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9 出版社:中国检察出版社 作者:林苇 页数:234
内容概要
《法学新思维文丛: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研究》遵循从规范解读到制度建构的研究思路,在对我国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进行法规范分析、历史分析和社会实证分析的基础上,较为深入地剖析了现行承包地调整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系统构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作者以对我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的田野调查为基础,通过问卷抽样调查和针对典型对象个别访谈的形式进行的实地调研,使得《法学新思维文丛: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研究》对承包地调整问题的价值判断建立在真实可靠的事实判断的基础上。
作者简介
林苇,女,苗族,1972年出生。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副教授,二级警督,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农村土地法律制度研究中心研究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农地法、警察法。1993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西南大学经济政法学院,获硕士学位;2009年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在武汉求学期间,曾赴我国台湾地区高雄大学法学院访学两个月。先后参与和主持部、厅、校级课题十余项,并在核心及其他期刊发表论文40余篇,论文曾获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设立的“佟柔一曾宪义”奖学金一等奖、第四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一等奖、第五届泛珠三角法治论坛一等奖等奖项。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一、承包地调整为什么是一个问题二、为什么研究承包地调整第二节 文献综述一、关于对农村承包地调整制度存在问题的综述二、关于对承包地调整问题根源的综述三、关于解决现行农村承包地调整问题具体对策的综述四、对现有研究文献的简评第三节 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研究目的一、研究框架二、研究方法三、研究目的第二章 承包地调整制度的法规范分析第一节 承包地调整制度的法律现状一、现行法律对承包地调整的规定二、现行行政性法规、规章对承包地调整的规定三、现行政策有关承包地调整的规定第二节 承包地调整制度的法定内涵一、何谓调整二、何谓承包地三、何谓承包地调整四、承包地调整制度的法定内涵第三节 对现行承包地调整法律规范的评析一、对承包地调整主体的规定尚待细化二、对承包地调整事项的规定尚待明确三、对承包地调整程序的规定尚待完善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三章 承包地调整制度的变迁与启示第一节 我国古代的农地利用制度第二节 我国台湾地区的地权调整制度一、台湾地区有关地权调整的法律规范的现状二、台湾地区的地权调整制度与大陆的承包地调整制度的比较第三节 我国大陆的承包地调整制度一、农地私有阶段二、农地集体共同经营阶段三、土地承包经营制阶段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四章 承包地调整制度的社会实证分析第一节 缺乏良好的民意基础一、农户对“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的认知状况二、“调” 与 “不调”均成为现实中的难题第二节 集体内人均承包地占有不公的矛盾日趋突出一、未能维持动态公平的原因二、动态公平缺失的主要表现三、动态公平缺失的后果第三节 配套制度不能达到预期功效一、以机动地化解人地矛盾不能实现预期目标二、流转方式不能解决严限调整所造成的利益失衡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五章 对承包地调整问题的理论反思第一节 价值层面的反思一、承包地调整的应然价值目标二、现行法律规范在价值选择层面的偏差第二节 制度层面的原因一、对承包地调整的性质认识不清二、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的角度分析三、从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的角度分析四、农民缺乏必需的社会保障第三节 非正式制度层面的原因一、生存伦理与严限调整有相悖之处二、生育传统加重承包地调整困境三、未能充分体现地方差异性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六章 承包地调整的正当性研究第一节 宪法层面的思考一、农民的生存权迫切需要得到维护二、农民的发展权迫切需要得到维护第二节 物权法层面的思考一、集体土地的共有性质是调整的大前提二、承包地调整具有多样态三、承包地调整并非“平均主义”四、承包地调整符合中国国情第三节 对反对承包地调整学说的回应一、对土地细化说的回应二、对影响预期说的回应三、对干部利益说的回应第四节 本章小结第七章 承包地调整问题的破解之道第一节 价值目标一、以公平为主要价值目标二、注重公平与秩序的协调统一第二节 对承包地调整制度的完善一、拓展多样态的承包地调整模式二、拓展多元化的承包地调整载体三、完善对承包地调整的监督第三节 对与承包地调整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制度的完善二、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制度的完善第四节 具体立法建议及理由一、对有关承包地调整条文的修改二、对有关承包地收回条文的修改三、对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主体条文的完善第五节 本章小结第八章 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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