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指导(总第31辑)

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江必新、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0-03出版)  

内容概要

《执行工作指导(2009年•第3辑)(总第31辑)》主要内容简介: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等。

书籍目录

执行工作政策与精神建立和完善执行监督体系 实现执行工作健康发展——在第八次清案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坚持两手抓争取贯彻《意见》和清积工作的双胜利——在第九次清案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加强执行理论研究服务执行实践需要——在“执行实务与新类型法律问题论坛”暨2009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执行制度专业委员会上的讲话强化执行管理提升工作水平——在第十次清案活动视频会议上的讲话执行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7月3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2009年9月21日)  其他规范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  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09年7月1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学习全国大法官研讨班精神深入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2009年8月18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预防和处理执行突发事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009年9月22日)  案例分析山东北方渔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复议案关于广东、江西两地法院执行东莞市虎门镇解放路55号粤信花艺海滨花园房产争议案关于判决主文已经判明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担保人追偿,该追偿权是否须另行诉讼问题的请示案隐名股东抗辩执行法律问题探讨——蒋士忠与张连松复议案评析执行实务与新类型法律问题论坛综述执行理论探索与实践创新的交融与契合……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第四项,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监督的制度。当事人的监督是最有效、最直接、成本最低廉的监督。各级法院要充分利用这一程序内的监督方式,自觉接受执行各方当事人,包括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监督:在执行立案阶段要发放廉政监督卡或者执行监督卡;在送达相关执行文书时向当事人公布或告知举报电话;建立当事人正当参与执行的制度(包括在什么节点参与执行、参与的方式以及注意事项等问题)。要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了解权、知情权,及时将执行的进度、有关执行信息告知当事人,或创造条件让当事人通过网络查阅执行日志等。第五项,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监督的制度。具体要求是:一是在执行裁决权的行使方面引进入民陪审员制度。二是聘请执行监督员,参与中止、终结执行程序以及退出本次执行程序的审查决定活动。这里的执行监督员是指法院通过正当程序特别聘请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者社会贤达等对执行工作进行监督的人员。刚才浏阳法院介绍了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值得各地借鉴。三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执行过程,亲身体验执行活动。刚才昆明市五华区法院介绍了他们“执行体验”的做法,效果良好。第六项,执行工作的质效管理制度。一是要求各级法院建立质效管理部门(在基层法院一般是审监庭)对执行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和对超执行期限案件进行分析的制度,也就是说要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率纳入质效管理部门的监管范围。二是要求建立执行机构和执行人员的绩效考核、评价和排位通报制度。各高级法院对辖区内的中级法院,中级法院对辖区内的基层法院都要建立质效考核、考评等评价机制。当然,前提是建立科学的考评标准。各级法院执行局对执行人员也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并进行排位通报。三是要求各级法院对执行人员建立质效档案,并将其作为提职提级、评优评先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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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工作指导(2009年•第3辑)(总第31辑)》为中国审判指导丛书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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