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作者:刘学文 编 页数:401
前言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历史进程中,国际经济交往日趋频繁,竞争不断加剧,国内社会结构调整、新旧体制交替进一步加快,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深层次矛盾和各种利益冲突也逐渐显现,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日益复杂、多样化的趋势。通过司法途径,正确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这些社会矛盾和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是人民法院所承担的重大使命与光荣职责。立案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审理裁决案件的前提和基础,是审判活动的第一关,没有立案工作,就不可能存在案件的审理和裁决。立案庭既是重要的审判业务庭,又是人民法院与群众和社会各界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人民法院的“对外窗口”和“形象工程”。做好立案工作,事关法院工作的全局。 对于广大群众而言,到法院立案是他们将纠纷诉至法院请求司法救济的必由之路。申请手续是否符合程序规定,提供材料是否达到立案标准,选择法院是否符合有关管辖规定等等问题,既直接关系到诉讼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也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自身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司法机关的有力维护。
内容概要
准确把握法院立案的标准,切实掌握立案的关键与技巧,既是推进立案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广大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劳动案件立案标准》旨在帮助立案法官、劳动仲裁员、律师以及当事人掌握劳动案件的立案标准、立案关键以及立案技巧,对劳动案件立案时遇到的案由、管辖、当事人、起诉审查等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和剖析,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劳动纠纷及其处理程序概述第一节 劳动纠纷概述第二节 我国劳动纠纷处理制度概况及其法律适用第二章 劳动合同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劳动合同纠纷概述第二节 劳动合同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劳动合同纠纷立案的技巧第四节 劳动合同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三章 集体合同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集体合同纠纷概述第二节 集体合同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集体合同纠纷立案的技巧第四节 集体合同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四章 劳动报酬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劳动报酬纠纷概述第二节 劳动报酬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劳动报酬纠纷立案的技巧第四节 劳动报酬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五章 劳动保险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劳动保险纠纷概述第二节 劳动保险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劳动保险纠纷立案的技巧第四节 劳动保险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六章 事实劳动关系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事实劳动关系纠纷概述第二节 事实劳动关系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事实劳动关系纠纷立案技巧第四节 事实劳动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七章 劳务合同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劳务合同纠纷概述第二节 劳务合同纠纷立案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劳务合同纠纷立案技巧第四节 劳务合同纠纷立案典型案例第八章 工伤事故纠纷的立案标准第一节 工伤事故纠纷概述第二节 工伤事故纠纷立案的标准与关键第三节 工伤事故纠纷立案的技巧第四节 工伤事故纠纷立案典型案例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1997年4月21日)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6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1993年7月6日)劳动部关于印发《若干问题解释》的通知(1993年9月23日)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6年8月1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2007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劳动关系是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监督各类企业执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从而实现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主的一种非直接利害关系的监督关系。国家劳动行政管理机关与各类企业、劳动者之间不具有直接的行政法律关系。 3.发生纠纷后申诉的机关不同 由于多年来我国体制的影响,凡属于人事部门下达人事编制,受其管理的是干部;凡属于劳动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单位的职工均为工人。企业与职工之间是完全的劳动合同关系,即劳动用工关系。发生劳动纠纷只能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事业单位中的人员情形比企业复杂,其中有国家事业单位干部(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有聘用制干部(有称合同制干部,社保机构认为,这类干部应当与工人一样参加养老保险,实质上就是工人,类似于国营企业改革前的以工代干的情形。但聘用制干部仍是人事部门下达了编制的人员)、有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固定工、临时工等类别,这些人员与事业单位之间的关系由不同的合同关系所联系,其工资待遇、分配制度也有所不同,这也产生了不同的用人法律关系。发生纠纷后,一般是具有人事编制的人员方可到人事纠纷仲裁委进行申诉(但目前已不是单一的这种情形),其他人员应作为劳动合同关系或视为劳动合同关系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体现的社会关系不同 劳动纠纷解决的是由劳动法律所调整的社会劳动关系,而人事纠纷解决的是人事政策文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部分人事用人及其他关系。在事业单位中存在着内部行政处分纠纷,而企业中一般表现为劳动关系,而不表现为企业内部行政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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