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

出版时间:2010-01-01  出版社:人民日报出版社  作者: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研究所 编  页数:255  

内容概要

  30年前,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具有里程碑意义。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30年来所显示出的旺盛生命力,源于他不断的探索和创新。这是地方政权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事件;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发展;是中国特色民主政治建设史上的一个重大转折!  《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重大事件回放与点评》以回放形式重现地方人大常委会发展进程中的44个重大事件,介绍它们当时的情景及产生的社会影响。每个事件都具有典型示范意义,令人深思。  特别是《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重大事件回放与点评》荣幸地邀请到全国人大的五位权威专家对44个重大事件一一作了精彩点评!自1985年中央书记处批准成立全国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以来,刘政、程湘清、周成奎、尹中卿前后四位主任,以及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张春生副主任。他们作为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年的亲历者和见证人,饱含深情,对地方人大的这些创新,都给予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对地方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发展给予鼓励、提出希望,这是做好地方人大工作的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书籍目录

序篇: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地方的发展--地方人大常委会30年述评1.1979年8月,西藏自治区人大在全国率先设立常委会2.1979年9月,新疆自治区人大制定我国第一部地方性法规3.1982年,黑龙江肇源县人大探索对被任命干部的述职评议4.1983年5月,沈阳市人大常委会首开执法检查先河5.1984年,上海普陀区真如镇探索代表评议工作6.1984年9月,四川重庆市召开人大工作会议7.1985年8月,山东潍坊市人大常委会建立公民旁听制度8.1987年初,人代会差额选举冲击波9.1987年11月,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对个案监督进行立法10.1989年5月,湖南省人大罢免副省长11.1989年9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小人代会”12.1990年6月,湖南邵阳县发生侵犯人大代表权益事件13.1992年5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开办羊城论坛14.1993年10月,《舞钢市人大代表述职办法》出台15.1994年11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质询省国土厅16.1995年5月,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成立预算工委17.1998年1月,上海市人大常委会设立特别专职委员18.1998年6月,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率先实行法规草案委托起草19.1998年末,湖北潜江市姚立法自荐参选成功20.1999年9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立法听证会21.2000年4月,合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汪伦才案件”特调会22.2000年5月,北京东城区人大首创代表公示制23.2000年9月,“广东人大现象”引发关注24.2001年2月,沈阳市人大未通过法院工作25.2001年7月,太原市制定街道人大工作条例26.2002年2月,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向社会征集地方立法项目27.2003年4月,湖南衡阳市人大常委会实行任前询问制28.2003年5月,深圳市南山区33名选民要求罢免区人大代表29.2003年6月,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确立“审议意见书”制度……

章节摘录

  在地方立法方面,省级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制定地方性法规出现在新疆。1979年11月,新疆五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继续推行维吾尔、哈萨克新文字和同时使用维吾尔、哈萨克老文字的决定》、《关于加强边境管理区安全保卫工作的通告》和《关于加强集市贸易管理的布告》,尽管这3个地方性法规在体例上还不够完善,但它开辟了地方立法的先河。这之后,省级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一大批以经济和行政管理为主的地方性法规。到1982年9月,报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的地方性法规已经有355件。地方立法在探索中前进,无论地方立法的性质、范围、指导思想,还是选题和立项,都经历了一个从不自觉到比较自觉的认识过程。  执法检查作为一种监督形式,是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由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首先提出并付诸实践的。1983年5月,沈阳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对宪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执法检查,这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第一次执法检查。1986年之后,河北部分县市人大常委会推行“执法责任制”。至上世纪80年代后期,按照地方组织法规定有针对性地对一些法律、法规、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被各地方人大普遍采用。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肯定了执法检查这一做法,在常委会1988年工作要点中做了相应的规定。  评议工作经过一个演变过程。1982年,黑龙江肇源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人大代表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产生的“一府两院”干部进行评议。1984年,上海市普陀区真如镇人大组织代表对镇政府工作进行评议。1985年夏,辽宁岫岩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县政府的抗洪救灾工作进行评议。1986年,河南平顶山市舞钢区(现舞钢市)组织人大代表评议区政府。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针对“管人与管事脱节”的问题,提出“改变缺乏民主法制现状,实现干部人事的依法管理和公开监督”。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据此梳理代表评议的经验,探索把评议对象由事向人转变,即评议执法延伸到评议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1988年,浙江杭州市下城区人大常委会率先对其任命的干部进行述职评议。到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代表评议逐渐演变为“述职评议”,评议对象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政府及其部门和“两院”负责人。据统计,到1990年,代表评议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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