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作者:《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学习参考》编写组 编 页数: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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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强化责任追究健全监督机制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答记者问人民日报评论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举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 人民日报评论员:权责一致以问促责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研究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 习近平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强调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动组织工作更好为科学发展服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 关于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意见建立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专家学者关于我国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的研究综述 人民日报评论员:健全考核机制促进科学发展
章节摘录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防止用人失察失误,严肃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严格要求、违规必究的原则。 第三条 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 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 (二)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 (三)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 (四)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 (五)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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