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新世界出版社 作者: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 编 页数:318
前言
一年一度的“两会”举世瞩目。“两会”期间,政协委员的提案,更是备受关注。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郭沫若、李济深、沈钧儒、黄炎培、马叙伦等44位委员联名提出的“急电联合国否认国民党反动政府及其驻联合国代表”的提案,到新中国初期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研究和实行护侨政策”、“厉行增产节约反对贪污浪费”、“民主党派号召和动员其成员积极参加土改”、“加强国防及经济力量争取抗美援朝胜利”、“节制生育或限制早婚”等提案,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时期关于“三峡工程要进行充分论证”、“抓紧实施南水北调工程”、“取消农业税”、“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修订所得税法”、“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提案,无不凝结着广大政协委员的拳拳报国之心和赤诚爱民之情,闪耀着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智慧和光芒,记录着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卓越成效和发展历程,折射着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稳步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勃勃生机。经过60年的风风雨雨,政协提案已成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最直接、最广泛、最有效的一种方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载体,成为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内容概要
这是一套面向社会广大读者的故事丛书。在编辑工作中主要秉承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真实性 书中所有文章,都是真人真事,主要是由提案人即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撰写,介绍提案形成过程中自己的亲历、亲见、亲闻,抒发自己的真情实感。对于提案人已经过世或自己不能亲自执笔的特殊情况,可从实际出发,采用由知情人回顾撰写、他人代写、派人采写等方法,以再现历史和提案形成的真实情况。 二是历史性 该丛书基本涵盖了人民政协自1949年成立以来不同历史时期的提案情况。阅读这些文章,都能从提案人的讲述中看出历史的烙印,感受时代的变迁,了解社会的发展脉络。 三是故事性 文中着重披露的是提案形成和处理过程中发生的那些鲜为人知的丰富、生动、曲折、感人的真实故事,语言力求通俗易懂,形式尽量生动活泼,以期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 编辑出版这套丛书,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由是三册为开端,这套丛书今后将陆续出版下去。我们相信:随着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和广大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大力支持、踊跃投稿,这套丛书一定会越办越好!
书籍目录
前言为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破解难题将农村综合改革进行到底真有远见——胡絮青先生二十年前的两件提案严控公款购买小汽车促进廉政建设长发展潜心研究学者本色矢志不渝报国情怀政协委员也要有“愚公移山”精神——关于《北京夏时制》和《春节电视晚会》的提案欣慰与歉疚山路湿滑崎岖不能阻止调研者前行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艰难历程关于反对重修圆明园的两次提案从为人民歌唱到为人民说话——记黄婉秋和她的提案让科技“星火”在西部燎原——《关于建设陇海线星火产业开发带,推动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建议案》的形成始末关注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的一颗爱心为了老百姓能吃安心饭为了“流动的花朵”开得更鲜艳“提案”为中国科技馆新馆奠基加强先进文化建设构建和谐科研环境我的第一份提案政协委员的生命提交一份责任为廉政建设竭尽绵薄在观察与实践中寻找参政为民的答案户籍制度改革会走多远篇篇提案关乎社情——我的几件提案及其背后的故事难忘的两件提案知耻而后勇——我为什么会提出《关于确立法定“国耻日”》的提案我国青少年体质下降幅度惊人牵动了我的心妈祖文化“申遗”走向联合国一个“农”字最牵情为破解扶贫攻坚之难题而奔走呼吁大力宣传辛亥革命武昌首义精神搭建两岸交流交往平台我的台湾个体工商户情结台盟助推“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设立民族音乐圣地上的思考我为中国大运河“申遗”站脚助威一篇大会发言推进中国电影体制改革从“除新四害”到奥运紧急提案始末我给自己打三分五下兴安构建和谐社会努力为农民做实事我为构建和谐社会献计献策——关于《创建和谐清真寺,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的提案发展现代农业是国计民生大事编后赘语
章节摘录
为了新中国的法制建设 一 “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1/4的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我们的民族将不再是被人欺辱的民族了!” 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中南海怀仁堂开幕,出席会议的45个单位共662名代表肩负着协商建国的极其重大的历史使命。潘震亚作为法律界的首席代表,与会聆听了毛泽东这传遍世界和响彻世纪的大会致辞。在这次会议上,潘震亚被选为主席团成员,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草案委员会委员。是年,他正好60岁。“六十而耳顺”,在这个天地之理与内心融合的年龄,他把激动和感怀,融人生命的感悟和人生事业的追求之中。 9月24日,潘震亚以自由职业代表的身份,在全体会议上发言,倾吐有关法治社会和法律观的心声:“……我们将要讨论和制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三大草案。前面两种组织法就是巩固我们团结和保障人民革命胜利成果的武器,后面的共同纲领就是我们今后革命和建设的方针。这三种文献结合起来就是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就是我们建国的大法典。……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中央人民政府。对反动派实行专政,不许他们乱说乱动,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马上就要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我们每个出席的代表,现在都是中国主人的一分子,我们应该正视这个任务,慎重讨论以上三大草案。这三个草案一经全体大会决议,我们自由职业界的同仁,来自各行业、各阶层,不仅都应拥护,并当遵守,且愿回去站在各自的岗位上,团结各阶层的人民共同遵守,各尽所能,分工合作,把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斗争进行到底。共同努力建设一个独立、民主、和平、统一和富强的新民主主义的新中国,保证实现共同纲领上的各项任务。” 在随后几天的会议时间里,潘震亚谈感想,叙己见,提建议,为新中国的诞生而欢呼,为新民主主义法制建设而建言献策。他自青年时代起就为之奋斗的事业和理想,终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欢庆新中国成立的隆隆礼炮声中,真正开始起程了。 法律是人类社会文明时代的产物。这位被誉为“赤色律师”的他,在北洋军阀、国民党反动派统治下的黑暗社会里,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摸索奋斗了30余年。 潘震亚于1889年出生在江西省余江县瑞洪镇一个低级职员家庭。1913至1915年,他先后在章贡政法专科学校和江西法政学院学习法律,毕业后担任过报社记者和总经理等职,兼从事律师工作。他追求孙中山先生的民主革命,1920年加入国民党,与林伯渠交往,先后担任民国众议院秘书、国会非常会秘书、大理院理事等职。1922年他与沈信彬在上海创办女子法政讲习所,史良即为该所首届毕业生。1924年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潘震亚担任大会秘书处议事科长。1926年任国民党革命政府司法行政委员会秘书,司法部第一处、第二处处长,同时兼任法官训练班主任、革命军事裁判所庭长等职。经共产党员李合林介绍,他到黄埔军校授课,认识了周恩来、恽代英、熊雄等人,思想上开始追求共产主义。1928年离开广州到上海当律师,并在上海学院、复旦大学、政治学院、中国公学等学校授课,撰写了不少法学论著,如《刑法总论》、《刑事诉讼法论纲》、《中国破产法论》、《中国法制史》等,在中国法学界产生了重要影响。1934年他参加了上海中共外围组织“革命互济会”,并任该会顾问律师。1936年潘震亚又与沈钧儒、周新民、陶行知、张定夫、邹韬奋、章乃器、黄申芥、曹亮、宁伯青等人成立上海各界“救国会”,任常务委员,同年加入中共地下组织。抗战期间,他随复旦大学迁重庆北碚,几经辗转,与党组织失去联系,便长期以左派爱国民主人士身份进行活动。抗战胜利后,他积极参加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斗争,拥护中共关于成立民主联合政府的主张。1946年秋,潘震亚随复旦大学回到上海,继续任教和兼任律师,并与张志让、李正文等人发起组织“上海大学教授联合会”,积极投身于当时的“反饥饿、反内战、反迫害”示威活动。1949年上海解放时,潘震亚参加了接收复旦大学的工作,担任校委会常务委员兼法学院院长。 潘震亚被称为“中共前辈律师”、“赤色律师”。自1916年开始律师生涯以来,他先后结识了不少进步人士和中共地下党员,参与党领导的各项革命运动,多次以律师身份为被捕的中共地下党员出庭辩护,配合党组织进行营救工作,并经常在经济上给予这些同志以资助,还通过胡愈之向中共组织提供有关情报。 北伐期间,潘震亚任武汉革命政府法官训练班主任,积极推进司法制度的改革和建设,如开展法官公开考试、三试录用。“三试”即一试中国语文、三民主义;二试法律基础知识;三试为口试,侧重政治立场。当时武昌大东门博文书院报名应试者几百人,潘震亚择优录取了50余人,为左派革命力量挑选司法人才。他举办训练班调训在职人员,聘请李汉俊、恽代英等左派人士授课。他大力推行“三级两审判”,在地方建立司法委员公署。他还主持制定了《惩治反革命条例》。当时轰动一时的孙文主义学会杨引之反革命案,即由潘震亚和另一名律师戴修瓒主持裁判庭,力排阻力,按《条例》将杨判处死刑。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潘震亚不去南京做官,却在上海正式挂牌执律师业。在与蒋介石白色恐怖的生死斗争中,他锻炼成为律师行业的一面红旗。当时的上海滩,中共在李立三“左”倾主义路线指导下,经常举行“飞行集会”,每次在上海南京路三大公司一带有几人甚至几十人被捕,其中有中共地下党员、民主人士和进步学生。潘震亚利用自己身为著名法律界人士、复旦大学教授等身份,致函上海律师公会转上海卫戍司令部,要求制止特务干涉律师依法履行职务的权力,以合法身份为中共地下党人、进步人士出庭辩护和进行营救斗争。 这里试举数例。 知名的共产党人和革命者如李井泉、曹荻秋、王翰、郑绍文、徐强、张楚琨、邓曼倩、娄朗怀等被捕后,都曾先后获得潘震亚的辩护、营救而脱险。1928年上海人民纪念沙基惨案举行游行示威,被当局逮捕23人,潘震亚挺身而出为他们充当辩护律师。 1929年11月17日,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部长任弼时在上海被捕,当时他化名彭德生,没有暴露身份。潘震亚受聘担任辩护律师出庭辩护,据理驳得法官理屈词穷,宣布休庭。第二次开庭时,法官只得借口“危害国家安全”对任弼时判刑40天。三天以后,租界洋人过圣诞节时,任弼时即被“减刑释放”。当时像这样的中共负责同志被捕但身份未暴露时,周恩来领导的中央特科一般都聘请潘震亚出面辩护.合法营救。负责该项工作的洪扬生说:“在特一科的直接关系下有两位律师,其中一位就是潘震亚,他是法学教授兼办律师事务,十分同情革1946年9月,潘震亚与张志让、沈体兰、李正文、曹昧风五人发起成立上海教授联谊会(简称“大教联”),实际上是中共外围组织。至1948年上半年人数发展到80余人,包括马寅初、翦伯赞、周谷城、周予同、杜国庠、夏征农等。联谊会经常开会讨论时局,多次发表对政治问题的宣言,在《大公报》等媒体发表。1948年上海各大专院校掀起“反内战、反独裁、反饥饿”学生运动。“大教联”支持进步学生不遗余力。当年盛夏复旦大学发生进步学生谷风被双手反绑罚跪在旗杆下面暴晒事件,潘震亚大义凛然,冲破围观,将谷风解缚释放。潘震亚的言行引起国民党特务的注意和仇恨,曾给他投寄夹带子弹的匿名恐吓信。潘律师丝毫不为所动,满怀信心迎接解放。 三 诚如潘震亚在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的大会发言所说,人民政协组织法、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政协共同纲领三大文献综合起来,就是中国人民的大宪章,就是我们建国的大法典。按照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1949年9月30日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了联合政府,其中6位副主席中,民主人士有3人;中央人民政府56人中,民主人士占26人;副总理4人,民主人士2人;政务委员15人,民主人士占9人;政务院下属34个部委,民主人士担任正职15人,副职42人。潘震亚被选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协商建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志着中国大地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的历史从此进入一个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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