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

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徐静村 中国检察出版社 (2011-09出版)  作者:徐静村 编  页数:375  

内容概要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由上、下两编组成。上编第一部分为“减刑、假释改革理论研究”,该部分是课题组在深入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形成的系统研究成果;第二部分为“减刑、假释相关制度设计”,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不仅需要理论层面的论证和支撑,更依赖于具体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因此课题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四部关于减刑、假释制度的法规设计方案,将其纳入本书以便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征求意见,以使未来制度设计更具有应用价值。下编为“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相关论证文章”,在本课题研究过程中,形成了一大批阶段性的研究成果,这里选取了部分关于减刑、假释制度的论文编入本书,目的是在较多层面上与学界和实务界同仁进行交流。

书籍目录

前言论我国刑事执行制度的完善(代序)上编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报告第一部分理论研究引言Ⅰ 减刑、假释制度概述Ⅱ 减刑、假释制度的比较法考察Ⅲ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现状Ⅳ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改革思路第二部分 相关制度设计Ⅴ 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规则Ⅵ 罪犯狱内改造表现考核规则Ⅶ 分级处遇实施办法Ⅷ 假释罪犯监督改造工作实施规则下编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相关论证文章综合性减刑、假释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研究建立减刑、假释申诉制度之探析论新形势下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重构我国减刑、假释制度的实践反思及改革设想减刑、假释证据规则研究——以审理所有减刑、假释案件为视角减刑制度论减刑撤销制度之构建减刑制度改革研究减刑撤销制度初探假释制度假释制度改革研究假释制度的现实困境及其出路论对假释罪犯的监督改造措施减刑、假释中的检察监督四川省刑罚变更执行同步监督的实践与思考浅析目前暂予监外执行检察监督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刑罚执行及监狱管理工作四川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实践与思考罪犯分级处遇制度研究我国罪犯考核标准和程序附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二是设立专门管理假释工作的机构。笔者作如下构想:省(市、区)监狱管理局设立假释审批委员会,监狱设立假释审核委员会;省(市、区)监狱管理局及监狱(未成年犯管教所)的刑罚执行部门设立假释办公室。为防止司法腐败,可以效仿当前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工作模式,即坚持“逐级呈报”、“集体研究”两个原则;驻狱检察机关要逐案审查、逐案签署意见,列席监狱审核假释集体会议;省级假释审批委员会作出假释决定后,必须将假释决定书同时送省级人民检察院,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假释工作是一项融刑法学、矫正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学科为一体的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假释审批委员会可以设主任1名,由省监狱管理局主管刑罚执行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主任1名,由刑罚执行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具有刑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监狱学等专业知识的人员及狱政、教育、生活卫生、纪检监察等部门的人员组成,至少2/3的成员应具有刑罚执行实践工作经验;监狱假释审核委员会应比照假释审批委员会予以设立。三是建立假释再犯预测机制。再犯预测,是指依据制约个体犯罪的社会、生理和心理等因素,估计和推断犯罪个体在刑满释放或假释之后重新犯罪的可能性程度。①假释制度必然要求再犯预测。行为科学已经证明,通过对人的认知结构、需求结构和生活环境等因素的分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把握人的行为选择倾向。因此,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监狱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假释再犯预测机制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假释再犯预测机制的建立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其一,重视人格调查。人格调查的内容一般应当是能够证明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的有关事项,②主要包括:罪犯的违法经历、家庭情况、受教育状况、生活工作经历、经济状况以及法院委托精神医学、神经医学、法医学等各方面的专家组成鉴定机构对罪犯进行的身心鉴别⑧。通过以上调查,形成罪犯的人格调查表,并以此作为再犯预测的依据。

编辑推荐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由中国检察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减刑、假释制度改革研究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