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明立案工作手册

出版时间:2011-10  出版社:人民法院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简明立案工作手册编选组  页数:685  

内容概要

  《简明立案工作手册》为“审判业务工作指导与参考丛书”之一,由最高人民法院《简明立案工作手册》编选组编写。《简明立案工作手册》主要内容分为:政策与精神编,民事案件立案编,刑事案件立案编,行政案件立案编,申请执行案件立案编,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编,涉仲裁案件立案编等。《简明立案工作手册》在文件选编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特别契合审判工作实务的需要。并在有限的篇幅内,精选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常用法律规范性文件,突出实用,满足法官在实际工作中的需求,是法官办案的实用工具书。

书籍目录

政策与精神编 总类编 一、立案 二、诉讼收费 三、审理期限 四、回避 民事案件立案编 一、综合 二、案由 三、起诉和受理 (一)综合 (二)侵权纠纷 (三)物权纠纷 (四)合同纠纷 (五)婚姻家庭纠纷 (六)劳动争议纠纷 (七)商事纠纷 (八)知识产权纠纷 四、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五、诉讼参加人 六、证据 七、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八、送达 九、审判监督程序 十、海事诉讼特别程序 刑事案件立案编 一、综合 二、刑事自诉案件的立案 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立案 行政案件立案编 一、综合 二、受案范围 三、管辖 四、诉讼参加人 五、证据 六、起诉与受理 七、送达 申请执行案件立案编 国家赔偿案件立案编 涉仲裁案件立案编

章节摘录

版权页:   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3000万元;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诉讼争议标的金额不得低于2000万元。 二、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涉外和涉港、澳、台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万州区除外)、三(涪陵区除外)、四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30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涉外和涉港、澳、台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含本数)至2000万元以下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三、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基层人民法院和万州区、涪陵区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受理诉讼争议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市第二、三、四中级人民法院所辖其他基层人民法院受理诉讼标的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以财产为内容的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及涉外和涉港、澳、台第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 一、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一)房地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二)其他债务、赔偿等民事财产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三)经济纠纷案件争议在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四)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争议金额在人民币2000万元以上; (五)案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市、州以上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不包括政府的职能部门)的民事财产案件和经济合同纠纷案件; (六)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知识产权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案件: (一)房地产案件: 1.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无以下; 2.自贡、攀枝花、德阳、泸州、绵阳、乐山、内江、广元、遂宋、南充、宜宾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争议金额人民币15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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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立案工作手册》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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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好书一本,内容全面,编排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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