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作者:吴四江 页数:267
Tag标签:无
内容概要
《被害人保护法研究:以犯罪被害人权利为视角》研究的被害人仅指合法权益遭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自然人,在所有被害人中,绝大多数被害人是无辜被害人,其本身与犯罪行为的发生无任何关系,完全由犯罪人故意造成;极少数被害人对犯罪行为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如被害人过错。对被害人过错,建议刑法规定被害人过错作为法定量刑情节。
书籍目录
内容提要第一章 被害人的概念一、被害人的内涵二、被害人的类型(一)我国现行刑法中被害人过错责任简析(二)国外刑法有关被害人过错责任制度的评鉴(三)建议我国刑法明确规定被害人过错责任制度第二章 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变一、我国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变(一)奴隶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二)封建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三)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四)社会主义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二、国外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的演变(一)奴隶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二)封建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三)资本主义社会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三、对国外被害人保护法律制度的借鉴(一)改革刑事司法政策(二)调整刑事诉讼模式(三)制定《被害人保护法》第三章 哲理视域中的被害人权利保护一、保障被害人康心权(一)赋予被害人康心权的哲理:主体性(二)被害人康心权解析(三)被害人康心权保护机制二、保障被害人合意权(一)赋予被害人合意权的哲理:主体间性(二)被害人合意权解析(三)被害人合意权保护机制第四章 创建被害人有效参与诉讼的“锥形结构”一、我国现行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状况(一)审前阶段,被害人难以有效参与(二)审判阶段,被害人主体性不充分(三)执行阶段,被害人没有任何介入二、“两大”刑事诉讼模式中的被害人地位(一)当事人主义模式中被害人作用的忽视(二)职权主义模式中被害人保护的不足三、刑事诉讼“锥形结构”的设计(一)“锥形结构”的内涵(二)“锥形结构”的基本特征(三)“锥形结构”的数学分析(四)“锥形结构”与“三角结构”的主要区别四、刑事诉讼“锥形结构”的具体适用(一)侦查控诉阶段(二)取保候审程序(三)审查起诉程序(四)法庭审判程序(五)影响法官量刑(六)刑罚变更程序第五章 被害人的实体性权利保护一、保障被害人赔偿权(一)完善我国现行刑事立法(二)建立赔偿义务人足额赔偿制度(三)完善我国刑事赔偿裁判的执行制度(四)建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二、保障被害人补偿权(一)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理论分析(二)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必要性(三)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的可行性(四)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第六章 被害人的程序性权利保护一、保障被害人知情权(一)国外有关被害人知情权保障的评介(二)我国被害人知情权保障面临的困境(三)我国被害人知情权保障的构建二、保障被害人参与权(一)明确刑事自诉案件范围(二)创设被害人刑事管辖异议制度(三)完善被害人追诉制度(四)规范被害人代理制度(五)优化被害人法律援助(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七)吸收被害人参与量刑(八)构建被害人陈述和剖解制度(九)被害人作为证人的保护(十)被害人参与执行(社区矫正)(十一)建立被害人调查和通报制度(十二)犯罪被害预防机制第七章 刑事简易程序中的被害人一、刑事简易程序的价值及权衡(一)刑事简易程序的内涵(二)刑事简易程序的功能(三)国外刑事简易程序的立法概况(四)刑事简易程序的适用(五)刑事简易程序的评价标准二、刑事简易程序中被害人的保护机制第八章 被害人在刑事和解中的权利保护一、刑事和解的功能及困境(一)刑事和解的内涵(二)刑事和解的功能(三)实施刑事和解面临的阻力二、刑事和解中被害人的保护机制(一)建立刑事和解制度的可行性(二)建立刑事和解制度的必要性(三)目前我国刑事和解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四)我国刑事和解制度的设计主要参考书目后记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