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杨立新 页数: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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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侵权法论(第4版)》内容的重大修改在于侵权行为类型部分。由于《侵权责任法》第四章至第十一章规定了新的侵权责任类型,内容丰富,规则新颖,因此,侵权行为类型的内容大部分都是新写的。第八章是重新组织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把有关侵权责任请求权的问题集中在这一章,全面表述了我对侵权责任请求权的看法。在本书的其他部分,都按照《侵权责任法》的新规定重新改写,增添较多新的内容,修改了原来不符合《侵权责任法》规定的部分内容,使之与《侵权责任法》完全吻合。
书籍目录
第一编侵权行为与侵权法 第一章侵权法与侵权责任法 第一节侵权法的概念和特征 第二节侵权法的调整功能和立法目的 第三节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和立法特色 第四节我国侵权法的保护范围 第五节侵权法与其他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第六节侵权责任法的渊源 第七节侵权法的结构 第二章侵权行为和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第一节侵权行为的概念 第二节侵权行为一般条款 第三节侵权行为与其他违法行为的联系与区别 第三章侵权特别法和侵权法司法解释 第一节侵权特别法 第二节侵权法司法解释 第四章侵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中国古代侵权法 第二节中国近代侵权法 第三节国外侵权法的历史发展 第二编侵权责任构成 第五章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第一节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过错推定原则 第四节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六章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一节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概说 第二节违法行为 第三节损害事实 第四节因果关系 第五节主观过错 第七章侵权责任方式 第一节侵权责任方式概述 第二节侵权责任方式的适用 第三节民事制裁方式在侵权行为中的适用 第八章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与侵权请求权 第一节侵权损害赔偿法律关系 第二节侵权请求权及在民事权利保护请求权中的地位 第三节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第四节侵权责任竞合 第五节非冲突性法规竞合与侵权请求权的优先权保障 第六节侵权请求权与绝对权请求权竞合及选择 第七节侵权责任与其他责任的竞合 第九章免责事由与诉讼时效 第一节侵权责任免责事由 第二节诉讼时效 第三编侵权行为类型 第十章侵权行为类型化的思路和方法 第一节大陆法侵权行为一般化的意义及英美法侵权行为类型化的启示 第二节英美侵权法类型化立法的方法和主要内容 第三节大陆法系侵权行为一般化的局限性及其突破 第四节侵权行为一般化和类型化结合的尝试 第五节一般化和类型化结合是我国侵权法的基本出路 第六节按照归责原则实现侵权行为类型化及《侵权责任法》的做法 第十一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 第一节侵害人身 第二节侵害人格及其利益 第三节妨害家庭关系 第四节侵害物权 第五节侵害债权 第六节侵害知识产权 第七节媒体侵权 第八节商业侵权 第九节恶意利用诉讼程序 第十二章法律特别规定的过错责任侵权行为类型 第一节网络侵权行为 第二节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第三节医疗损害责任 第十三章过错推定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 第一节监护人责任 第二节暂时丧失心智损害责任 第三节用人者责任 第四节学生伤害事故责任 第五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六节物件损害责任 第十四章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 第一节产品责任 第二节环境污染责任 第三节高度危险责任 第四节饲养动物损害责任 第五节工伤事故责任 第四编侵权责任形态 第十五章侵权责任形态概述 第一节构建侵权责任形态体系的基本设想 第二节侵权责任形态理论体系的构建 第三节《侵权责任法》规定的侵权责任形态 第四节侵权行为形态 第十六章自己责任和替代责任 第一节自己责任 第二节替代责任 第十七章单方责任和双方责任 第一节单方责任 第二节双方责任中的过失相抵 第三节双方责任的公平分担损失规则 第四节双方责任中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的受害人过错责任 第十八章单独责任和共同责任 第一节单独责任 第二节共同责任中的连带责任 第三节共同责任中的按份责任 第四节共同责任中的不真正连带责任 第五编侵权损害赔偿 第十九章损害赔偿及其规则 第一节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性质 第二节损害赔偿原则 第三节数种原因造成损害结果的赔偿数额计算 第二十章人身损害赔偿 第一节人身损害赔偿制度检讨 第二节人身损害赔偿概述 第三节人身损害常规赔偿 第四节丧失劳动能力的赔偿 第五节造成死亡的赔偿 第六节对间接受害人的扶养损害赔偿 第七节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及方法 第八节死者尸体损害赔偿和未出生的胎儿受到损害的赔偿 第二十一章财产损害赔偿 第一节财产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财产损害数额的计算 第三节财产损害的赔偿方法 第二十二章精神损害赔偿 第一节精神损害赔偿概说 第二节精神损害赔偿的发展历史 第三节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方式 第四节人身损害的抚慰金赔偿 第五节侵害财产权的抚慰金赔偿 第六节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 第二十三章附带的损害赔偿 第一节刑事附带民事损害赔偿 第二节行政附带民事损害赔偿 本书专用概念索引 本书使用案例索引 本书侵权行为类型索引 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因此,制定一部完善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侵权责任法》,是《民法通则》实施了20多年之后提出的强烈社会需求,是必须完成的立法任务。 (二)《民法通则》实施以来对《侵权责任法》制定而进行的各项准备 《民法通则》在立法之初,就是一部应急的民法基本法,而不是一部完善的民法典。因而,在《民法通则》完成之时,就预示了在条件成熟的时候应当制定民法典,其中就包括制定一部完善的《侵权责任法》。为了完成这个立法目标,在20多年中进行了多方面的准备。 1.理论研究的准备 在制定《民法通则》当时,我国的侵权法理沦研究基本上处于荒芜状态。那时候,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的侵权法的理论专著,只有零星的侵权法研究的论文,能够提供参考的主要是20世纪50年代翻译过来的前苏联的数本侵权法理论专著,内容陈旧,体系不完整。这样的理论准备是无法支撑侵权法立法和司法实践大厦的。 正因为如此,中国的侵权法理论研究工作者首先从我国台湾地区的侵权法理论研究成果中吸取营养,大量借鉴台湾地区学者的学说和主张,以及台湾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丰富自己的理论学说。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人,学者开始广泛借鉴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侵权法理论研究成果,总结中华法系侵权法的基本内容,研究中国的社会现状和需求,构建自己的理论体系,逐步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侵权法理论框架和内容。至今,我国侵权法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重大进展,研究成果受到各国学者瞩目,在世界各国的侵权法理论中独树一帜,具有重要地位,为《侵权责任法》的制定提供了雄厚的理论基础。 我国侵权法理论研究的最典型表现,一是侵权法理论专著和研究论文数量众多,学说不断发展创新,既有数量上的规模,又有研究质量上的高水准;二是提出了颇具影响力的数部侵权责任法草案建议稿,直接为侵权责任法立法提供理论依据,间接地为司法实践提供裁判参考。因此,我国《侵权责任法》立法的理论准备已经完成。 2.司法实践的准备 1987年1月1日《民法通则》开始实施,自然人和法人依据该法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利,各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越来越多的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一方面,《民法通则》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为司法实践裁判侵权纠纷案件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改变了依照政策和司法解释裁判侵权案件的无法可依局面;另一方面,大量在立法时不能预见到的问题发生,促使法院不得不广泛借鉴外国的、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和司法经验,广泛借鉴侵权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应用于司法实践,推动侵权法的不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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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法论(第4版)》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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