狱致罪性”(又被称作“交叉感染”,指监狱制度本身所固有的消极因素以及监狱行刑目的和具体方式所存在的某些矛盾和不合理性对犯罪再生成的影响),对未成年人改造和自身正确人生观、价值观的确立产生负面影响,导致人格异常,与刑罚的目的背道而驰;第三,未成年犯罪人与成年人在心理、生理上的差异,要求对其进行改造时设置符合其心理、生理特征的刑罚措施,对症下药,达到改造的目的。 2.构建我国未成年人刑罚体系,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刑罚体系 我国现有刑罚体系存在的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教育性刑种的缺失。我国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态度是:教育、感化、挽救。而这六字方针主要体现在量刑时一些减轻、从轻处罚的情节和司法程序中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措施上,但是从刑罚措施本身而言并无具体体现。而教育性刑种的设置对未成年人犯罪来讲无疑是最能体现“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也是对未成年人最有益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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