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中央编译出版社 作者:王文章 主编 页数: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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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21世纪初,社会公众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注度、参与保护的热情,以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有力推进,成为中国文化界乃至中国社会的重要事件。从大多数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一词的内涵不知所云,到“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家喻户晓的词汇,人们普遍对它的具象呈现形态有了一定的认知,并支持或主动参与保护工作,说明人们在现代化进程的背景下,已经看到,由于生活水平的提升和生活方式的变化,作为传统社会生存环境下人们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急剧消失的现实,而这种现实,一定会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之,全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时代性的课题应当怎样正确解答,人们的答案并不一致。这种不一致的根源,主要是源自推动经济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看成单纯的经济资源,在保护的名义下扭曲其本质特性过度开发,如把民族民间的原生态歌舞改变为肤浅时尚的刻板表演服务于旅游场所,或把传统手工技艺视作不具经济潜力的项目而任其式微,等等。近年来,我们还常见的一种现象是在城市特别是农村建设中,以新的建筑或新的环境形态将承载某个特定区域人们世代相传文化技艺的物质载体(如某些文化空间)彻底改变。这种不能正确把握和处理社会发展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关系的情况,已经并还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伤害。我们应该正视并改变这种现象。毫无疑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正确的保护不是使它凝固和停止发展。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指出:“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从根本上说,就是要保证其按照自身内在规律去自然衍变,在自然的衍变中与人类社会的持续发展相并行,我们既不要人为地去中断它自然衍变的进程,也不要人为地去使它突变。我想,这应是保护工作最根本的意义,也是保护工作最艰难、最核心的用力点。
内容概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自然衍变发展中呈现的形态是丰富多样的,对于传统手工技艺类的项目,采取生产性保护的方式应当是一种恰当的方式。这种方式,可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传承人,这些技艺的持有者将自己本身的技艺作为一种生产和生活的手段,既可以因此而获得劳动的报酬,也可以因此而使技艺传承,并在自己的作品与使用者的对应中,使技艺的继承与创新具有激发创造智慧的基础。本书为“中国民间艺术传承人口述史丛书”之《影戏箭杆王》,记录了布袋木偶大师徐竹初技艺传承的历程,其技艺如何精湛,以及其对技艺的思考;展现了他是如何以生产性保护的方式,使这些不同的技艺在传统的浸润中也融入了新的艺术元素,并得到人们的喜爱,而他们也因此具有了持续传承的经济基础。
作者简介
王文章,男,1951年3月生,山东寿光人。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文化部副部长,兼任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仟。
曾发表60余万字艺术理论、评论文章,主编《中国学者眼中的科学与人文》、《京剧大师程砚秋》、《梅兰芳访美京剧图谱》、《非
书籍目录
总序
口述人徐竹初简介
第一章 徐竹初谈漳州木偶的历史
一、历史篇:漳州木偶历史回溯
二、风俗篇:漳州的风俗养育了漳州木偶
三、意义篇:漳州木偶的地位与影响
第二章 徐竹初的木偶雕刻艺术生涯
一、家族篇:家传七代有绝活
二、童年篇:与弘一法师结缘
三、求学篇:少年勤学崭露头角
四、工作篇:勤奋不辍终成大师
五、家庭篇1:家人对我事业默默的支持
六、家庭篇2:家人朋友眼中的徐竹初-
第三章 徐竹初谈木偶雕刻艺术创作
一、技艺篇:传统木偶的制作过程
二、影响篇:他们对我的影响很大
三、传承篇:传统木偶技艺传承之路
四、创新篇:木偶雕刻要抓住典型性格
第四章 徐竹初谈他的事业和对未来的展望
一、交流篇:他们称我为“活的文物”
二、艺术馆篇:我的艺术馆是综合性的艺术馆
三、展望篇1:我现在靠做玩具来养活木偶雕刻
四、展望篇2:希望能把我的木偶艺术馆搞起来
徐竹初年表
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关于我的家族,我就讲我知道的吧,有的是听我父亲(徐年松)讲的,还有是听我叔公讲的。我的祖先,有墓碑可以查到的,到我是第六代,我属于第六代传人。我知道第一代叫做徐梓青,估计他的年龄,应该是在清朝嘉庆年间,已经有三百来年。有什么证据呢?原来有墓碑记载,我父亲原来有见过,后来再带我去找的时候,已经清为平地了,被开发走了。地点在浦南附近,那一带村落都是姓徐的。再下来就是徐和,徐骆驼是第三代,第四代是我叔公,我叔公叫做徐启章(1890-1964),启示的启,文章的章。我们家族都是做木偶雕刻的,最早的店号是“成成是”,这是我祖爷爷徐梓青开的店铺。一直到我叔公(父亲的叔叔),一直都开着木偶店。我叔公的店号是“自然”,他主要是做一些木偶,还兼做一些泥偶。再下去就是我父亲,他独立了一个门号叫“天然”,也是前面开店,后面生产,连在一起。我父亲过去家庭也是很困难,很苦。据我的父亲说,我爷爷出来谋生,靠手艺吃饭,还要兼给人家看病,是个土医生。我父亲跟着他“递一把”(做帮手),后来又转行干过很多别的行当。所以跟着爷爷,父亲学了很多手艺,包括打胚、做鞋子,他都学过。我爷爷死的时候,我父亲当时还很年轻,才12岁。
后记
木偶艺术集演技、剧目、念唱、道白、曲调、雕刻等为一身,是一门综合的民间艺术形式。“刻木为偶,以偶为戏”,木偶戏本属戏曲,但木偶却属于造型艺术。在其他戏曲的演出中,造型艺术只是一个附属的因素,但在木偶戏中,造型艺术一跃而成为演出中的主导因素,演员的表演必须通过物质的外壳——木偶得以传达给观众。在木偶戏的初创阶段,木偶自身的造型之美屡屡受到文人墨客的赞叹,但当它发展为成熟的戏曲形态时,人们的视野就逐渐转到它身为戏曲的“本位”——操纵技术、剧目、念唱、道白、曲调等因素,对它在造型方面的成就和特色却忽略了,大多仅以轻描淡写的言辞一笔带过,或作为附庸的元素而不待赘言。人们所关注的,更多的是木偶戏的“技”,甚而其演出所承载的宗教文化内涵,对首先吸引他们的第一视觉要素——造型艺术却忽略了。翻开漳州木偶的历史,情况更是差强人意。唯一的正史记载,是一次反面教材:南宋绍熙元年(公元1190年),著名理学家朱熹知漳州时发布《谕俗文》称:“约束城市、乡村,不得以禳灾祈福为名,裒攘财物,装弄傀儡。”事隔七年,朱熹弟子陈淳亦呈文禁绝傀儡等社戏:“某窃以此邦(指漳州)陋俗,常秋收之际,优人互凑诸乡保作淫戏,号‘乞冬’……豢优人作戏,或弄傀儡。”木偶戏作为官方的反面教材屡屡遭到禁绝,其所透露的信息,恰好是因为人们对它的喜爱,它兴盛到以至于影响了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然而,这样的记述仅仅是昙花一现,在南宋后漫长的几百年间,漳州木偶从正史中彻底消失,直至清中叶以来,才又开始出现木偶班社的踪影。“礼失而求诸野”,民间布袋戏艺人更喜欢从“书生托偶讲古”的传说中找到证据与自信。木偶戏如此,那么木偶造型呢?在漳州文化史上,在木偶造型这一栏,可以说是一张白卷,既没有对木偶造型的任何描述,更没有对造型技艺的记载。这是不是就意味着我们对它就无从了解了呢?我们知道,木偶艺术是中国民间百姓最喜闻乐见的娱乐形式之一。木偶艺术根植于民间这块沃土,在漳州浓郁的风土人情中,找到了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在。它虽然不入正史的法眼,但是却顽强地生存在野闻稗史中。因此,从民间木偶雕刻老艺人的回忆中寻找漳州木偶艺术的踪迹,特别是漳州木偶雕刻的踪迹,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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